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當司法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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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檢舉人資料 2律師送懲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2月 13, 2011 12:35 pm

涉洩檢舉人資料 2律師送懲
2011-01-07 21:05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7日電)律師李傳侯、謝思賢疑將毒品案檢舉人資料交給被告,導致檢舉人遭被告恐嚇。台北地檢署認為,2名律師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今天將2人移送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處。

海巡署先前偵辦一宗栽種大麻案,透過檢方聲請搜索票,值班法官核發搜索票後,卻疏於注意,未將檢舉人身分資料密封,以致全案進入審理,律師閱卷、複印資料給被告時,讓被告看到檢舉人身分,進而恐嚇。

北檢認為,檢舉人檢舉販毒者,對社會治安貢獻重大,2名律師得到檢舉人的資訊,應審酌當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卻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將資料交給被告。

檢方認為,2名律師身為在野法曹,不但未維護司法正義,還把職務上得知的檢舉者資訊洩漏給被告,危害檢舉人安全,破壞檢警緝毒努力,將2人移付懲處。

李傳侯回應,當初是他委託謝思賢到法院印卷,這個案子是他實際處理,且因被告認罪,因此印了一份卷給被告研究,沒想到從媒體得知被告找檢舉人算帳的報導,自己也嚇了一跳。

李傳侯說,事後詢問被告,才知道卷內有檢舉人資料,後來開庭時,法官還因此詢問他,他也做了說明。對於遭移送懲處,李傳侯說,自己有信心,因為已研究過相關法律,沒有相關法條提及不能將檢舉人資料交給當事人,移送懲處正好給他一個機會說明。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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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交鋒 通緝犯隱身律師樓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2月 14, 2011 7:27 pm

神鬼交鋒 通緝犯隱身律師樓
2011-02-14 中國時報 【中央社】
 只有國小學歷的王姓男子10多年來隱姓埋名遊走各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未被察覺,卻因涉及偽造假債權案,不僅身分被識破,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王姓男子10多年前因涉偽造文書及侵占罪被通緝,即購買假證件冒充「李志成」、「李正義」等人身分,且自稱擁有東海大學法律系學歷,遊走中部地區多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

 王姓男子自學法律有成,先後在4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不時協助出庭,在律師界小有名氣,收入頗豐。王姓男子還以假身分與1名女子交往生子,連女友也不知其真實身分,情節有如電影「神鬼交鋒」一般。

 檢方表示,王姓男子因為處理1件民事糾紛案,涉嫌替楊姓債務人製造假債權,偽造面額新台幣500萬元的本票。檢方今天將全案偵結,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起訴。1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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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歷想當法官 靠自修行不通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2月 15, 2011 9:42 am

國小學歷想當法官 靠自修行不通
2011-02-15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只有國小學歷,難道就不能靠著苦學當司法官?」通緝犯王麥文在律師事務所「避險」十多年,以前最高法院院長王甲乙為目標,期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以假成真」當上司法官;撇除他的官司問題,想考司法官還得具備大學院校法學院法律系畢業或司法三等高考資格,他想靠自修苦讀已不可行。

 王甲乙是台灣司法界中最刻苦上進、讓人津津樂道的名人。他因家境清寒,小學畢業後只在高等科念一年書即輟學,後半工半讀一路通過普考、高考,逐步通過各項考試取得司法官資格。並從台北地方法院候補推事,做到最高法院院長退休,專長民事訴訟法。

 同樣姓王,王麥文以王甲乙為偶像,雖然他是因犯侵占、偽造文書案被通緝,才對法律領域有興趣,不論起因為何,也是苦讀自修有所涉獵,才能在中部多家律師事務所闖蕩多年。

 王麥文即使解決了官司問題,想考司法官,還得先一路過關斬將,在五十五歲最高年齡限制下,「真正」完成大學法律系學業,而非自填是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才具備基本應考資格,之後還有高難度的司法官考試,想要輕易的「以假成真」,最終還是難逃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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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任律師助理 矇騙10年無人知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2月 15, 2011 9:45 am

通緝犯任律師助理 矇騙10年無人知
2011-02-15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國小畢業的王麥文被通緝十多年,靠「自修」法律知識、自稱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改名後十年內換了四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協理,還騙過枕邊人生下一女,連任職事務所的律師也渾然不知,直到日前介入一起假債權案,才被揭發假身分。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四十八歲王男原任職的律師事務所律師,日前遭當事人提告,王男以證人身分出庭留下「李正義」資料;檢察官詹益昌偵辦一起假債權案,才意外揭發其本尊是十三、四年前因侵佔、偽造文書案被通緝的王麥文。

 王男到案後坦承為了躲避通緝,十一年前花三萬元購得假身分證,以「李正義」身分過日子,還另有「李麥克」、「李志成」等化名;後碰上全面更換新身分證,再花五萬元換證。王麥文到案後,還抱怨若不是幫律師出庭作證,也不會留下線索,可能現在還不會被查到。

 王麥文的話,也讓檢方訝異國內偽造身分證集團的「神通廣大」。王男稱,兩次都是看報紙分類廣告找「代辦偽造證件」,第一次是舊式身分證價格較低;第二次是不同的集團,與對方相約在速食店,拿舊身分證、大頭照,告知要「同一人」,對方的答覆是要先查資料,看本尊有沒有換新證才能辦,但只等了四、五小時,就拿到了。

 王男前後換過四家律師事務所,協助處理各類型案件,律師均渾然不知,還曾領過工作獎金單月十一萬元的紀錄。與他相戀十年的賀姓女友,直到檢方找上她才得知實情,對男友堅決不讓她碰皮夾、寧願讓女兒背負「父不詳」和從母姓、不願登記結婚等怪異行徑,這才恍然大悟。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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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借牌他人攬客 遭判六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2月 22, 2011 3:03 pm

律師借牌他人攬客 遭判六月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2011.02.22 12:09 pm

在北市內湖經營律師事務所的50歲陳姓律師,將自己的事務所招牌,提供給不具律師資格的劉姓友人在公司內掛設,未親自執行律師職務,後有李姓女子前往劉男公司委任律師處理個人的消費者債務清理事宜,不李女不滿處理進度,經向法務部和律師公會陳情後被循線查悉,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律師法判處陳姓律師6月徒刑,劉男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和緩刑2年。

【2011/02/2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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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律師騙卡債族 判刑4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2月 22, 2011 7:39 pm

冒牌律師騙卡債族 判刑4月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2011.02.22 04:59 pm


劉姓男子為了要接卡債族債務協商業務,與陳姓律師共謀由劉假冒為陳姓律師,並掛上法律事務所的字樣,劉以律師身份接受卡債族委託商談債務,並向卡債族收取報酬,後有卡債族不滿處理進度,向律師公會陳情,才查出被冒牌律師騙。台北地院依違反律師法,將劉判刑四月,陳姓律師判刑六月,兩人皆予緩刑二年。


【2011/02/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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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偵查秘密 律師判刑4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3月 03, 2011 5:50 pm

洩漏偵查秘密 律師判刑4月
2011年03月03日 16:48:5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3日電)就讀博士班且在大學教書的台中市張姓律師,明知不能洩漏偵查內容,卻在擔任1名詐欺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時,涉嫌洩漏偵查內容給共犯,今天遭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張姓律師去年受任為1名徐姓詐欺案嫌疑人的辯護人,當嫌疑人接受檢察官偵訊時都會在場,所以知悉檢察官訊問的內容,並有保密的義務。

但張姓律師卻2度在陪同嫌疑人接受偵訊後,把檢察官偵訊的內容透過電話告知施姓共犯,涉嫌洩漏不應公開的偵查內容,方便共犯間串供。

張姓律師不否認有告知施姓男子部分偵查內容,但辯稱誤以為施姓男子是徐姓嫌疑人案件的委任人,他有義務告知相關內容,而且告知的內容並非秘密內容,只是分析法律上利害關係而已。

不過,因張姓律師對有關施姓男子的身分出現不同的說法,所以辯詞不為法官採信,認定有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並認為張姓律師自述是法律研究所博士生,又在大學擔任兼任教師,犯後毫無悔意,因而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但可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

仍可上訴。

1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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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洩秘 判刑4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3月 04, 2011 9:13 am

律師洩秘 判刑4月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市西區報導】 2011.03.04 02:34 am


台中檢警去年逮獲詐騙集團成員徐贊豐等人,向法官聲押獲准,檢察官監控意外查出律師張究安利用開庭在場的機會,將案情內容洩露給詐欺集團主嫌施景霖,方便施與其他共犯串證,台中地院昨依妨害秘密罪將張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2011/03/0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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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假律師 法律系女友當軍師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3月 31, 2011 9:53 am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2011-3-31
國中畢假律師 法律系女友當軍師
〔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校友李思儀開設「一安國際法律聯合事務所」,與不具律師資格的國中畢業男友吳孟勳,假冒正版律師「吳孟勳」名號,利用網路招攬接案,婦人付錢委任,由李女代擬訴狀答辯,假律師吳孟勳並未出庭辯護。雙方最後協議離婚,婦人事後欲取回印鑑,發現人去樓空,上網找到正牌律師,始知委任到冒牌貨,板橋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

檢方發現,僅國中學歷的吳孟勳不具律師資格,但年齡與正版合格律師吳孟勳都是31歲,利用同名同姓、同年紀詐騙,正版律師吳孟勳被通知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時,還不知道自己被盜用名號。

檢方查出,吳男與李女已經不是第一次假冒合格律師,97年3月間曾假冒合格律師「曾郁榮」名義收費1萬2千元擔任法律顧問,被法院依偽造文書判處拘役60天,另起同樣假冒合格律師「曾郁榮」,因認錯又退對方錢,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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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徵「性愛助理」 露骨部落格遭設計

文章印刷平 » 週四 4月 28, 2011 4:47 pm

律師徵「性愛助理」 露骨部落格遭設計
2011年04月28日 15:15 蘋果即時
台北市一名鍾姓律師部落格上竟大剌剌的誠徵「性愛助理」,引發爭議,根據《壹電視》報導,律師助理表示,是客戶官司不順挾怨PO文,已尋法律途徑處理。

「月薪10萬以上,高薪尋找律師貼身女助理」,條件卻指明要年輕外型亮麗,還寫道「性方面若能滿足我,往後會有金援照顧,養在豪宅當外婆」。

但記者查訪該律師事務所,正牌的律師助理出面駁斥應徵「性愛助理」一事,低調表示是客戶挾怨報復,律師強調「清者自清」,其他就交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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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徵美女助理 律師疑遭惡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4月 28, 2011 7:53 pm

高薪徵美女助理 律師疑遭惡整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即時報導】 2011.04.28 07:32 pm


在士林地方法院附近執業的鍾姓律師,被指在網路PO文「高薪尋找律貼身女助理」,還強調在性方面若能滿足他,即可過著貴夫人生活。雖然許多認識鍾姓律師的人,認為他應遭人惡整,但鍾今天手機關機,事務所大門深鎖,無人回應。由於文章是以鍾的名義撰寫,內章更充滿性交易暗示。法界人士認為PO文者可能觸犯妨害名譽等罪責。


【2011/04/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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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徵性愛助理」 律師遭冒名PO文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4月 29, 2011 10:23 am

「高薪徵性愛助理」 律師遭冒名PO文
2011-04-29 中國時報 【張嘉文、蕭博文/台北報導】
 「在性方面,如果你能滿足我,往後我一定對你提供金援照顧」。網路上一篇署名台北市鍾姓律師的PO文,寫著高薪誠徵女助理,起薪十萬元,限定年輕女性,還留事務所電話及手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鍾的正牌助理澄清,這是客戶挾怨報復,將會提出告訴。

 在網路上輸入該鍾姓律師名字,會跑出好幾十則的搜尋結果,甚至從去年六月就已PO文,內容全是誠徵年輕女孩共度情人節或是高薪聘請助理等,還有以鍾姓律師為名的個人部落格,裡面全是類似內容。

 在一篇名為「月薪十萬以上~高薪尋找律師貼身女助理」的文章,提到要找的女助理起薪十萬元以上,年薪十四個月,一年有三節獎金還供午晚餐等等福利,條件則是要未婚的廿二歲到卅二歲年輕女孩,身高一百六十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且要外型亮麗、身材佳。

 文章最後一段強調「在性方面,如果你能滿足我,往後我一定對你提供金援照顧,或把你養在我的豪宅別墅內當外婆,讓你錦衣玉食,過著尊榮般貴夫人生活。」並留下自己的事務所電話和手機。

 由於條件優渥,且最後一段強調要提供性服務,引來不少網友討論,昨天早上有媒體接到不明人士傳真爆料,趕到鍾的事務所外,惟大門深鎖,按電鈴、打電話也沒人回應。

 後來,一名自稱鍾的助理終於接電話,指那些內容是鍾的一名客戶挾怨報復所PO,並不是鍾本人所寫,對於那些內容他們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

 法界人士表示,冒鍾的名字上網PO些不實內容,可能觸犯妨害名譽和偽造文書罪,如果是鍾自己所PO,由於裡面有提到性事滿足可以給錢的言論,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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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律師訴請離婚 被駁回

文章金毛獅王 » 週二 6月 07, 2011 5:55 pm

李姓律師訴請離婚 被駁回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1.06.07 05:47 pm


在法院擔任調解委員的李姓律師,以妻子冉婦常藉故挑釁,砸毀電腦、手機為由訴請離婚,但法官查出李律師結交大陸「小三」思思,在電子郵件上記載「謝謝思思陪我一整天,日遊東方明珠,夜遊黃埔江」,而冉婦卻盡責的在台照顧年邁婆婆,難認李無過失,駁回李訴請離婚。

【2011/06/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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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小三 想甩悍妻…不准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6月 08, 2011 9:38 am

律師有小三 想甩悍妻…不准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西區報導】 2011.06.08 03:01 am


在法院擔任調解委員的李姓律師,以大陸籍妻子冉婦常藉故挑釁,砸毀電腦、手機為由訴請離婚,但法官查出李律師結交大陸「小三」思思,在電子郵件上記載「謝謝思思陪我一整天,日遊東方明珠,夜遊黃埔江」,而冉婦卻盡責的在台照顧年邁婆婆,難認李無過失,昨駁回李訴請離婚。

李姓律師於6年前在大陸河南省漯河市與冉婦結婚,同年底迎冉婦來台共同生活,李說,未料婚後冉不做家事,常無理取鬧,若有不順就對他惡言相向,還於去年10月間毆打他,並毀損電腦、手機。

李又說,冉婦施暴後,次日離家出走,傳簡訊給他說「我們已結束,只等你簽字離婚,現在我有工作,有自己的生活,你就祝福我好了。」李憤而請求離婚。

冉婦說,丈夫在大陸擔任律師,她之所以家暴、傳簡訊、離家出走,全是丈夫在大陸結識「小三」思思所致,從電腦中發現丈夫發電子郵件給「小三」,內容還有「請我心愛的小龍女思思姑娘,能牽手的時候,請別只是肩靠肩,能擁抱的時候,請別只是手牽手,能在一起的時候好好珍惜」、「思思卿卿如晤,攜手共白頭,掌心繞指柔,紅塵有妳伴,一生富有。」

法官認為,李傳給思思的內容,雖無法直接證明婚外情,然他與冉婦婚姻關係存續中,以極親密的稱呼與曖昧的用語與婚外女子傳送電子郵件,行為已逾越夫妻間應謹守的道德分際。

法官並查出,冉婦與李結婚後,因丈夫在大陸工作,回台時間不定,僅冉婦與婆婆同住,都是她在照顧年邁的婆婆,因懷疑丈夫外遇,一氣之下返回大陸娘家居住,且其後已返台照顧婆婆,並未惡意遺棄,因此判決駁回李的請求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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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訴訟權威 假律師騙40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6月 08, 2011 3:58 pm

裝訴訟權威 假律師騙40萬
閱卷遞狀煞有介事 出庭前討錢遭掀底

蘋果日報2011年 06月08日 【戴之聖、呂仁欽╱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男子謊稱曾在律師事務所及大學擔任法律顧問,「民刑事訴訟可通包」,讓被害人誤以為是正牌律師,委託處理家族事業及遺產分配訴訟,未正式開庭就已支付四十多萬元費用,法院通知要開庭,「律師」又開口要錢,被害人覺得有異,向專業人士查詢才知受騙,告對方詐欺,這名假律師昨遭基隆地檢署起訴。

檢方指出,嫌犯張世達(五十四歲)不具律師資格,前年經由管道得知張宗揚有家族事業及遺產分配糾紛,即向他謊稱自己曾是律師事務所經理顧問、大學法律顧問,「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類似訴訟很有經驗」,讓張宗揚誤以為找到權威律師。

終止契約還討尾款
前年六月,嫌犯張世達與被害人張宗揚陸續簽立委任狀、訴訟代理人授權書等,張嫌還煞有介事帶張宗揚至板橋地方法院公證上述文件,雙方協商律師費八十萬元,車馬費等雜支另計。被害人陸續支付三十萬元前金、十四萬餘元雜費,張嫌表面上也對各法院與地檢署做出閱卷、遞狀等行為,但法庭通知出庭時,他又開口討錢,令被害人起疑,請教相關人士後才知自己上當。
去年二月,被害人以存證信函向張世達終止契約,張竟也寄存證信函要他付尾款五十萬元,他氣得告張詐欺。張應訊稱依《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代為處理,未違法。

遭依詐欺取財起訴
但基隆地檢署認為,張嫌明知無律師資格,依法不得執行律師業務及為他人代理訴訟,因此將他依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等罪嫌起訴。
《蘋果》記者昨至被害人張宗揚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的住處訪查,但他不在家,張妻則透過大樓警衛轉述,已委託另名律師處理,並進入司法程序,其餘不便多說。
對此,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隆分會法務專員李鼎銘說:「找律師就像看醫生,要多找幾個比較看看!」他指出,律師須向執業地的律師公會登錄資料,才能向人收費打官司,因此應了解對方有無事務所、律師開業執照,審閱委任契約書時,也向當地律師公會查證確認;此外,可向法扶尋求免費法律諮詢,釐清有無訴訟必要。

如何找合格律師
◎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律師公會尋找。
◎委任前確認對方有無事務所及開業執照。
◎要求對方提供委任契約書並帶回審閱。
◎若對方拒給委任契約書或要求當場簽立,小心有詐。
◎支付費用前應向當地律師公會查證。
◎多找幾名律師做比較。
資料來源: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隆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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