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判刑 板檢自焚被阻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2.03.19 02:20 am
男子蔡明洋到板橋地檢署自焚,被法警和員警制伏。
記者楊竣傑/攝影
男子蔡明洋自稱網路帳號遭女友盜用,害他被判刑,多次希望警方重啟調查遭拒,昨天跑到板橋地檢署企圖自焚,所幸被制伏,蔡被逮時仍情緒激動指控「警方吃案」。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板檢。
據查,蔡明洋(卅二歲)日前涉嫌在「第一手娛樂論壇」散布援交訊息,上月被台北地院判刑四月。
新北市警局勤務中心下午五時許,接獲男子報案,電話中表示晚間七時前將到板橋地院引火自焚,隨即掛掉電話。板橋院檢都接獲警方通知,並要求值班人員加強巡邏。
蔡打完電話後,騎車到板院,將汽油淋滿全身後,走進板檢偵查大樓,站在受理報案窗口,並從側背包內拿出紅色打火機。
板檢法警劉俊英聞到蔡身上散發濃濃汽油味,覺得不妙,衝出去大喊「你幹什麼!」蔡男還神情恍惚表示「警察吃案啦!」劉俊英趕緊上前將他的打火機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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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9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