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更四審判檢座許良虔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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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四審判檢座許良虔重刑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三 4月 25, 2012 11:37 pm

周人蔘電玩弊案 高院更四審判檢座許良虔重刑 【15: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創下我國最多官警涉案的周人蔘電玩弊案,高等法院更四審今宣判,將前北檢檢察官許良虔從更三審的洩密罪判1年4月徒刑,改依圖利、洩密2罪重判8年4月,刑責變動較大,前板檢主任檢察官洪家儀則由更2、更三審均判無罪,今改判1年徒刑,另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判主嫌周人蔘1年3個半月徒刑;均可上訴。

  高院更四審今天宣判17名被告中,受矚目的周人蔘和旗下電玩集團成員共4人,刑責都獲大幅減輕,又因適用減刑條例獲減刑一半,判決結果是,周人蔘從更2審行賄罪獲免訴、更三審判8年半,今則判周2年7月再減為1年3個半月徒刑,帳房連玉琴則判9月、會計張秀真7月、電玩店長楊春日7月徒刑。

  其他官警收賄方面,大多遭更四審合議庭重判,分別是緗錫銘10年、張德星7年半、楊秋葵7年、葉庠宏(原名葉建宏)10年半、劉政棋10年2月,黃水田3年半徒刑,6人均被追繳沒入收賄犯罪所得。

  前台北市警局督察長陳衍敏、前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長程文典、官警林政男、林文彬和高燦鴻等5人均判無罪。

  16年前喧騰一時的電玩大亨周人蔘行賄案,當初檢方共分9波偵辦,前後共起訴涉案被告多達一百917人,高院更三審審理的被告多達31人,92年9月高院更三審宣判,有罪被告中,以周人蔘判8年半、許良虔圖利罪部份無罪,僅依洩密罪判一年4月徒刑較受矚目。

  此外,包括林政男、趙翠芝、程文典、洪家儀、陳衍敏、馬振華、張再銘、吳志宗、鄭同國、魏長江、張振芳、李文濱、詹兵賢、侯江全、毛家華、張景松、林浚奕等17人被判無罪。

  但檢方、周人蔘等被告不服更三審判決結果,分別上訴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94年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四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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