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位法官連署票選最高法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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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革最高法院司法無望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05, 2012 10:58 am

不改革最高法院司法無望(林臻嫺)
2012年 01月05日
早在1215年,即簽下《大憲章》,以議會制度來限制最高王權的英國,堪稱全世界最老牌的民主國家,但其最高司法機構即聯合王國之「最高法院」,卻是在2009年10月,才正式在倫敦西敏寺的米得爾賽克斯市政廳成立。

過去,審理全英國訴訟案件之最終上訴機構,是設在其國會中的「上議院」,由身兼議員身分的爵士法官來擔任,故嚴格說來,其並沒有一般認知下民主國家該有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之制度,故長久以來,一直慘遭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之嚴厲批判。
故在資深法官如菲力普斯勳爵等人的奔走之下,終於在2005年間,通過《憲制改革法案》,使國會同意撥款籌設聯合王國之最高法院。在2010年4月就任第12位最高法院法官之約翰戴森爵士,更是英國首位就任時,沒有貴族爵位之最高法院法官。
這些圍繞在最高法院的創舉,均宣示著英國司法變革的決心,也確實挽救了這個老牌民主國家的司法危機,這12位轉型後的最高法院法官,似也大大提振了其頹圮的司法形象,其影響所及,不僅止於英倫三島,更及所有大英國協國家成員。
我們觀察這個全世界最老牌的民主國家──即英國,其在近年藉由創設最高法院帶動各層次之司法改革及轉型,能帶給我們什麼啟示?不正提醒著我們,擁有一個可與立法、行政權,徹底分立、抗衡,可帶頭追求司法審判之獨立與自治之最高法院,縱使在民主國家,確實並非當然自明之理,但要扭轉一個國家的司法形象,卻一定非要從最高法院開始徹底變革不可!

百年機構定位不明
回頭談我國之最高法院,創設時間雖然甚早,其前身可溯及清光緒33年(1907年)間創設之「大理院」官制,至民國16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隔年,公布《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組織法》,將最高法院定為全國終審審判機關,至今已有超過百年之歷史。
這期間,最高法院為了呼應時代巨輪的變化下,所帶來一直不斷增加的新修訂法律及隨之而來以滾雪球方式增加的訴訟案件,除一再擴張人數外,為了解決積案及專業訴求,也不斷作改組,包括與最高行政法院的分家等等。但是,這個將近百年、老成持重的機關,除了慣以「增加人數」、「分家」來因應變局外,似乎仍無法找到明確的自我定位,而錯失許多改革的可能契機。

陋習積弊引發批判
且因為仍受到傳統、保守的觀念束縛,使得眾多訴訟案件,仍苦於在二、三審之間不斷流浪、在有罪、無罪間互相擺盪,遲遲無法確定,使正義常因姍然來遲而難以伸張,其他,更因許多最高法院之法律見解,自我限縮於早已不符時代潮流之判例、決議,卻又缺乏可迅速因應、檢討之機制存在,再加上過去一、二審法院法官,也有樣學樣一再因循之結果,造成我國法治易陷於停滯不前、難以順應新局之陋習積弊,終導致各方如火山爆發之批判聲浪。
故雖然建國百年,剛在喧嘩之流行歌聲、絢爛煙火、歡欣鼓舞中被送走,但對於許多仍在戮力加班、清廉自持、卻只能同感悲憤之司法官眼裡,似乎難有慶賀之感可言,因《法官法》雖然已經通過,法官評鑑等新制即將上路,但是,那些被媒體外界牢牢烙印在我們身上的恐龍法官、奶嘴法官的枷鎖形象,要如何才能破除?那些當初支持我們決心投入青春、獻身司法的初衷與熱情,要如何才能夠重新點燃?要如何才能重新贏回職業尊嚴與信任?我們真的不知道。
我們只知道我們目前唯一能做的,是透過這次的連署,集體發出法官的聲音,不管多麼微弱,還是籲請各位總統候選人,能善意回應法官們對於改革最高法院的迫切需求:請慎選下一任之最高法院院長!

作者為台南地方法院法官、維也納大學法律與經濟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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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新制 六日上路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05, 2012 10:59 am

檢察官評鑑新制 六日上路
2012-01-05 01:07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法官法」於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經總統公布,其中,檢察官評鑑、檢察官全面評核、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團體績效評比制度將於今年一月六日施行。未來期能藉由制度之革新,充分發揮監督功能,展現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的決心,提高人民對司法之信賴。

 一、檢察官評鑑制度

 (一)擴大外部參與: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由檢察官三人、法官一人、律師三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四人共十一人組成,期能引進多元化外部委員之參與,提高評鑑委員會決議之公信力。

 (二)明定評鑑事由:檢察官有違反法官法相關規定、辦案程序規定、職務規定或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而嚴重侵害人民權益等情事,均得請求個案評鑑。

 (三)提昇評鑑效率:為妥為集中運用評鑑資源,法官法明定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為不付評鑑之決議,得以三名委員組成審查小組為審查,並以一致同意行之,以善用評鑑資源,提昇個案評鑑之效率。

 (四)強化評鑑效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得視個案有無懲戒必要,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或交付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法務部應受其決議拘束,分別移送審查及交付審議。

 二、檢察官全面評核制度

 法務部應每三年至少完成一次檢察官全面評核,評核標準、項目及方式,由法務部依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意見訂定。評核結果將作為檢察官職務評定及檢察官人事審議之參考。

 三、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團體績效評比制度

 法務部應每三年辦理一次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團體績效評比,藉由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間的良性競爭,增進辦案效能,貫徹司法為民的理念。(法務部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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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智輝送禮風波 楊仁壽:立即退回法官:沒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05, 2012 11:02 am

何智輝送禮風波 楊仁壽:立即退回法官:沒說清時間 列入「十大司法爭議」案例 被質疑何智輝送禮與祕密分案有關 楊反駁移花接木
2012-01-05 01:07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立委何智輝,究竟是在何時送禮給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遭退回,演變成法官槓上院長風波。楊稱八年前擔任司法院祕書長時,立委何智輝曾送禮到他家,但他立即退回;北院法官林孟皇反駁,二年前,楊面對同樣質疑時,沒有說清楚時間點,才會讓人質疑送禮與最高法院祕密分案有關。

 七十歲的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預定二月十七日退休。由於楊院長將退休,再加上最高法院近年多件司法爭議判決,引發社會議論和恐龍法官批評,五百一十八位法官前天成立「法官票選最高法院院長行動聯盟」,發起「改革最高法院,拆除恐龍法官溫床」連署活動,希望最高法院院長由法官票選適任人選,再提供總統參考派任。

 聯盟並列舉最高法院近年來「十大司法爭議」案例,其中之一,指前立委何智輝涉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一、二審重判十四年,最高法院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發回更審;由於最高法院採祕密分案,讓人誤會院長可指定分案,何因此送禮給楊仁壽,並探聽承審法官名單,但被退回未得逞,後來演變成高院更一審判無罪的「正己專案」,查辦多位收賄司法官。

 楊仁壽對這個「例子」有意見,認為並非事實,四日發表聲明指出,九十二年他擔任司法院祕書長時,立委何智輝曾送一盒禮物到他家,他立即向當時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報告,並由公關室主任王酉芬陪同,到立法院交還給何。楊稱調任最高法院後,從未再與何見面,也沒有收受任何人禮物,行動聯盟道聽塗說,移花接木,認與最高法院祕密分案有所關聯,令人遺憾。

 至於何智輝為何要送禮給他?楊仁壽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當時也感到相當錯愕。

 北院法官林孟皇公開回應表示,何智輝的司機在偵查中坦承曾送禮給楊仁壽,並有送禮名單及地址佐證;二年前自由時報曾報導此事,楊只說將何送的禮盒退回,但沒有說明時間點,讓外界認為這可能與祕密分案有關。

 林孟皇說,行動聯盟並沒有指控楊有何不法情事,他希望楊仁壽不要以時間點來轉移焦點,應正視最高法院祕密分案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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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評鑑明上路 最重撤職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05, 2012 11:09 am

司法官評鑑明上路 最重撤職
2012年 01月05日 【蔣永佑、胡守得╱台北報導】結合媒體力量及人民怒吼的「白玫瑰運動」終於開花結果!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創設的《法官法》,明天將跨出「法官(含檢察官)評鑑」的關鍵第一步,以往高高在上的司法官,未來若明顯犯錯,民眾可透過律師公會等團體請求法官評鑑,藉此淘汰或懲處爛法官。

司改會:不便民
司法院指出,《法官法》原定今年七月六日施行,但司法院刻意讓其中「法官評鑑制度」提早半年上路,「目的就是將不適任法官全部趕出審判獨立的大傘。」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一併適用《法官法》,明天將公布「檢察官倫理規範」,明定檢察官訊問時應懇切,不得用脅迫、詐欺、疲勞訊問等規範。
但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評:「人民無法直接申請評鑑,必須透過特定團體才有機會淘汰不適任法官,運作方式太不便民,只能先讓它上路再看看。」
法官評鑑新制規定,民眾若覺得法官判決、審判、言行有問題,可向法院、檢察署、律師公會或經許可的財團、社團法人請求代為評鑑法官,一旦核准,司法院就須組成法官評鑑委員會,且十一名評鑑委員中有八人不具法官身分,可免官官相護話柄。
例如,去年底因開庭辱罵當事人被休職的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被罵的當事人或律師,即可透過律師公會或司改會請求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若調查認定柯男開庭態度惡劣,違反《法官法》情節重大,即可從「交由上級監督、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監察院彈劾」擇一處置。
若通過彈劾,再由司法院遴選法官代表組成職務法庭議處,其中免職、撤職並停止任用、轉任其他公職等三種懲處,都可淘汰爛法官,且不得轉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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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評鑑制度上路 揪出恐龍法官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月 06, 2012 9:47 am

個案評鑑制度上路 揪出恐龍法官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2012.01.06 03:01 am

被視為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法官個案評鑑制度」今(6)日上路,往後法官若違反辦案程序規定、職務規定或倫理規範等情節重大,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經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最重懲處可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立法院去年6月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評鑑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設職務法庭。

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指出,過去有法官評鑑辦法,由法官評鑑委員對不適任法官評鑑,評鑑委員成員幾乎由法官組成,未來評鑑委員包含三名法官、三名律師、一名檢察官,以及四名社會公正人士,讓審查獨立性大幅提升,不讓外界有官官相護的質疑。

至於評核標準,司法院應每三年完成一次法官全面評核,並針對各級法院的團體績效評比,結果作為各級法院首長職務評定的參考。

梁宏哲表示,評鑑委員會評鑑後結果,違法情節重大者送職務法庭,撤職或轉任法官以外的職務處分,也就是「法官退場」機制。

【2012/01/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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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正人士 清一色法律學者 法官評委遴選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月 06, 2012 3:57 pm

社會公正人士 清一色法律學者 法官評委遴選 挨批難杜絕恐龍
2012-01-06 01:33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備受各界期待的法官評鑑制,今日正式上路。評鑑委員會的十一名委員中,四位是社會公正人士,但卻是由法務部與律師公會全聯會推薦八人,然後由司法院長遴選四人擔任,令外界質疑其代表性。民間司改革會執行長林峰正批評,這樣的評鑑委員會根本無法他律、杜絕「恐龍法官」。

 立法院去年六月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職務法庭。其中,法官評鑑委員會設十一名委員,三名由全國法官票選、一名由全國檢察官票選、三名由律師公會票選,另外四名委員則留給社會公正人士。

 令人垢病的是,社會公正人士是由律師公會全聯會與法務部各提四名人選,再由司法院長自其中遴選出四人擔任委員,此種人選產生方式,外界質疑其代表性。

 據了解,法務部與律師公會推出的八名社會人士人選,清一色是法律學者,根本沒有所謂的「社會公正人士」,法官評鑑委員會如同是「法律人」自己關起門來進行形式上的個案評鑑,豈能符合社會民意的期待。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法官評鑑機制官方色彩鮮明,因為由法務部與律師公會全聯會推薦的人選全是學者,最後還得由司法院長遴聘,過程不夠透明,是否能發揮他律效能不無疑問。他建議,法官評鑑委員會應「資訊透明」、「引進他律」,廣納社會各界代表擔任委員,這樣才能建立外部機制,淘汰不適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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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評鑑委員 恐龍法官竟獲選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月 08, 2012 9:39 am

檢方評鑑委員 恐龍法官竟獲選
2012年 01月07日 【綜合報導】由白玫瑰運動催生、設立具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產生11名委員,其中經法官集體票選挑出的代表,由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出線,但因邵曾承審性侵女童案被批是「恐龍法官」,引發爭議,白玫瑰運動發起人曾香蕉抨擊此結果「與社會脫節」,但司改會認為是代表法官們的意見,「應予尊重」。

與社會脫節
記者昨聯繫不上邵,不知其回應。邵前年審理一件女童哭喊「不要!」仍遭男子性侵案,她任審判長的合議庭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等理由,將全案發回更審,被痛批是恐龍法官。而去年初總統馬英九公布提名邵為大法官候選人後,再引發軒然大波,邵黯然請辭提名,但她同事認為問題出在法令不周,為她抱屈。
白玫瑰運動發起人曾香蕉昨說:「邵法官曾做出未顧及被害人的爭議判決,不知她要如何評鑑,政府分明是與社會脫節」,白玫瑰發言人EVA說:「邵法官曾被提名大法官,後來馬總統為此事道歉,如今再讓她當評鑑委員,難道是補償?這是司法改革還是司法獨立?」
民間司改會理事高涌誠說,票選意義在於能表示一定群體的意見,既然法官們不認為邵燕玲有出任問題,應予以尊重。司法院表示,邵是票選產生,無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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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 曾勇夫:鎖定名單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月 09, 2012 3:42 pm

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即時新聞 2012年1月9日‧星期一
檢察官評鑑 曾勇夫:鎖定名單 【13:30】
〔中央社〕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主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揭牌儀式時表示,已鎖定幾名涉嫌有違法、違紀等情事的檢察官,將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曾勇夫表示,過去檢察官若有違法、違規行為,法務部雖會主動偵查違法情事,也會依法懲戒,但外界總認為是內部作業,因此得不到外界信任,所以法官法就淘汰機制特別引進部外委員,希望獲得各界的信任。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去年是司法改革關鍵性的一年,今年則是實踐改革理念的一年,法官法雖不是百分之百完美,卻是讓司法改革向前推進的一步。

他說,從民眾反應看來,法官、檢察官等的「自律」並未成功,所以要有制度性的懲戒來規範,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成立後,業務順利。

曾獲總統提名大法官、後來請辭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獲列入評鑑委員名單,曾勇夫說,邵燕玲不論是操守、能力都相當好相信她未來在評鑑檢察官時會秉公處理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高涌誠說,身為律師代表,會站在民間立場,以民間觀點來監督檢察官。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代表洪泰文說,希望全國1300多名檢察官都能盡本分,不要有接受評鑑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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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揭牌 已鎖定不法者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月 09, 2012 5:47 pm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揭牌 已鎖定不法者

2012年01月09日17:42 蘋果即時 職司檢察官退場初審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上午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共同揭牌成立,曾勇夫強調,已鎖定幾位檢察官涉有不法或違規,將送評鑑委員會審議。

去年7月公布的《法官法》規定半年後施行法官評鑑制度,檢察官評鑑準用之,委員會成員共計11人。賴浩敏表示,希望制度建立後,「懲其無懲」、「弊絕風清」,也讓司法官不敢「以身試法、口出惡言」;律師全聯會理事長劉宗欣則指出,希望委員會未來運作能切實公正公開,讓人民覺得司法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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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上路 資深檢察官因病退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9:33 am

評鑑上路 資深檢察官因病退休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曹敏吉/連線報導】 2012.01.10 03:12 am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天成立,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左)、司法院長賴浩敏(右三)、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右二)與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劉宗欣(右一)等人共同揭牌。
記者鄭超文/攝影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天揭牌成立,法務部長曾勇夫透露,已鎖定數名檢察官違法、違規情形,未來透過評鑑,可淘汰危害檢察信譽的檢察官。高雄地檢署昨天隨即傳出資深檢察官周天畏因病申請退休獲准。

高雄地檢署表示,周天畏近來經常頭痛,睡不好,早有倦勤之意。周天畏昨天下午面見檢察長蔡瑞宗,表達退休之意,獲得同意。本報日前報導南部某地檢署準備將一名工作態度不佳的檢察官移送評鑑,但高雄地檢署不願對號入座。

除法務部與檢察體系內部自行鎖定辦案怠惰、行為違常的檢察官,律師公會及民間團體也蒐集檢察官問案態度不佳的案例,包括偵訊時使用不當言詞或斥責當事人,未來都可能移送評鑑。

曾勇夫表示,過去檢察官違法違規,法務部會主動偵查並依法懲戒,但外界認為是內部作業;法官法就淘汰機制成立的評鑑委員會,特別引進檢察官以外的委員,希望獲得各界信任。

對於曾獲總統提名大法官、後來因故請辭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獲列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法官代表。曾勇夫指出,法官代表是司法院根據法官票選結果推派;他肯定邵燕玲的操守與能力,相信她未來在評鑑檢察官時會秉公處理。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高涌誠表示,民間司改會雖認為法官法的立法未百分之百令人滿意,但總要試試,身為律師代表,會以民間觀點監督檢察官。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去年是司法改革關鍵的一年,今年則是實踐改革理念的一年;法官法雖不是百分之百完美,但可讓司法改革向前推進一步。

【2012/01/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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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上路 曾勇夫:已鎖定幾位檢察官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9:36 am

評鑑上路 曾勇夫:已鎖定幾位檢察官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1.10 03:12 am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上午揭牌,法務部長曾勇夫致詞表示,過去檢察官的懲處是由內部機制議處,得不到外部信任,委員會成立後,有助於整體檢察官形象提升,曾勇夫並透露,委員會已鎖定幾位檢察官調查中。

不過,曾勇夫不願證實被鎖定的檢察官身分及為何要調查這幾位特定檢察官,他說,相信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會依法處理。

法官法去年7月6日公布,規定法官評鑑制度半年後施行,檢察官評鑑準用之。檢察官評鑑委員共11人,分別是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洪泰文高檢署檢察官鄭鑫宏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曉雯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律師吳光陸、高涌誠、李念祖以及公正人士法界及學界的詹森林、蔡明誠、彭文正、張麗卿,3人為檢察體系人士

評鑑委員會上午在法務部揭牌,司法院長賴浩敏等貴賓與會。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過去檢察官違規、違法,都由內部懲戒、偵查,但被認為得不到外部信任,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運作後,檢察官的懲處可以獲得公正的對待,他期許檢察官能盡忠職守。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法官法去年在朝野支持下通過 是司法的重要里程碑,人民要求司法官要清廉,是弊絕風清的清廉,評鑑委員由健康合理的方式產生,希望能發揮好的功能。

委員高涌誠說,檢察官評鑑制度是試驗性質的,委員要依人民的觀點來監督檢察官;委員洪泰文表示,很榮幸有機會擔任委員,一定會辦好這個嚴肅的工作,希望全國1357位檢察官都能嚴守分際。

【2012/01/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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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退場 九彎十八拐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9:48 am

司法官退場 九彎十八拐
2012-01-10 01:24 中國時報 【蘇友辰】
 《法官法》在去年七月六日制定公布,明定法官與檢察官進用、保障、評鑑及退場機制,其中有關法官退場的個案評鑑及全面評核,將於今年一月十一日掛牌運作。至於受理評鑑案件足令司法官接受審判具有決定去留的職務法庭,則延至今年七月六日正式上路。司法院前此在媒體刊登大幅廣告,展現推動司法改革強烈的企圖心,為萬方所矚目,並樂觀其成。

 然而,依監察院統計,自民國八十八年二月第三屆監察委員就任時起,截至去年年底為止,因循舊制,由監察院提出彈劾,經公務懲戒委員審議決定將不適任司法官撤職淘汰者,也不過寥寥十位,其中法官與檢察官各半。這樣的結果,與社會期待似乎還有一段距離。

 究竟《法官法》施行運作之後,此種落差是否可以有效改善,看門道者大部分持保留的態度。

 因為依照新制規定,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對不適任司法官的偵查或審判有所不滿,如不向其主管機關或監察院投訴,而逕向經司法院許可有權受理的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如人權協會或司改會)提出申訴,經調查確認可以據以個案評鑑,應向評鑑委員會提出請求。其經委員會受理調查認定有懲戒之必要者,尚須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提出彈劾,再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調查審理,最後再決定是否給予撤職或免職處分。如此疊床架屋之建制,整個程序走下來,有如九彎十八拐,浪費諸多社會及司法資源,對於受懲戒者也是一種折磨,而遲來正義可能已是非正義。

 特別是,社會大眾(其實也包括律師界、民間司改團體)期待新制施行後,對人人嫌棄的「恐龍法官」可以及時淘汰。然而類似引發白玫瑰運動的性侵害判決,不過是涉及法律適用妥適與否的爭議,依照《法官法》新制規定,此種有關法律見解事由根本不能據以提出個案評鑑,遑論懲戒處分。其他如最近報載高雄地方法院柯姓法官開庭老愛罵人:「哭死爸」、「黑白哭夭」、「垃圾人」等粗暴語言羞辱當事人、律師,縱然被認定侵害人權,戕害司法信譽,情節重大,最後經公懲會審議結果,也只不過休職一年。如適用新制處理,若不能促使職務法庭作出更嚴厲處分,那新制淘汰功能性的發揮,就令人存疑。

 固然,新制為發揮不適任司法官的淘汰機制功能,在法定十一位委員中引進外部委員七名參與,司法院認為可避免專業偏見,打破官官護的迷思,以提高其獨立性及公信力,取代原公懲會角色,確有其可取之處。不過,評鑑委員會調查法官個案評鑑成立後,如又要移送監察院作中間審查以決定是否提出彈劾,再交由清一色五名法官組成的職務法庭把關審理,看來七位外部委員組成的評鑑委員會是否能夠承先啟後,發揮評鑑功能而達成不適任司法官退場,仍有待觀察。

 記得有某知名檢察官曾說:「檢察官起訴被告並不一定要判有罪,但總是要給他一些教訓」;同樣的「對不適任司法官付諸評鑑並不一定要撤職或免職,但總是要給他一些教訓」。其實教訓過程若運用不當或出於邪惡的動機,就會如同國內著名學者陳長文教授所言:「是穿法袍的人,在凌遲自已的子民」一般不人道,自不足為訓。

 (作者為執業律師,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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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會成立 鎖定首波開鍘對象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9:56 am

檢察官評鑑會成立 鎖定首波開鍘對象
2012-01-10 01:24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法務部9日舉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揭牌儀式,部長曾勇夫(右)與委員教授彭文正握手。(陳君瑋攝)

 引入外部評鑑機制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日揭牌成立,法務部長曾勇夫明確指出,已鎖定數名違法亂紀的檢察官,作為首波開鍘對象。曾勇夫說,希望透過評鑑委員會,讓社會大眾了解影響檢察官信譽的人終究會被淘汰。

 曾勇夫沒有進一步證實究竟有幾位檢察官將受評鑑,但依法務部最新公布資料顯示,約有廿名檢察官因有風紀操守、不正常男女關係、生活違常、貪瀆遭列管,若查有貪瀆事證將列為「正己專案」對象,未觸法但違反倫理規範者,則送交檢評會議處。

 曾勇夫指出,過去檢察官若違法、違規,法務部雖秉持自律精神主動偵查或懲戒,但仍被外界視為內部作業,無法贏得外部信任;而法官法就檢察官淘汰機制引進外部委員,將來的處分淘汰可望獲得各界信任。

 檢察官評鑑委員共十一人,第一屆檢方代表包括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洪泰文、高檢署檢察官鄭鑫宏、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曉雯,院方代表則為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律師界有吳光陸高涌誠、李念祖,公正人士包括詹森林、蔡明誠、彭文正、張麗卿等學者

 外界質疑引發恐龍法官爭議的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也名列委員,曾勇夫則表示,邵燕玲是由司法院票選推舉,法務部予以尊重;且邵燕玲無論操守、能力各方面都相當優秀,未來在檢察官評鑑勢必會持平公正處理

 司法院長賴浩敏則表示,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業績不要蒸蒸日上,能發揮「刑期無刑」精神,讓司法人員不輕易以身試法、口出惡言;評鑑委員高涌誠律師則說,法官法雖然不及格,但律師仍會積極參與並扮「黑臉」,善盡民間觀點監督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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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上路 鎖定數人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6:58 pm

檢察官評鑑上路 鎖定數人
2012年 01月10日 【綜合報導】為淘汰不適任檢察官而設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司法院長賴浩敏共同揭牌成立,曾勇夫昨透露,已鎖定多名檢察官開庭態度惡劣、品操不良或涉有不法,近日將移送評鑑委員會審議。

有人怕評鑑退休
在此敏感時機,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周天畏昨突申請退休,外傳他可能是首批被移送評鑑對象。周天畏是法訓所第20期結業,曾因辦案態度不佳被調任公訴檢察官,但蒞庭仍常遲到早退,甚至缺席,且不少案件都交給檢察事務官處理。據悉,雄檢打算將周移送評鑑,他才提前申請退休。雄檢將審酌是否准他退休。

經彈劾最重免職
檢察官評鑑是為淘汰言行嚴重失態或涉及不法的檢察官而設的新制,為杜絕官官相護疑慮,上周經票選產生的檢、審、辯及社會代表共11人組成評鑑委員會,受理各界請求評鑑的個案,採無記名投票產生決議,被評鑑者不得聲明不服,若經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最重可免職且不得擔任律師。司法院表示,法官評鑑委員會預定明天掛牌,但「目前沒有針對特定法官請求評鑑的名單。」賴浩敏表示,評鑑制度建立後,將讓司法官不敢「以身試法、口出惡言」,也希望能「弊絕風清、懲其無懲」。
民間司改會理事兼檢察官評鑑委員高涌誠指出,「未來將扮黑臉監督,讓委員會決議接近民間觀點。」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已設立申訴中心接受檢舉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預計農曆年後對外公布較明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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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最高法院 558人連署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月 10, 2012 10:19 pm

改革最高法院 558人連署
2012-01-10 【中央社】
 超過500名法官發起「改革最高法院、拆除恐龍法官溫床」連署,他們主張最高法院日後應由基層票選出最佳人選,供總統任命參考。全國1888名法官已有558人連署支持。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說,本月3日「法官票選最高法院院長行動聯盟」舉行記者會後,原本沒有法院連絡人的板橋、屏東地方法院都已找到連絡人,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也具名加入連署。

 林孟皇說,「法官票選最高法院院長行動聯盟」有10點訴求,分別是最高法院法官員額減少、修正不合時宜的判例文化、分案程序公開透明、堅持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原則、舉行言詞辯論,尤其是死刑、堅守法律審與事實審的界線、取消限量分案、解釋法律時具違憲審查意識、用人唯才、最高法院院長應貫徹改革理念,就司法行政事宜負起責任。10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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