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當司法黃牛

版主: 台灣之聲

律師當司法黃牛

文章AssinnW » 週五 1月 02, 2009 10:08 am

律師當司法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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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12.31
前法官當律師佯稱喬案件詐財判刑四年

馬瑞君/台中報導


 法官出身的律師林富村,被控以認識承審法官,可代為「喬案件」為由,向案件當事人索取四十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的「官司活動費」,事後官司敗訴也未全額退費,堅稱是律師酬金。台中地院審結,依詐欺罪判處四年徒刑。

 六十七歲的林富村,於八十八年間任職高雄高分院法官期間,曾因投資營造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遭到停職處分,後轉任律師。

 林富村擔任律師後,於九十四年接受一名張姓當事人委任民事案件,他佯稱認識承審法官,需四十萬疏通費。張某交錢給林富村,二審仍獲敗訴,經多次催討,林富村直到去年三月才將款項全數返還。

 後一名賴姓當事人因土地產權糾紛案一審敗訴又提上訴,委託林富村後先支付十萬元律師費後,林又詐稱與承審庭長很熟,可以向法官疏通、喬官司,但需要三百萬元司法活動費,且需先支付前金一百五十萬元。

 後因案件遲遲未判決,林富村才先行退還一百萬元,案件被駁回後,賴某多次要求林富村返還剩餘五十萬元,均未獲理會,才發現受騙。

 雖林富村否認犯行,辯稱不曾向當事人收取活動費,更未疏通法官,所收取的都是律師酬金。但法官認為,當事人已付十萬元律師費,豈可能又重複付一筆高額費用?認定其犯案事證明確,依詐欺罪判處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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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法官詐財 律師遭求重刑

文章michaelxp » 週六 2月 07, 2009 9:32 am

利用法官詐財 律師遭求重刑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09.02.07 03:43 am


律師朱從龍介紹不知情的友人、台中地院法官劉正中提供法院對辦公廳舍的需求,並由台中高分院人事室主任林宇光帶同參觀該院,讓建築師吳餘輝順利標到鳳山地院辦公廳舍規劃設計標後,佯稱必須酬謝法官,向吳詐財50萬,台中地檢署昨依詐欺罪起訴朱從龍,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2009/0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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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地院弊案案外案律師向建築師詐財起訴

文章AssinnW » 週六 2月 07, 2009 5:15 pm

鳳山地院弊案案外案律師向建築師詐財起訴
 2009.02.07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高雄鳳山地方法院興建案因弊案造成工程延宕,除評委蔡添貴收賄被求處重刑外,檢方還查出案外案,律師朱從龍涉嫌從中分一杯羹,向建築師吳餘輝詐取一百萬元「法官談話費」,六日依詐欺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蔡添貴受託擔任鳳山地院興建工程評選委員及負責專案管理技術採購案執行,在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取得鳳山地院專案計畫管理與設計監造標後,建築師溫天相擅自將規畫設計、監造標案規格內容,洩露給蔡添貴,再由蔡協助有意競標規劃案的吳餘輝提早備標,吳果然順利得標。
 後蔡添貴等人均被依貪汙罪嫌起訴,蔡遭求刑廿二年,併科罰金六千萬元;吳餘輝求刑十八年,併科罰金四千萬元。檢方在搜索過程中,從吳餘輝往來的電子郵件中,發現朱從龍要求索取報酬金,另案偵辦。
 檢方查出,在工程投標前,朱從龍得知吳餘輝對法院設計需求不瞭解,主動邀約台中高分院友人安排參觀及介紹法院,事後向吳佯稱需酬謝法官的見面談話費一百萬元,以償還人情。吳餘輝誤以為確受法官幫忙,依約先交付五十萬元。
 朱從龍辯稱,確實就法律顧問費與吳餘輝磋商多次,最高從總工程款一成近八百萬元,後降價至一百萬元,但沒要求吳給付到法院參觀的人情費。
 檢方認為,朱從龍無提供任何服務,透過設計包裝過後的談話及參觀法院,以不正當手段層層包裹,圖謀高額酬金,破壞司法人員形象,昨依詐欺罪嫌起訴他,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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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律師坑貧婦96萬

文章dovgyt » 週五 2月 13, 2009 7:23 pm

法扶律師坑貧婦96萬
免費服務索訴訟費 法扶會擬停派案兩年
2009年02月1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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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靜芬找法扶會的律師求助反被坑,她看著女兒罵律師沒良心。鄧玉瑩攝 圖片: 1 / 1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低收入戶女子陳靜芬在前夫死亡後,與前夫妻子爭理賠金,因沒錢打官司,去年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義務律師林傳源打贏二審官司,獲賠兩百九十六萬元,卻疑遭律師林傳源騙走高達九十六萬元的訴訟費用,她申訴後,法扶台北分會認定林違反《法律扶助法》情節重大,擬建請停止派案兩年。
四十五歲的陳女多年靠著代工車縫窗簾布賺取生活費,她說:「三個小孩未來的教育費,全仰賴這個保險金,我一直認為法扶的義務律師,一定牢靠、不會騙人,沒想到二審勝訴後,我不知道可以繼續申請救助,林律師竟騙我簽下委託書,拿走九十六萬元,他連腳尾錢都要A,真沒良心!」她已另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林詐欺。
「打贏是我應得的」
律師林傳源則氣憤回應:「她簽了約,又事後反悔,哪有這種事?律師應拿多少酬金是見仁見智,我拿錢也幫她打贏官司了,那是我應得的,我絕對沒有騙過她。」
陳女前夫劉簡晨前年去世前三天,委託保險業務員把受益人從前妻改成新婚三個月的妻子賴女,但業務員到劉死亡隔天才辦妥手續,因而引發兩任妻子為了保險金告上法院。
去年陳女委由法扶律師林傳源打贏二審官司,陳女說,林告訴她還有三審要打,但不能再求助法扶,若要上訴他要收費,她才簽委託書,寫明收取理賠金兩百萬元,其餘全歸林的酬金;但林否認曾對陳女說不能再申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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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有三次救助
因事後陳女覺得事有蹊蹺,電詢法扶台北分會,才知道一人一年可申請三次法扶救助,於是回頭找林傳源討錢,但林拒還,陳女因此向台北分會投訴。
台北分會開會認為,林律師未告知陳女可再申請救助,已違反《法律扶助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也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應對委託人明示酬金及計算方式,因此初步決議,若雙方未能和解,除建請停止林律師派案兩年,移送總會律師評鑑委員會,還要建請台北律師公會懲戒林,若調查屬實,輕者警告,最重可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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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李明諭遭處停業1年

文章印刷平 » 週二 3月 17, 2009 4:15 pm

璩美鳳光碟案 郭玉玲母女辯護律師 誘人偽證 李明諭處停業1年

【劉鳳琴/台北報導】時報 C4/大台北綜合 2006/04/26

  擔任「璩美鳳偷拍光碟案」主犯郭玉玲女兒高淳淳辯護律師的李明諭,因誘導高的兩名同學作偽證,被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處以停止執行職務一年,期間從今年三月廿五日到明年三月廿四日止。
  被移送懲戒的李明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原本決議不付懲戒,但移送機關台北地檢署不服,提出覆審,結果被改處停業處分。
  律師倫理規範 不得誘導
  懲戒理由指出,律師雖可以在法庭外向證人詢問其所知之事實,但不得誘導證人作不實陳述。而且律師倫理規範明文規定在執行職務時,不得有故為矇蔽欺罔之行為,亦不得變造、偽造證據,教唆偽證或為其他刻意阻礙真實發現之行為。
  九十一年爆發的「璩美鳳偷拍光碟案」偷拍主犯郭玉玲女兒高淳淳,因承母命與賴姓同學進入璩美鳳的住宅,更換偷拍錄影帶,並由林姓同學陪同將竊錄的錄音帶送至一家電器行複製而涉案,與母親共同委任李明諭擔任辯護人。
  因高女的二位同學在偵查時都作了不利於她的證詞,九十年五月十日開庭前,李明諭透過高淳淳邀約戴姓及林姓兩位同學午餐及喝下午茶,誘導兩人作不實陳述,刻意阻撓真實發現之行為。
  自言與黑道關係好 兩女害怕
  李明諭言談中並提及與黑道關係良好,如果其等證詞不利高女,媒體會報導高女被朋友出賣等情事,使戴、林二人害怕,這段內幕後經兩同學在法庭中全盤托出。
  律師李明諭另被控擔任「前立委黃顯洲遭強盜案」時,因洩漏偵查秘密,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七月。
  雖然,偽證罪不罰未遂犯,獲處分不起訴,但檢方認為教唆偽證已違反律師倫理,而將其移請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李明諭是第一位因洩漏偵查秘密,並發表案件當事人不當言論意圖影響偵查遭檢方起訴、被具體求刑,並遭到停業處分的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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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砍價跑帳 律師業苦哈哈

文章印刷平 » 週四 4月 02, 2009 10:48 am

被告砍價跑帳 律師業苦哈哈
更新日期:2009/03/31 05:22


受到不景氣衝擊,昔日被稱「金飯碗」的律師行業也遜色許多,律師事務所接案量普遍掉了三成,被客人跑帳、砍價時有所聞,甚至如上市公司大老闆,贏了官司後硬砍三分之一律師費;為了接案,即使是擁有司法官背景的資深律師都要去法扶會登記排隊,一些「菜鳥」律師甚至到大賣場發名片自我推銷。
不景氣,民眾打官司也斤斤計較,高雄執業律師林石猛說,先前接的一起殺人案,從偵查、起訴,一路替客戶打到一審判無罪,到二審時,客戶卻突然解除委任,改找法扶會,原因是他付不起律師費了。

官司一審勝訴 客戶解除委任
林石猛說,以該案遭連續羈押、又是殺人重罪,一個審級的律師費行情要十萬元,法扶會卻只要兩、三萬,客戶為了省錢,寧願冒著坐牢風險放棄既有的訴訟團隊,讓打贏官司的林石猛錯愕又無奈。

台北執業律師吳啟孝,接手一起詐欺案,客戶開的五萬元支票跳票卻遲遲不補,每次開庭還要替對方聲嘶力竭地辯護,想起來就嘔;還有上市公司大老闆,案件辦好後卻硬將律師費砍價三分之一。

「法律顧問」曾是律師事務所的一項重要收入,吳啟孝透露,隨著公司行號外移、倒閉,以前十幾家法律顧問客戶現在只剩三家,客戶說得乾脆「有問題再請教你們好了」。

以前景氣好,許多律師對離婚案都認為有損陰德而「敬謝不敏」,一名平日接案行情十萬元的律師,最近打破原則以六萬元接離婚案,對方卻說「太貴了,我要考慮」;還有律師不但打著「專辦離婚」招牌,甚至當起職業離婚證人。

不景氣求生計 當起離婚證人

台中的律師數,近廿年來增加了六倍,僧多粥少下,一些菜鳥律師只好到大賣場發名片,以「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攬客。

在士林地院對面開業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擁有地利之便,昔日常可吸收到許多跑法院的過路客,今年以來,上門的客戶數比往年銳減近一半。

高雄一名資深律師,雖有檢察官背景,也面臨無案可接的窘境,只好到法扶會登錄排隊。還有事務所花五萬元月薪請受雇律師,專接法扶會案件,以每案三萬元計算,每個月接三個案,事務所還有利頭可賺。

陳敬暐律師無奈表示,「律師賣的是專業,現在卻成了討價還價的商品!」長久以往,律師的服務品質只會更差,當事人的權益也無法受到保障。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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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程序簡化 離婚律師沒得賺

文章印刷平 » 週五 4月 03, 2009 6:52 pm

訴訟離婚程序簡化 離婚律師沒得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後訴訟離婚的夫妻,經過法院調解和解後,離婚就成立,對專辦夫妻訴訟離婚的律師來說,打一次離婚官司5到7萬元,如果新法一實施,這個費用可能賺不到了。

報紙上的分類廣告,處處可以看到打離婚官司的小框框,同樣離婚官司的廣告,在網路上寫的更清楚,事務所直接標明他們專辦離婚官司,律師也是專精離婚訴訟24小時服務,就怕漏了想離婚的怨偶。

不過尋求訴訟離婚的夫妻,在民法修訂後,可能可以跳過聘請律師這一步驟,直接向法院申請調解,這樣的做法,對專辦離婚律師來說有沒有影響,看法兩極。

一般來說打離婚官司,事務所的律師收費標準,一件案子5萬到7萬元不等,視案情的複雜度再往上加總,少了律師辯護,當事人樂得省下律師費,不過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可能真的虧大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楊凱)
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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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白手套?住處搜出可疑行賄名單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7月 03, 2009 5:50 pm

律師當白手套?住處搜出可疑行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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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7.03
科教館弊案 律師涉貪遭羈押

蕭博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灣科學教育館弊案,意外查出律師陳凱聲不僅協助前館長徐國士違法與原得標廠商解約,並圍標取得多項新建工程設計顧問標,以利徐國士等人綁標;檢察官更在陳凱聲住處搜出一張可疑行賄名單,懷疑陳扮演白手套,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涉案的陳凱聲不僅自行開設陳凱聲律師事務所,名下更擁有五家工程顧問公司。與他有同學之誼的士林地檢署某檢察官說,當年陳凱聲忠厚老實,沒想到如今竟會涉入貪汙案件。

 陳凱聲協助前館長圍標 圖利廠商

 承辦檢察官呂永魁同時傳喚前台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董美貞,懷疑她與在押被告董素貞,非但是姊妹關係,更是共犯關係,訊後聲押但遭法院認為犯嫌非屬重大,裁定飭回。另廠商陳銘達訊後則以廿萬元交保。

 調查顯示,前館長徐國士涉嫌在九○年興建基河路新館期間,強行與國外設計廠商解約,重開國內標時與董素貞綁標圖利特定廠商,導致施工品質缺失百出,廠商王筱筑為取得標案甚至行賄董素貞數千萬現金。檢方六月發動首波搜索傳喚行動,徐國士、董素貞與王筱筑均遭羈押。

 檢方深入追查發現,徐國士當初為了成功與國外廠商解約,透過董素貞介紹安排陳凱聲擔任法律顧問,陳凱聲日後卻出現在負責撰寫招標文件的設計規畫得標廠商負責人名單,且科教館委外經營權開放競標時,陳凱聲名下的亞通新高公司也參與投標,檢方於是懷疑陳凱聲涉及此案,前日展開搜索。

 白手套? 住處搜出可疑行賄名單

 檢方共搜索陳凱聲事務所、住所,與董美貞住所等六處地點,在陳凱聲家中起出一張行賄名單,上頭不僅寫滿官員姓名,名字後還加註行賄金額。檢方同時在董美貞住處起出大批樹茂公司帳冊,帶回一一比對。

 檢方調查,陳凱聲為取得科教館委外經營權的大餅,受董素貞之託擔任科教館法律顧問;並找來三家公司圍標取得設計規畫案,得標後卻把招標文件交由樹茂公司製作,好讓徐國士、董素貞得以介入連手綁標,並從特定廠商獲得不法利益。

 陳凱聲應訊時僅坦承圍標,矢口否認檢方查扣的名單就是行賄名單,但檢察官查出陳凱聲與部分官員間確有可疑資金往來,懷疑是幫忙得標廠商行賄官員,且得標廠商事後還免費幫陳凱聲住處裝潢,認定陳犯嫌重大,經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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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涂錦樹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遭起訴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7月 03, 2009 5:52 pm

知名律師涂錦樹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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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7.03
非法吸金 涂錦樹再添一官司

陳志賢/台北報導


 國內信託法律權威、知名律師涂錦樹,因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涉嫌與「台灣農聯」公司合作,以發行信託憑證方式,對外吸金三千餘萬元,供涂投資不良資產。台北地檢署二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涂錦樹等六人。

 被起訴的六人,包括「植根道林信託法律事務所」負責人涂錦樹、牛津企管、安泰信金、台灣農聯三家公司負責人張瀚中、牛津公司員工張霖生、America Trust Bank Fund Holdings(ATBFH)公司在台負責人周煌元、科威生技負責人陳麗玲、五本公司負責人張皖蘭。

 涂錦樹是國內信託法律權威,他是「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起草委員之一,他長期投資不良資產、從事不動產債券,推動發行信託受益憑證,黨政關係、政商人脈良好。

 涂錦樹因涉及不少官司,爭議不斷。他曾捲入中華投資掏空疑案、富商逃漏稅等案,並在九十一年間,因與「地下金融教父」萬眾的合夥糾紛,涂錦樹在立委王世雄家中遭挾持凌虐。上個月,涂錦樹又因涉及太子建設、勤美集團掏空弊案,遭羈押迄今。

 起訴書指出,九十三年間,張瀚中因見宏徠生技公司經營失利,遂與涂錦樹等人合作,由涂錦樹辦理說明會,向宏徠公司投資人遊說,將海能量公司更名為台灣農聯公司,由涂的植根道林事務所與台灣農聯簽立農業信託契作合作契約書,約定每單位投資金額五萬元,匯入事務所的信託帳戶,由涂擔任信託資金管理人,信託期間五年。

 但投資人資金,只有四成交給台灣農聯,另六成則供涂投資不良資產之用,涂還交給ATBFH公司違法發行受益憑證,共募資三千七百廿萬,事後因唯恐違法發行憑證曝光,在九十四年十二月提早終止信託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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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扮黃牛 趙國生被通緝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7月 03, 2009 5:54 pm

律師扮黃牛 趙國生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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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7.03
扮黃牛 律師趙國生被通緝

陳志賢/台北報導


 宏揚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律師趙國生涉嫌司法黃牛,以擺平官司或讓官司輕判,向廿餘名訴訟當事人詐騙二千餘萬元。趙國生自去年事發後即不知去向,檢察官已發布通緝。

 趙國生是知名律師,曾考取司法官特考,事後因故未受訓。趙國生辯護過不少知名案件,他曾替被控強盜殺害女友的蕭揚龍辯護十三年,最後全案改判無罪。

 檢調查出,趙國生自九十六年至去年六月間,涉嫌司法黃牛詐欺多達廿餘件,詐騙金額總計超過二千萬元,是歷年來案件數量最多的司法黃牛案。其中,趙詐騙金額最高個案是四百五十萬元。

 被詐騙的被害人中,包括了前林口鄉長陳建財,他曾被趙國生詐騙兩次,共計一百萬元。

 趙國生的犯案方式,是以他與承辦檢察官或法官熟識,可以行賄讓官司輕判或無罪,然後要求當事人拿現金到他事務所或咖啡廳交付,或指示將錢匯入他與父親帳戶,為了逃避檢調查緝,他還與當事人商議,佯稱錢是雙方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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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院法官涉司法黃牛發監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二 6月 22, 2010 1:50 pm

前高院法官涉司法黃牛發監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2010.06.22 01:28 pm


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富村轉任律師之後扮「司法黃牛」,向官司當事人佯稱與法官很熟,收受40萬元到500萬元的活動費,但拿錢不辦事,被控詐欺,最高法院判決他有期徒刑2年確定,林富村日前發監台北監獄執行。


【2010/06/2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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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黃牛 遭檢察官起訴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一 7月 05, 2010 5:24 pm

2司法黃牛 遭檢察官起訴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0.07.05 04:13 pm


未取得律師資格的施旋旗、王法仁,自90年起連續為多名民眾代撰訴訟書狀,還向涉交通肇事過失致死案的莊姓當事人,佯稱透過立委疏通檢調人員及法官,擺平官司,向莊等人詐財,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將兩人起訴。

【2010/07/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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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師被逮 多名偵查隊長「關切」

文章印刷平 » 週五 7月 23, 2010 12:30 pm

假律師被逮 多名偵查隊長「關切」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即時報導】 2010.07.22 10:55 pm


台北縣警方偵破以王耀德為首的假律師案,不但在王嫌辦公室內發現大批北市高階警官名片,將王嫌帶回偵訊後,還有多名北市警分局偵查隊長來電「關切」,說「你們抓王律師幹嘛?會不會搞錯了?」,讓承辦員警對王嫌在北市警界人脈之廣,以及扮演假律師的功力相當驚訝。


【2010/07/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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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假律師 被質疑「你真是警察」

文章印刷平 » 週五 7月 23, 2010 12:35 pm

抓假律師 被質疑「你真是警察」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板橋報導】 2010.07.23 03:24 am


台北縣刑警大隊昨天偵破「假律師暴力討債集團」,逮捕以王耀德為首的八名集團成員,發現王嫌自稱「王大律師」經營地下錢莊,以暴力手段逼迫李姓被害人轉讓公司資產、商標等權利。

警方指出,王耀德沒有律師執照,但對質押、移轉產權等法令相當熟悉,在北市復興南路設立「宏大律師事務所」,每天西裝筆挺上班。警方前往搜索時,大樓警衛不但不相信王嫌不是執業律師,還反質問辦案人員:「你們真的是警察嗎?」

警方也在王嫌辦公室內發現高階警官名片,將王嫌帶回偵訊後,還有偵查隊長來電關切:「你們抓王律師幹嘛?會不會搞錯了?」員警對王嫌在警界人脈之廣,相當驚訝。

警方調查,李姓被害人前年因公司周轉不靈,以高利向王嫌等人借兩千七百餘萬元,事後被暴力討債,李去年八月已還款兩千六百餘萬,但因部分支票跳票,王嫌等人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李以公司全部資產抵債。

李姓被害人委託林姓律師與王嫌等人打官司,王嫌恐嚇林姓律師並將其家屬打成重傷,嚇得林律師連夜搬家。李姓被害人獲勝訴後,王嫌等人竟然到李在大陸、柬埔寨開設的工廠,兩度強押軟禁李,逼迫李的女兒向法院撤銷告訴。

因「宏大律師事務所」設立已超過八年,警方懷疑王嫌等人以這種「掛羊頭賣狗肉」手法,長年經營地下錢莊與暴力討債,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指認。

【2010/07/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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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師打輸官司 撂人打真律師

文章印刷平 » 週五 7月 23, 2010 5:32 pm

自由時報 頭版新聞2010-7-23
假律師打輸官司 撂人打真律師
〔記者黃立翔、姚岳宏、吳仁捷/台北報導〕真律師打贏官司慘挨打,假「王大律師」打輸官司卻打人。

台北市一位外型亮麗的林姓女律師,為蘆洲一家機械公司李姓負責人打贏債務官司,卻惹禍上身,她和丈夫三度當街遭黑衣人棍毆,打得滿地爬,嚇得舉家搬遷;台北縣刑警大隊查出,持法律事務所名片、在外號稱「王大律師」的王耀德涉嫌教唆逞兇,並將李姓負責人軟禁於柬埔寨,意圖奪取公司資產,警方昨逮捕王耀德等八嫌,將他列為治平對象。

王耀德到案後,指稱「王大律師」是朋友對他的暱稱,他只是法務助理,未曾唆使任何人傷害對方律師,至於涉及恐嚇可能是他「喝多了」,並指自己清白,訊後被警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不滿被告勝訴 將他軟禁於柬埔寨

台北縣刑警大隊偵四隊隊長李錦煌說,台北縣蘆洲一家機械公司李姓負責人,九十七年三月因急需周轉,以年息五十四.七五%向王耀德借款兩千七百五十一萬元,被害人至九十八年八月共還款兩千六百六十二萬元,期間王嫌還強押毆打李某,逼他交出公司資產及商標權,李某還款支票跳票,王某不滿告上法院,李某委請北市林姓女律師打贏官司。

李錦煌說,外型亮麗的林姓女律師贏了官司,期間卻遭恐嚇「走在路上小心一點!」去年勝訴後,十一月,丈夫在北市松山區住家附近遭數名黑衣人持鐵棒痛毆,十二月換她遭兩名歹徒推倒在地,揮棍圍毆,造成手腳受傷,幸好都是警告性質,今年三月,林姓女律師又在住家附近被堵到,但奉令「打斷雙腳」的打手面對女律師,因「不願打女人」而罷手,女律師懷疑是王耀德唆使,因恐再遭毒手而趕緊搬家保命。

美女律師數度被打 搬家躲毒手

李錦煌隊長說,李姓負責人雖贏了官司卻無法擺脫厄運,不但被恐嚇不得再請律師辯護,該集團還將他帶往中國、柬埔寨,扣留護照、台胞證不准他回台;而李某公司樓下的補習班,只因向李某承租一樓當教室,也遭王耀德帶人恐嚇,阻止學生上課,行徑囂張。

警方說,王耀德及同夥也涉嫌替人處理債務糾紛,經營科技公司的劉姓負責人,九十二年向某知名電機公司借款七百萬元,抵押一百台電腦及錄放影機,但劉某取回抵押物時卻發現電腦主機只剩空殼,硬碟不翼而飛,他據以質疑,電機公司卻委託王耀德出面,王嫌涉恐嚇劉某,劉妻嚇得賣掉北市興隆路的自宅抵債。

假律師恐嚇逞兇 被列治平對象

因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昨天傍晚將王耀德等八嫌,分別依恐嚇、傷害、毀損、妨害自由、強制罪嫌送辦,其中一嫌是宜蘭縣砂石工會許姓幹部,但他稱僅提供場地商談債務。

記者昨前往律師事務所採訪林姓女律師,所方指她昨有庭要開,不會進辦公室,稍後林律師透過辦公室助理表示,不願意接受採訪。記者昨赴台北縣蘆洲探訪被害的機械公司,承租辦公室的房客說,只知道李姓負責人搬走了,一樓的補習班工作人員也說,不清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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