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62年 最高法院保密分案416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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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62年 最高法院保密分案416廢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四 3月 15, 2012 12:22 am

2012/3/14 | 友善列印| 寄給朋友|
施行62年 最高法院保密分案416廢除
2012年3月14日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


上圖: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預定4月16日正式廢除!圖為最高法院為澄清爭議,上個月由分案法官徐昌錦說明分案流程。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關說將入罪 處行政罰

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預定4月16日正式廢除,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昨已簽署公文,最高法院實施長達62年的保密分案,將走入歷史;司法院並修法院組織法,將關說案件者入罪化,處以行政罰,做為廢除保密分案的配套。

不過,除了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力主應維持保密分案,最高法院多數法官也持相同見解;有法官說,當終審機關的收案法官曝光後,仍難免遭遇一些外來干擾,若是來自有政治權力的黑手,「全都擋得住嗎?」

反對者恐司法黃牛猖獗

最高法院法官徐昌錦、蔡彩貞,11日在台北律師公會召開的研討會上,也反對廢除保密分案,認為廢除對一般民眾不利,反令鑽營取巧的權貴有機會關說,未來司法黃牛勢必更猖獗。徐昌錦指出,有律師界人士反映,不少當事人見到律師第一句話就是問律師「你和法官熟不熟?」廢除保密分案後,正派律師一定會更困擾;另外,雖然關說案件者將入罪化,但只是行政罰、處罰太輕,且會關說者通常與法官有親友關係,法官是否會主動檢舉不無疑問。

最高院院長表示尊重

針對廢除現制,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表示,尊重司法院決定,最高行政法院某高層也表示尊重,指該院的作業程序會做調整改變;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持肯定態度,認為符合社會要求改革的聲音。

「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代表、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也樂觀其成,認為最後還是要看最高法院如何處理分案流程,他強調光修正處務規程不夠,最好修改法院組織法,把各層級法院分案規則公開,讓人民清楚知道,最高法院同時應一併修改判例及統一法律見解等相關規定。

大法官會議仍不夠透明

但有法界人士指司法院「只改革別人、不改革自己」,因司法院直屬的大法官會議,也未公布釋憲案的分案大法官;另一終審機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未公布收案公懲委員。

保密分案制度目前只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實行;一般而言,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前,一、二審均以抽籤方式公開抽出承審法官,稱為「公開分案」,等案件進入最高法院層級,案件會由那個法官審理,外界不得而知,稱為「保密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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