賴英照/秘書繳多少稅?不是因為仇富反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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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照/秘書繳多少稅?不是因為仇富反商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一 3月 10, 2014 8:43 am

賴英照/秘書繳多少稅?

【聯合報╱賴英照】
2014.03.09 03:46 am

身為億萬富翁,巴菲特深刻感受美國稅制對富人的優厚。二○○七年十月三十日,他在國家廣播公司(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的電視專訪表示,他辦公室的十五位秘書和助理,每一百塊錢的所得,繳了三十二塊九的稅,但他只繳了十七塊七。他相信這不是單獨的個案,而是普遍的現象:富人繳的稅,就有效稅率(effective rate)而言,比自己的秘書還低。他公開向美國四百位頂尖富豪(Forbes 400)喊話:如果您的有效稅率比秘書高,我就捐出一百萬美元給您指定的公益團體。

大約四年之後,二○一一年八月十四日,他在紐約時報寫文章,標題就是:「停止溺愛超級富豪」(Stop Coddling the Super-Rich)。他說二○一○年他的聯邦所得稅繳了六九三萬八七四四美元。聽起來這個數字相當大,但實際上他每一百塊錢的所得,只繳了十七塊四角的稅。同一年,他辦公室二十個秘書和助理的有效稅率,從三十三%到四十一%,平均是三十六%,比他足足高了一倍。

富人繳稅多是不爭的事實,但所得稅的本質是累進稅,賺得愈多,稅率愈高。如果秘書的稅率比老闆高,所得稅就變質為累退稅了。巴菲特指出,美國的稅制是靠勞力賺錢的稅率高,但用錢賺錢的稅率低;而且過去二、三十年來,兩者差距愈來愈大,累退的情形更為明顯。他建議對年收入百萬美元以上的富人提高稅率。

歐巴馬贊同這個建議,在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的國情咨文提出巴菲特規則(Buffett rule):年收入百萬美元以上的人,至少繳三十%的稅。他說有人反對富人加稅,甚至給他戴階級鬥爭(class warfare )的帽子,他都認了。但要求億萬富翁的稅率和他的秘書一樣高,絕大部分的美國人會認為是常識。

CNN的民調顯示,七十二%的受訪者贊成巴菲特稅,但反對的聲浪十分強烈。他們說富人貢獻大部分的稅收,有效稅率也超過二十%,巴菲特的情形只是特例。況且對富人加稅打擊投資意願,反而不利經濟發展。另方面,贊成歐巴馬的人指出,許多大賺股息和資本利得的富人,有效稅率多在十五%以下;而四百位頂尖富豪的平均稅率只有十八%,的確比許多秘書還低。

爭議聲中,法案到達國會。眾院通過的版本規定,任何人都可以自願多繳稅,等於開巴菲特一個玩笑。參院的共和黨議員則發動程序杯葛(filibuster),到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就確定擱置加稅案。但歐巴馬鍥而不捨,利用解決財政懸崖(fiscal cliff)的談判機會,說服共和黨議員及背後的富豪,趕在二○一三年元旦通過美國納稅人救助法(American Taxpayer Relief Act of 2012,簡稱ATRA),富人的所得稅和遺產稅雙雙提高。

從內容看,ATRA的增稅部分並非巴菲特稅的原貌,但仍保有它的精神。美國富人稅率比秘書低,最重要的原因是股息和資本利得稅偏低,上限只有十五%。富人用錢賺錢,稅率就比用勞力賺錢的秘書低。ATRA把個人年所得四十萬美元,或夫妻合併年所得四十五萬美元以上者的股息及資本利得稅,從三十五%提高到四十%,所得稅邊際稅率也從三十五%提高為三十九點六%,就是為提高用錢賺錢的所得稅率。此外,遺產總額五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上的遺產稅,從三十五%提高到四十%,也有縮小貧富差距的用意。

由富人倡議對富人加稅,總統借力使力,積極推動,可說是政商合作的另類典型。這種情形,和長期以來富豪運用影響力說服政府降稅的現象十分不同。歐巴馬的國情咨文強調,對富人加稅,不是因為仇富反商,而是富人不需要依靠減稅的優惠,而且政府財政日益艱難,如果不加稅,只能增加舉債,或者減少對老人、學生以及弱勢族群的照顧。但那樣做是錯的。巴菲特也說,他相信大部分的富人熱愛國家,面對財政困窘的政府,樂於共體時艱,回饋社會。

儘管立法過程一波三折,結果七折八扣,但歐巴馬並未放棄。今年三月四日提出的預算案,繼續推動富人加稅,勤苦大眾減稅的政策。

我國稅制長期受美國的影響,薪資所得稅負偏重。如何把變質的所得稅制,回復它累進稅的本來面貌,讓秘書的稅率不會比老闆更高,需要主政者化解歧見的智慧和堅定不移的毅力。

(作者為中原大學講座教授)

【2014/03/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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