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林清祥是重利吸血鬼幕後藏鏡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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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林清祥是重利吸血鬼幕後藏鏡人嗎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二 4月 24, 2012 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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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新聞剪報 司法新聞 【法治時報】院長林清祥 意外暴露金主身分 Published on 2012 年 04 月 15 日 by admin in 司法新聞, 新聞剪報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林清祥 與部屬爭訟 意外暴露金主身分

 「景文集團」曾是國內超大型貪瀆案之涉案要角,在2000年爆發時,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教育部長均捲入其中,沒想到,景文集團在財務週轉不靈時,大量向民間吸收閒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林清祥,赫然也是其「金主」之一,有五百萬元在該集團「生利息」,共賺得「利息錢」一百多萬元,但卻未報稅,被開罰,林清祥不服,打官司則又是敗訴。

 這起行政法院院長逃漏稅被罰,又打輸行政訴訟官司,之所以會爆發的原因,來自於林院長自告奮勇,出庭和部屬打官司,引來媒體注意而揭開。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林清祥,於四月五日親自出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爭訟官司,該爭訟起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科長許正誼,不滿遭拔掉科長職位,狀告司法院的行政處分違法。
 四月五日開庭時,許的「老長官」院長林清祥親赴台北出庭,數落許正誼「毫無領導能力」,綽號是「橡皮圖章科長」;但許正誼反駁,指任內盡心盡力,指控是林院長逼退他,兩人對話充滿火藥味。全案訂四月26日宣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訊「前科長許正誼」和「司法院代表」出庭,進行言詞辯論,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林清祥,處理此案,態度上與賴浩敏院長完全不同,賴浩敏是使盡了各種力道,不但不出庭,還製造了許多「關說疑雲」,林清祥院長則是親自出庭,「代表」司法院到庭答辯。
林清祥 砲轟舊部屬
 逃稅紀錄 慘遭踢爆
 據自由時報報載,雙方攻防,充滿敵意與火藥味,許正誼主張,免兼科長處分,影響他的聲譽,原有的科長身分俸給及後來退休金的請領也受損害;首長雖有人事任免權,但不能濫用。林清祥勸他退休,使他感受到壓力,已影響其權利,並質疑「院長可以逼人退休嗎」?
 林清祥則表示,此事鬧到法院,很不好意思,向法官說抱歉。並說,許正誼的人格特質是遷怒寡信,毫無領導能力,其綽號是「橡皮圖章科長」;身為院長,當然有權任免科長,一切都是依法行政;林院長並表示,曾勸過許要積極一點,但他仍我行我素,科長不是萬年職位等等。
 該案開庭後,許科長突然神來一筆,向記者指出,林清祥有逃稅記錄。
 原來,根據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1252號確定判決書所載內容,及相關資訊得知,2001年檢方起訴的超大型貪瀆舞弊案─「景文集團」八大弊案中,台北地檢署查出景文集團負責人張萬利以「大學詩鄉」的豪宅,來行賄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等人,被起訴的被告多達33人。
 在檢方的起訴資料中顯示,國稅局赫然發現林清祥院長也是「景文集團」的「往來戶」,不但購有景文集團推出的地產,還有五百萬元,放在「景文集團」生利息--也就是一般民間所謂的「金主」。
 按照檢方查扣的景文集團出帳資料顯示,林清祥在88、89兩年,分別從景文集團賺到利息錢1,008,000元及540,000元,國稅局依法要求補罰稅。
身為院長 三大不該
 幸虧傳統 一律駁回
 依行政最高法院判決書所載,林清祥院長與太太「利息錢」及「被罰」的數字分別是:8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4,160,789元,淨額為3,221,839元,發單補徵稅額198,268元,8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3,942,696元,淨額為3,003,092元,發單補徵稅額113,513元;並就所漏稅額分別為198,707元及113,507元,按有無扣繳憑單處0.2倍及0.5倍罰鍰分別為99,200元及56,100元。
 林清祥本身是行政法院的司法官員,對於自己夫妻被罰,很是不服,一路打行政訴訟,卻一路敗訴到底。
 不過,他打「自家官司」(行政訟訴)功夫不好,並不影響其「行政長才」(擔任院長)被肯定。
 只是,司法院與行政法院的「道德標準」,似乎與一般社會標準不太一樣,第一,身為司法官員將閒錢放在「景文集團生利息」,似乎不太妥當,別說「景文集團」是一個爆發弊案的集團,就是一般企業財團,也是不妥,極易招惹與財團「掛勾」之嫌;第二,既然賺到利息錢,就應該誠實報稅,這是守法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常識,身為司法官員,尤其是法院首長,更是常向國稅人員上課的「教官」,更是應該以身作則,嚴守基本義務;第三,既然不該賺利息錢,也不該不誠實申報,至少,被抓到了,就應該要好好認錯,乖乖繳錢才是,偏偏,林院長還一路打官司,顯然希望自家人(行政法院)能夠「放水」,讓他免罰,這種心態非但不該,根本是絕對不可以。
 有此「三不該」的人,竟然成為院長,難怪,人民一進入行政法院,總認為該地方是一個專門「官官相護」的單位。
 有趣的是,行政法院的外號是「駁回法院」(人民提告行政機關,不管有理無理,行政法院採取的態度是:一律「駁回」,是以被稱為「駁回」法院),這一次,「駁回法院」確實沒有例外,就是自己人來打官司,也是照樣「駁回」,沒出現任何例外,確實一律「駁回」到底,讓駁回法院之稱,沒有浪得虛名!
 這一點,大概是林清祥院長自己粗心,沒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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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祥派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江振義摔渃馬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四 4月 26, 2012 6:04 am

四庭長調派 陳世淙適任性遭質疑
2012-04-26 01:14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司法院人審會昨晚通過最高法院四位庭長調派案,其中將接任刑庭庭長的陳世淙被批評賞玩古董、不積極審判,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撤銷發回,被質疑適任性;對此,陳發表聲明澄清,該案原審違法判決,不得已才發回更審,自己也沒因收集文物,影響審判工作。

 人審會表決通過,調派賴忠星、陳世淙接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長,陳淑敏、顏南全任民庭庭長;但中高行院長林清祥派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辦事法官江振義調任最高法院案,則未過關。

 通過的人事案中,司法院提名陳世淙調升最高法院庭長一事,引發爭議;陳被批評有賞玩古董、不積極從事審判的問題,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將案件撤銷發回,陳的人事任用,被外界質疑,根本無法達到「法官問責制度」。

 不過,陳世淙解釋,雖有收集硯台等文房類物品的嗜好,但純供自己觀賞及擺飾。「中山之狼」徐維展的案件,是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後,才負責承辦。

 該案因原審判決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的證據未調查、判決理由不備等違法,且涉及事實認定的問題,所以經二次發回,原審判決補正瑕疵後,再上訴至終審時,已將徐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至於強制性交,因原審判決還有違法的地方,才會將此部分再發回更審,並無不妥之處。
司法革命會
 
文章: 452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30, 2008 6:14 pm

無法達到「法官問責制度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一 4月 30, 2012 2:25 pm

最高法院庭長人事案通過 法官林孟皇有意見

2012年04月26日 02:38am 聯合報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通過最高法院四位庭長等人事案,人審委員之一,推動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認為,調任庭長的陳世淙,曾因多次發回「中山之狼」案受到質疑,人審會仍讓他過關,這樣如何建立「問責」的人事任用制度?他深表不滿。

林孟皇另指陳世淙賞玩骨董,未積極審判。林孟皇也認為,最高法院有多庭人數不足額,以致組織不合法,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卻不能承諾改善,徒留爭議。

最高法院則表示,中山之狼案,陳世淙於更八審後才接手,將發回責任都歸陳,對陳不公平。陳世淙透過最高法院表示,他雖於公餘之暇收集硯台等文房類物品,但購買價格不高,純供個人觀賞、擺飾用。

「中山之狼」徐偉展已被判處死刑確定,但仍有部分強制性交案情發回高院更十一審審理,徐涉嫌性侵的被害人張姓女子,收到「如不到庭,逕行拘提」的傳票,向立委陳情,受到社會注目。

林孟皇指出,司法院提名陳世淙擔任最高法院庭長,並未提出陳寫過的「有意義的判決」;且陳在處理中山之狼案時,一再撤銷發回,人審會仍投票讓陳任庭長,這樣的人事任用,顯然無助於問責制度的建立。

林孟皇指出,依昨天通過的人事案,最高法院民事庭將有卅位法官,依法院組織法五人一庭的規定,最多只能組六個庭,現行卻有七個庭。他要求楊院長減庭,楊院長卻未能承諾,勢將留下最高法院「法院組織不合法」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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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庭長調派 陳世淙適任性遭質疑
2012年04月26日 01:14 中國時報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司法院人審會昨晚通過最高法院四位庭長調派案,其中將接任刑庭庭長的陳世淙被批評賞玩古董、不積極審判,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撤銷發回,被質疑適任性;對此,陳發表聲明澄清,該案原審違法判決,不得已才發回更審,自己也沒因收集文物,影響審判工作。

人審會表決通過,調派賴忠星、陳世淙接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長,陳淑敏、顏南全任民庭庭長;但中高行院長林清祥派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辦事法官江振義調任最高法院案,則未過關。

通過的人事案中,司法院提名陳世淙調升最高法院庭長一事,引發爭議;陳被批評有賞玩古董、不積極從事審判的問題,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將案件撤銷發回,陳的人事任用,被外界質疑,根本無法達到「法官問責制度」。

不過,陳世淙解釋,雖有收集硯台等文房類物品的嗜好,但純供自己觀賞及擺飾。「中山之狼」徐維展的案件,是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後,才負責承辦。

該案因原審判決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的證據未調查、判決理由不備等違法,且涉及事實認定的問題,所以經二次發回,原審判決補正瑕疵後,再上訴至終審時,已將徐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至於強制性交,因原審判決還有違法的地方,才會將此部分再發回更審,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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