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宮董事長打人 「壞示範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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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宮董事長打人 「壞示範判賠」

文章金毛獅王 » 週一 4月 16, 2012 5:29 pm

朝天宮董事長打人壞示範判賠

【聯合報╱記者姜宜菁/雲林報導】 2012.04.16 03:23 am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董事長蔡咏锝去年於苗栗縣白沙屯拱天宮,因故打傷董事吳炳俊並被告;法官認為,蔡咏锝為朝天宮董事長,應謹言慎行,卻在其他廟宇以暴力行為造成他人受傷,給信徒最壞示範,判決他需全額負擔醫療費,另給付10萬元精神慰撫金。雙方昨晚電話受訪時,都表示對判決無異議,不上訴。

去年4月16日蔡咏锝、吳炳俊等人到苗栗縣白沙屯拱天宮參加媽祖平安宴,席間吳炳俊與董事長特助楊慧慧發生口角,蔡咏锝相當不滿,出手毆打吳炳俊,吳炳俊頭、臉部挫擦傷、左眼眶骨折、瘀青。

刑事庭一審判蔡咏锝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吳炳俊認為蔡無悔意,「連句道歉都沒」,提出上訴。

民事庭認為,蔡咏锝身為頗負盛名的朝天宮董事長,一舉一動均動見觀瞻,卻在其他廟宇訴諸暴力行為造成他人受傷,還登上各媒體版面,給信徒最壞示範;加上傷及骨頭,而非表淺皮肉傷,若稍有差池,可能會影響視力,研判蔡咏锝當時出手力道不輕。

蔡咏锝在庭上表示,針對醫療費用14359元沒有意見,但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過高,請求酌減;法官考量,蔡委任律師多次與吳炳俊洽談和解事宜,及請求賠償金額過鉅而無法和解等,裁示精神慰撫金10萬元並全額負擔醫療費用;雙方對民事判決無異議,表示尊重法官的判決意見。


【2012/04/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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