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鳥」檢察官,你「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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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鳥」檢察官,你「玩」了嗎?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三 4月 18, 2012 11:31 pm

「憤怒鳥」檢察官,你「玩」了嗎?
2012年04月18日 蘋果日報

高榮志/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律師

智慧型手機已經和日常生活緊密結合,也影響了人和人的互動方式。你可以下載《憤怒鳥》,隨時享受命中豬頭、把對手摧毀殆盡的快感。但,如果憤怒的不是鳥,是權力傲慢的檢察官,豬頭不是卡通動畫,是活生生的人,被當成豬頭打的遊戲,就一點都不好玩。
2011年,你或許 很難想像,還會有檢察官當庭「怒吼」被告。傳喚不到,就叫人民「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甚至還說「當我的信義分局叫你去做筆錄,你就給我去!」我們很納悶,難道整個警察局都是「他的」?此外,這位檢察官還說,「我就是不喜歡他」、「我決定把他關起來」、「看他那個樣子,就想關他」!以上內容,毫不誇張, 歡迎上司改會網站看偵查庭的錄音檔。

想用威權問出真相

這是一個十分尋常的 車禍擦撞案件,沒有嚴重的傷亡,承辦的林冠佑檢察官卻不斷對被告「宣戰」,說要和他「決鬥」、「車拼」;而且,被告「是不是壞人」,也是檢察官說「我說了算!」描述至此,相信很少人會苟同這位檢察官的作風,如此「官威」,彷如「衙門」時代,令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更難以想像的是,他竟任職於台北地檢 署,管轄區是號稱「首善之區」的台北市。

檢察官這樣的「偵查作為」,或許,他覺得用「刑罰、權術、威勢」,才能「鎮得住」被告,建立權威,問出真相。這套韓非子的法家理論,我們不太陌生。只是,法家思想是威權時代的統治技術,並不是現代的法治觀。

理應忠於法治精神

法治講究人民主權與基本人權,前者倡言人民就是統治者,不是被統治的客體;後者強調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是「王牌」,王牌一出,所向無敵,國家權力就應收斂折服。殘存封建遺毒的法律官僚,像是舊瓶裝新酒,撐不住新酒發酵的威力,注定要瓶破底落。就像最近「依法行政」四字,幾乎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道理相同,若無承載 實質的法治精神,法律就失去靈魂,淪為統治技術。

清楚的是,法國大革命後誕生的檢察官制度,其目的並不是要遂行統治技術。訴訟時,檢察官削弱了「糾問式法官」的權力,也就是把古代包青天的功能一分為二,讓檢察官職司控訴被告的角色。法官成為並非與被告衝突的聽訟者,在訴訟過程中,就會顯得客觀與中立。偵查時,檢察官控管警察的辦案品質,因為檢察官是學習法律之人,理應更忠誠於法治精神,另一方面,也比較沒有警方的破案壓力。所以,可以依據法律與 良知,過濾可能的冤錯假案,避免警察濫權,同時,也維護了人民的權益。

儘管理論如此,這個個案向我們具體展現,在實踐上,檢察官如果喪失了一己的 制度性使命,非但不能平衡法官的糾問權力、無從過濾警方的冤錯假案,反而,還會躲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後,拒絕監督,於祕密角落裡憤怒咆哮,殘害人民。今年已經是2012年,這樣的檢察官,憤怒地毫無道理。法務部若還裝聾作啞,不願針對個案與通案提出具體的解決之道,不啻就是讓全民繼續默默扮演遊戲 中被憤怒鳥砸死的豬頭。

各位「豬頭」夥伴們,我們要反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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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布;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三 4月 18, 2012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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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選項 聲明稿 新聞稿 快筆文章 司法改革雜誌 作者名 日期

2012/4/18
檢座問案態度差 北檢建議申誡
2012年4月17日 23:50:50 中央社
記者蔡沛琪/台北17日電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公布錄音指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冠佑問案態度不佳,曾在問案時對被告說「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北檢回應,建議對林冠佑記申誡1次。

司改會公布林冠佑去年3月與車禍案被告的對話錄音指出,林冠佑對被告說「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們法庭決鬥」等。司改會說,林冠佑撐起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大顯官威,不但隨口數落被害人,還對被告大放厥詞。

林冠佑受訪時不回應,法務部則說,經初步了解,林冠佑開庭態度和用字遣詞確有不當,北檢已召開考績委員會,建議申誡1次。

法務部表示,將函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儘速調閱偵查中錄影光碟了解後,陳報法務部,並就檢察官問案態度不佳的情形,視情節議處。

此外,法務部說,民眾若不滿檢察官問案態度,可藉各檢察機關的檢察長信箱、法務部檢察司信箱反映。10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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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辦案嗆「就是想關你」司改會諷「憤怒鳥」
2012年04月18日 03:01am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熊迺祺/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偵辦車禍肇事逃逸案,對陳姓被告說「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我就是想關你」」;民間司改會昨天公布錄音,暗諷檢察官開庭時像「憤怒鳥」。

民間司改會的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希望法務部正視檢察官評鑑問題。北檢昨晚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檢察官情緒管理不當,違反檢察官守則,申誡一次;但考績會也認為,司改會整理並公布庭訊片段語音檔,易生誤會。

陳姓被告後來被法院依肇事逃逸判刑九個月,業務過失傷害判刑三個月,合併執行十一個月定讞。

陳姓被告曾被取締違規臨停,向交通法庭聲明異議被駁回,再提抗告;另涉傷害案,聲請法官迴避。陳去年被控肇逃,曾傳喚不到,檢察官林冠佑認為事證明確,陳卻毫無悔意,開庭時以嚴厲口氣表明從嚴追訴,出現不當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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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傲慢問案 「就是想關你」
遭諷「像黑道喬事」記申誡
2012年04月18日 蘋果日報
劉志原、胡守得╱台北報導
男子陳建達前年開車撞傷人逃逸,卻無故未到警局做筆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傳喚他出庭,發現他剛因車禍糾紛出獄又犯案,當庭飆罵「收不到信,就把信箱背在身上,我就是很想關你」,民間司改會質疑檢察官問案態度囂張、跋扈,像黑道在喬事情,要求法務部懲處;北檢已決議記申誡處分(司改會註:目前僅有決議「建議對檢察官為申誡1次之處分」,並非「決議記申誡」)。

司改會昨在立法院舉行「Angry Bird檢?!全民豬頭?!」記者會,播放檢察官開庭飆肇逃被告錄音。檢察官問:「有沒有收到分局通知書?」被告稱:「我媽收到但她去住院。」檢察官竟說:「如果你媽不會把信拿給你,你就把信箱背在身上。」

出獄不久又肇逃

檢察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未果,對被害人說:「如果這個人在路上真的是這樣開車橫衝直撞,撞到小朋友怎麼辦?我很擔心啊,決定把他關起來,看到他那樣子就很想關他。」再對被告說:「你沒老實說,我就辦不到你嗎?沒關係法庭決鬥嘛。」被告回稱:「不要啦,不是我做的。」檢察官怒批:「我認為你唬爛,我們就法庭決鬥,我看到人受害就是要跟你拼。」事後依肇逃等罪將陳建達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質疑被害人製造假車禍,還稱「車禍是巧合,世界上巧合的事很多,無巧不成書。」法官認定他肇逃屬實,且曾因開車肇事還打人而入獄,出獄不久又肇逃,痛斥他素行不良,犯後又砌詞狡飾、毫無悔意,重判他十一月徒刑;上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陳得再入獄。

受偵查像入虎口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指出,人民進入偵查庭像「羊入虎口」,只能任由檢察官操弄、擺布;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說,聽到檢察官的對話,還以為是黑道兄弟在喬事情。林冠佑昨回應:「不便表示意見。」北檢連夜召開考績會,決議將林記申誡一次處分,法務部也函請高檢署進行調查。

投訴司法官管道

◎民間司改會:
.(02)2523-1178
.傳真(02)2531-9373
◎律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02)2331-2865
.傳真(02)2375-5594
◎法務部:
.(02)2314-6871
◎司法院:
.(02)2361-8577
◎蘋果日報:
.0809-012555
.傳真0809-013666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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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司改會:開庭如憤怒鳥 檢記申誡
2012年04月18日 00:56 中國時報
記者/陳志賢
民間司改會昨天指控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在偵辦一起肇逃車禍案件時,對陳姓男子開庭態度不佳,形容林冠佑像是「憤怒鳥」;北檢晚間召開考績會,建議將林記申誡一次,法務部也將請高檢署調查。陳姓男子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判刑十一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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