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當司法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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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律師打官司 詐欺罪判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6月 08, 2011 4:18 pm

除名律師打官司 詐欺罪判刑
2011-06-08 【中央社】
 因涉司法黃牛案遭懲戒除名的羅姓男子,佯稱自己是退休、第一名的律師,替社區辦理訴訟案件以獲取律師費。法院認定羅男施以詐術承攬官司,依詐欺等罪判羅男有期徒刑10月。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71歲的羅姓男子原為執業律師,民國86年間因涉司法黃牛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懲戒除名。羅男在97年間,得知新竹縣某公寓大廈與建商發生買賣糾紛,竟刻意隱瞞律師資格遭除名的事實,佯稱自己是退休律師、第一名的律師,辦理社區訴訟。

 大廈住戶因而交付新台幣10萬元律師費給羅男,羅男還多次向大廈管理委員會領取差旅費,總共獲利約20萬元。但官司敗訴後,羅男向管委會檢討敗訴原因時,遭住戶察覺有異,才發現羅男早已被除名,始知受騙上當,報警處理。

   羅男矢口否認有違反律師法或詐欺取財罪,辯稱有向管委會稱自己為退休律師,但現在不執行律師業務,因此是基於社區法律顧問身分辦理訴訟事件。

   法院審理認為,羅男刻意隱瞞律師資格遭懲戒除名的事實,以退休律師身分自我介紹,並提出律師證書,使管委會誤認他具有律師資格而交付律師費用,認定有施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的情形。法院依違反律師法、詐欺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1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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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律師資格還接案 判10月徒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6月 09, 2011 11:01 am

被撤銷律師資格還接案 判10月徒刑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6.09 03:10 am


涉及司法黃牛案遭懲戒除名的羅文男,佯稱自己是退休、第一名的律師,替新竹世紀皇家社區打官司收取律師報酬。台北地院認定,羅施以詐術承攬官司,依詐欺等罪判決羅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71歲的羅文男原為執業律師,14年前涉及司法黃牛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懲戒除名。3年前,他得知新竹縣某公寓大廈與建商發生買賣糾紛,竟刻意隱瞞律師資格遭除名的事實,佯稱自己是退休律師、第一名的律師,辦理社區訴訟。

社區住戶因而交付10萬元律師費給他,羅還多次向大廈管理委員會領取差旅費,總共獲利約20萬元。但官司敗訴後,羅男向管委會檢討敗訴原因時,遭住戶察覺有異,才發現羅男早已被除名,始知受騙上當,報警處理。

【2011/06/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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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畢業當律師助理 拖過通緝時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8月 17, 2011 11:33 am

國小畢業當律師助理 拖過通緝時效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西區報導】 2011.08.17 04:29 am


國小畢業的王麥文10年前被通緝後,佯稱是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先後在4家律師事務所任助理,去年偽造假債權被檢警查獲,台中地院昨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判刑1年2月,同夥林秀月、黃永芳、劉鎮順判處6月至4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審指王麥文(49歲)像台灣版的「神鬼交鋒」情節,犯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罪,判刑確定未到案執行,為躲避檢警查緝,冒用「李正義」、「李志成」名義到法律事務所任助理,變換通緝犯身分,他的通緝犯行刑權時效也於95年完成,躲過入獄噩運。

判決書指出,王麥文協助律師處理林秀月委託與楊子榮的民事訴訟案件,林向楊借款4000萬元,簽本票擔保,但林於本票裁定確定將遭執行,勾結王麥文、黃永芳等人,由王提供兩張空白本票填下金額各500萬元,偽刻另名劉姓男子印文在民事本票裁定聲請書上,向民事庭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獲准。

檢察官去年底到律師事務所搜索,查扣王麥文偽造的人事資料卡、保證書、員工切結書、身分證影本、名片等物。

【2011/08/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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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偽造文書 前案躲過追訴 新案難逃刑期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8月 17, 2011 2:23 pm

都是偽造文書 前案躲過追訴 新案難逃刑期
2011-08-17 中國時報 【陳界良/台中報導】
 國小畢業的通緝犯王麥文,為躲避警方追查,化名「李正義」等假名,先後在四家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竟無人發覺;甚至與林姓婦人偽造假債權,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王麥文一年二個月徒刑。

 王麥文在八十五年、八十七年間因涉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罪,八十九年被通緝後即開始逃亡,為躲避查緝,他花三萬元購得「李正義」假身分證,先後到四家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助理前後十年,連妻子也不知道他的真正身分。

 判決指出,王麥文涉嫌偽造林婦的劉姓、黃姓親戚印文,假冒兩人製作「民事本票裁定聲請書」,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企圖藉由假債權裁定,減少楊男所能取得的債權分配款。王開庭時以證人身分出庭,被細心的檢察官發現他的假身分,真正身分才曝光。

 雖然王嫌十年前被通緝案由,早過了追訴期,但因後續仍涉及偽私證文書、偽造公印文等罪,台中地院審結,判處一年二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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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司法黃牛 夫婦判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8月 31, 2011 4:09 pm

扮司法黃牛 夫婦判刑

【聯合報╱本報訊】 2011.08.31 03:47 am


雲林地院前書記官兼科長劉鴻成與妻子江素玲,被控在96年間扮司法黃牛,向涉貪汙案的前大林鎮長林金敏夫婦的女兒,誆稱認識承辦法官,詐財103萬元,嘉義地院昨依詐欺等罪,將劉鴻成夫婦分別判處徒刑5年、4年;被扯入案件的4名法官,經查無不法事證。


【2011/08/3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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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律師借錢不還 怪客判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9月 05, 2011 10:57 am

冒充律師借錢不還 怪客判刑

【聯合報╱記者賈寶楠/桃園報導】 2011.09.05 03:24 am


曾任法官助理、多家企業法務的男子葛家駿,在網路自稱「法律怪客」,向4名尋求法律協助的網友借款60多萬元不還,遭桃園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徒刑1年4個月。

地院指出,葛家駿(41歲)在部落格自我介紹「我是一位曾在法院服務、現任上市公司法務主管」、「我是一個習商後轉法律的怪ㄎㄚ,在法院服務多年」,使一般人誤認他是法律專業人員。

96年起,王姓等4名網友留言和葛聯絡,尋求法律服務,葛在電話中對其他人講電話說「你好,我是葛律師」等話語,見面時又遞出曾任職的公司法務名片,王等以為他是律師、法務主管,委託代寫書狀等。

葛家駿依約協助並收費後,以妻子住院、生活急需、小孩需要伙食費為由,多次向對方小額借款,王姓網友等人沒有起疑,共借60多萬元。

但其中邱姓網友付款委託處理薪資糾紛,葛卻常常不接電話,用父親死掉、孩子生病等語搪塞,催促後才收到葛幫忙寫的存證信函,卻發現內容自己就能撰寫,才知道受騙。

葛家駿的辯護律師說,葛從法律系畢業,曾任多家公司法務職務、士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及實務經驗,同時文書往來都自稱「葛先生」,沒有欺騙對方是律師。

葛家駿審理時辯稱,基於公益興趣成立「法律怪客」部落格,網友自己尋求協助,他從未用律師身分受委任處理法律事務,也沒有用律師身分借錢。

他表示,因為經濟困境又遭地下錢莊恐嚇,一直搬家、換工作、換電話,才會借錢,但無力還款,如果網友對他處理內容不滿意,可以退費。

地院認為,葛家駿消極隱瞞自己不具律師身分、沒有還款能力,使被害人陷於錯誤才借錢,觸犯4件詐欺罪。

【2011/09/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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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當司法黃牛 判刑5年2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07, 2011 6:43 pm

觀護人當司法黃牛 判刑5年2月

2011年09月07日18:11 蘋果即時

嘉義地檢署張姓觀護人(46歲),1996至2008年間在彰化地檢署擔任觀護人,2006年涉及1起司法黃牛詐財案,遭判刑半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被調往嘉義地檢署;去年3月中旬,張得知涉嫌販毒案的女子,經彰化檢方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後,想領回被查扣的款項,於是向對方表示需打點檢察官,騙得7萬元,後來該女前夫也因販毒案羈押在看守所,又找張幫忙,再被騙43萬元。

彰化地院今天依詐欺罪將張男判刑5年2月。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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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法律把脈家 假律師詐70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17, 2012 9:10 am

自稱法律把脈家 假律師詐70萬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04.17 03:40 am


男子葛家駿假冒是某律師事務所的法務執行長,誆稱可替人處理法律事務,但拿錢不辦事,兩年多來至少8人受騙,詐騙金額逾70萬元,昨天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和詐欺罪起訴。

葛沒有律師資格,但是懂點法律;他在網頁上架設「法律把脈家」部落格,讓有法律問題的民眾留言,甚至到奇摩知識家解答法律問題,有民眾被騙得團團轉,特別到辦公室委託他處理官司。今年初,檢察官傳訊葛,葛未出庭,他委託律師請假,理由是「最近準備律師考試,沒有時間」。

年約40歲的葛家駿向台北市某法律事務所租借辦公室,以該事務所法務長的名義在台北市和新北市行騙。北檢認為負責人單純租辦公室給葛,不起訴這名負責人。

檢方調查指出,葛拿著事務所名片,向里長謊稱可以免費替民眾做法律諮詢,還會秀一點法律知識,讓對方信以為真;里長抱著「為里民服務」的想法,提供里長辦公室給葛用,上門諮詢的民眾誤以為葛有律師資格,還稱呼他「葛律師」。

2009年8月間至去年3月間,葛向上門諮詢的民眾謊稱案件好處理,陸續接下債務、監護權糾紛、房屋返還等各式案件。有民眾諮詢後覺得不錯,還將他介紹家人,以每審級4萬5千元的費用委請葛代寫民事聲請書狀,爭取監護權。

葛家駿不但自己接案子,也會介紹案件給他認識的律師;但他是拿錢沒辦事,開庭無法到場,陸續有民眾發現受騙,才報警處理。


【2012/04/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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