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願和解 MA與友寄賠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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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願和解 MA與友寄賠300萬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五 3月 16, 2012 1:49 pm

司機願和解 MA與友寄賠300萬
2012-03-16 01:29 中國時報 【王己由、王雨晴、陳世昌/台北報導】

 終於落幕了▲台北地院開庭審理Makiyo、友寄隆輝(圖)涉毆運將案,被害人委任律師當庭同意兩人提出的300萬元民事賠償金,2人也當庭認罪。(陳君瑋攝)


 ▲Makiyo在庭訊後離開法院。(陳君瑋攝)

 藝人Makiyo和友人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案,十五日終告「落幕」。二人表明願認罪,並同意在四月五日前交付三百萬賠償金給被害人達成和解。若加上捐款,被害人林余駿總共拿到至少五百九十二萬多元。

 公訴檢察官將友寄喻為「衝冠一怒為紅顏」的吳三桂,認為二人既然贖罪就該給自新機會,請求將原求刑六年、四年的刑度,各降到二年、一年四月,並宣告緩刑。

 Makiyo透過律師徐鈴茱說,雙方能達成和解,讓事件圓滿落幕,她要「謝謝司機大哥」願意給她機會。徐強調Ma會改掉過去的壞習慣,希望社會能給她一個機會。

 友寄隆輝退庭後,在北院大門再次鞠躬致歉,並透過友人表示,要謝謝法官、檢察官願意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希望林余駿能盡快康復。

 台北地院昨日第二次開庭,法官原要當庭勘驗案發日相關監視錄影、行車紀錄器畫面,開庭前因林余駿的律師周武榮遞狀表示願和Ma及友寄和解,法官決定不再勘驗,同意雙方洽談和解。

 原本四天前就談妥和解金為三百萬,但周武榮卻在庭訊中,另遞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求Makiyo和友寄連帶賠償三百八十萬元。

 法官詢問雙方意見後,周同意先前提出的三百萬進行和解,並當庭記明筆錄。周武榮允諾將會轉告林余駿,達成和解後,表明不再追究之意,是否撤回告訴,要看林余駿夫婦的意思。

 檢察官劉承武仍認為本案涉及重傷未遂罪,還說既然雙方達成和解,表示已全部贖罪,並已還被害人一個公道,願給兩位被告自新機會,主張重傷未遂犯依法必然減刑。

 劉承武以「衝冠一怒為紅顏」的吳三桂,比喻友寄為Ma出頭傷人的行為,固然不對,但客觀上值得為這樣的男性予以同情,主張引用刑法「情堪憫恕」再減刑一次。將友寄求刑六年的刑度,降為二年,宣告緩刑最長的五年,以警惕他不可為心愛的人再衝動出頭,也不能再出手打人。

 劉另以Ma只是「踩」司機,惡性不如友寄大,加上沒有前科,且須負擔家計,主張比照友寄減刑二次,將原求刑四年降為一年四月,宣告緩刑四年。並要二人在下次開庭前履行賠償條件。

 法官最後諭知,雖雙方達成和解,刑事部分還得繼續審理,定四月五日下午進行最後言詞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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