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炳輝司法不能沒有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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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王炳輝司法不能沒有是非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四 4月 26, 2012 6:12 am

15年來首次最高院開庭 學子、法官搶觀摩 柯居財偽證案言詞辯論庭 審判長出英文「臨時考」 檢察官喊硬戰 未即時訊問為攻防焦點 5月2日宣判
2012-04-26 01:14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座無虛席 ▲已15年未開刑事辯論庭的最高法院刑事庭,25日公開審理柯居財被控偽證案,吸引不少學生、民眾到場旁聽。(王錦河攝)

 最高法院刑事庭,昨日針對柯居財偽證案,召開十五年來首次的言詞辯論庭。審判長石木欽當庭發給檢辯雙方美國聯邦法院的判決書原文,要求各自表述意見,檢、辯進而對「未即時訊問」法律效力的爭議激辯一個多小時,庭訊後審判長諭知五月二日宣判。

 昨天的庭訊,未審先轟動,為了搶著旁聽,最高法院也出現了排隊的人潮,包括民間司改團體、律師、法律學者、法律系學生、法官及關心的民眾,擠爆法院。最特別的是,還有十多名最高法院法官也前往旁聽見習,為以後最高法院可能常態性開庭預做準備。

 本案發生在九十六年間,張碩文參選第七屆立法委員,他的父親張輝元拿錢替兒子買票,當時任職雲林水利會的柯居財協助賄選被查獲。柯因共同賄選罪,在九十七年三月五日經檢察官拘提到案後承認犯罪,經轉換為證人具結後,也做出相同不利於張輝元的證述。

 柯居財後來在另案審理中,作證時又翻供,改為有利張輝元的虛偽證述,檢察官就以偽證罪起訴柯。但他辯稱,被拘提後向檢方所說的內容,是檢察官以「遲延訊問」等不正方法取得,沒有證據能力,不構成偽證罪。

 這個重要法律的爭議,事關被告人權與檢察官代表的公益考量,為供法律判斷,合議庭於是要求檢辯雙方,就此進行辯論。庭訊中,審判長還發給檢辯雙方,美國聯邦法院在三年前就有關「遲延訊問」的判決資料,要求檢辯表示意見。

 論告檢察官莊春山看了後笑稱,這真是一場法律論辯的硬戰,檢察官還得要「英文」好,才能應付法官的「臨時考」。

 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最高法院法官的柯居財律師王炳輝主張,應落實正當法律程序,檢察官違背法律取得的證據當然無效,司法不能沒有是非,檢察官以不正方法訊問就是不對,法院的判決應符合社會的期待。

 莊春山則反擊,依刑訴法規定,「即時訊問」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屬於「訓示」規定,如果違反也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更何況辯方上訴理由,是屬事實認定部分,不符訴訟法規定,應程序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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