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位法官連署票選最高法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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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選最高法院院長連署 十改革訴求 41%一審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9:54 am

票選最高法院院長連署 十改革訴求 41%一審法官響應
2012-01-11 01:30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法官票選最高法院院長行動聯盟」,發起「改革最高法院,拆除恐龍法官溫床」連署活動,共有五百五十八位法官參與連署;令人矚目的是,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與九位二審法官也參與連署,聯盟並提出死刑案件應召開言詞辯論庭、公開分案等十項改革最高法院訴求。

 聯盟代表林孟皇法官表示,連署獲學界和民間團體表達認同和支持,預計在大選結束或春節過後,學界和民間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也會就改革最高法院,提出建言和看法。

 林孟皇說,本就不預期二、三審法官會參與連署,因為最高法院是被改革的「當事人」,二審法院若想上三審,也不可能會參與。沒想到二、三審法官,竟有十人連署。參與連署者,多數為一審法官,且佔一審千餘名法官的四成一,可貴的是其中還有兩位是現任一審院長、一位卸任院長。

 聯盟也提出十項改革最高法院的訴求,包括一、法官員額應減少,以利法律審發揮統一法律見解功能二、應嚴守權力分立,修正不合時宜的判例文化三、應落實程序正義,分案程序公開透明四、堅持罪刑法定與無罪推定原則五、判決原則上應舉行言詞辯論,並採行強制辯護,尤其是宣告死刑案件。

 六、堅守法律審與事實審界線,展現法律審的高度與格局七、確保人民訴訟權益,取消限量分案陋習八、解釋法律時具違憲審查意識九、貫徹多元進用與法官無大小理念十、最高法院院長應貫徹改革理念。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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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審 讓司法更貼近人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3:10 pm

人民觀審 讓司法更貼近人民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2.01.11 02:53 pm

法官評鑑委員會揭牌今天是司法節,司法院上午舉行「法官評鑑委員會」揭牌典禮,由司法院長賴浩敏(右四)與法務部長曾勇夫(左四)及與評鑑委員法官代表、律師代表、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一同揭牌。
圖與文/黃義書

人民參與審判制在台灣走了25年後,現在終於有了雛形。全世界不論是大陸法系的國家,還是英美法系的國家,總共有78個國家有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這是擋不住的世界潮流,司法院完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象徵我們的司法朝向改革,讓人民可以更貼近司法。

司法院早在民國75年林洋港院長時代,首度啟動研議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陸續提出「刑事參審試行條例」、「專家參審試行條例」及「國民參審試行條例」,然因各界多有違憲的質疑,與法官獨立審判的前提有違,最後均胎死腹中,人民參與審判的法源依據,始終無法送進立法院審議。

賴浩敏院長上台後,隨即端出他最重要的司改政策人民觀審制,同時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進行民意調查,發現全國有高達7成6的受訪民眾贊成「觀審制」,讓人民和法官一起審理。在東亞三國中,韓國創先在2008年實施人民參審,日本隔年也推出,在民眾普遍認同下,台灣沒有理由不踏出這一步,司法院近一年的研議,將恐有違憲之虞的「參審」,更名為「觀審」,同時把內容具體化,明訂觀審員的權利、義務及人身安全的保障,台灣雖然走的較晚,但應更為穩健。

【2012/01/1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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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審制 立法後明年試辦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3:14 pm

人民觀審制 立法後明年試辦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01.11 02:53 pm


司法院研議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今天司法節出爐。在試行階段,獲選任觀審的5名民眾將以「觀審員」的名稱,與審判的法官在法檯上並排而坐審理案件。初期,司法院先將人民參與審判的案件設定在法定死刑或無期徒刑的社會矚目重大案件。

本條例經立法審議通過後,民國102年由士林和嘉義地方法院2法院試辦3年,若試行成效良好,司法院考慮擴大到其他案件類型。

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規定,行觀審審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觀審員5人組成觀審法庭,除少年刑事案件外,被告所犯為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之罪的案件才適用,但法官也可逕行裁定不觀審。而獲法院選任的觀審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時不受任何干涉,且應將和悉的審判秘密保密,否則將有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國人年滿23歲,且在試行地方法院管轄的地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被選任為觀審員或備位觀審員的資格,觀審員的人身安全將獲得保護;觀審員執行職務期間,服務的公司應給予公假,同時不得以此理由對觀審員造成職務上不利的處分。

曾擔任政府機關首長、政務人員、民意代表,及現役軍人、警察及消防員,或大學法律教授等人,則被排除在擔任觀審員之列。

司法院表示,案件一開始仍由合議的3位法官進行調查證據、整理事實爭點,等到審判期日開始,觀審員才加入。

【2012/01/1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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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上路 律師公會收4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4:21 pm

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即時新聞 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法官評鑑上路 律師公會收4案 【14:25】
〔中央社〕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揭牌成立,日後法官將有退場機制。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宗欣表示,他們已收到4份案件,未來不排除送評鑑委員會審議。

法官法上路後,其中攸關淘汰不適任法官機制的「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上路。司法院長賴浩敏、法務部長曾勇夫與來自審、檢、律等各界人士所組成的評鑑委員,一同出席揭牌儀式。

賴浩敏指出,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就具體個案事實,對法官評鑑,法官評鑑除了淘汰不適任法官,更希望以他律機制輔助法官自律,降低不適任法官人數,期望評鑑制度施行,能贏得人民信賴。

對於有些法官因身體或心理等因素無法負荷審判工作,賴浩敏坦言當初立法確有不周延,因此身心出狀況的法官,不在評鑑及懲戒的範圍,若法官身體不適無法勝任工作,評鑑委員會無法處理,未來將妥適研究可行辦法。

根據法官法,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律師、檢察官及社會公正人士11人組成,日後凡是怠於職務、言行不檢或違反規定者,案件當事人與犯罪被害人可透過該法官的所屬機關、所屬法院轄區內的律師公會等,要求將法官送評鑑,若經評鑑確有疏失,可送懲戒處分。

今天出席揭牌的劉宗欣透露,目前律師公會已收到4份民眾認為法官開庭態度不佳、操守有疑慮等案件,他們會先過濾,再視狀況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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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審草案出爐 觀審員日薪3千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4:24 pm

人民觀審草案出爐 觀審員日薪3千元
2012年01月11日15:56 蘋果即時 司法院長賴浩敏上任後,積極推動人民觀審制,《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今天出爐將送交立法院審議,規劃民眾凡年滿23歲、具高中職以上學歷且無前科者,都有機會被圈選出任法庭觀審員,到各地院參與審判最重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刑案,並提供刑度意見供量刑參考。

司法院上午舉辦觀審制實境演出,陣容堪稱法官界「夢幻隊伍」,由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審判長,各廳處主管擔任法官及觀審員,分別模擬開、退庭狀況及評議過程。司法院表示,預計最快2013年在士林、嘉義兩地院試辦3年,期滿再檢討是否推行全國或終止。觀審員匿名參與審判,日薪3千元,但無故拒絕觀審或洩漏案情、與當事人有不當接觸會面臨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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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模擬觀審庭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6:16 pm

..司法院模擬觀審庭 (圖)

中央社 – 2012年1月11日 下午5:33.

放大照片.司法院模擬觀審庭 (圖)

....司法院推動觀審制,未來死刑、無期徒刑的重罪案件,民眾有機會擔任「觀審員」,坐在法官(藍法袍者)兩側聽審,並可參與案件評議,意見也必須載入判決書。中央社記者陳亦偉攝 10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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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觀審制可行且不違憲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6:30 pm

..賴浩敏:觀審制可行且不違憲
中央社 – 2012年1月11日 下午5:3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1日電)司法院今天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的觀審員,參與案件討論。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人民觀審制比直接推動參審、陪審制更可行,且沒違憲問題。

部分民間團體組成「推動陪審團法聯盟」,他們認為司法院版人民觀審制度,觀審員對案件沒決定權,觀審員的意見不能拘束法官,形同到法庭觀光,因此提出民間版「陪審團法」草案,讓陪審團參審案件。

司法院與法務部為慶祝司法節,舉辦「第67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並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草案規定,人民觀審制適用案件是被告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案件,如殺人、擄人勒贖等;觀審法庭由3名法官、5名觀審員組成。

草案規定,觀審員須年滿23歲以上,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內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此外,案件當事人親屬、具律師及司法官資格者、法律系教授、總統、副總統、政府首長、政黨人士、民意代表及遭起訴或判刑者等,都不能擔任觀審員。

草案規定,觀審員可在審判長同意下,請審判長代為詢問被告或證人,並在案件評議時陳述意見,也可與法官一起討論,但觀審員的多數意見不能拘束法官,法官若不採納觀審員意見時,須在判決書內詳述理由。

賴浩敏表示,民間人士主張推動參審制、陪審制已20多年,也有很多法案版本,但多年來始終無法付諸實行,司法院聽取多方意見及評估後,認為觀審制沒有違憲爭議,多元組成的審判庭已更貼近民意,與其原地踏步,不如採取較切合社會實際、較沒有違憲爭議的「觀審制」。

根據司法院規劃,人民觀審制若能順利完成立法,預計民國102年指定士林與嘉義地方法院試辦3年。賴浩敏說,觀審是人民參與審判的開始而非終止,試行一段時間後,再詳實讓各界評估、調整或改變。1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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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司法院推觀審制太躁進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6:50 pm

司改會:司法院推觀審制太躁進
中廣新聞網【2012/01/11 17:21 報導 】

  司法院即將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其他律師公會認為,司法院的草案內容跟程序,不符合人民參與審判精神,擔心倉促上路恐怕影響司改成效,呼籲司法院要擴大對話,不要輕率試辦。

(蕭照平報導)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現階段的觀審條例,還有很多地方要討論,如果在立法院下會期就通過立法,可能會讓人民對「參與審判制度」失去信心。

(t)『不管就程序而言,不管就司法院今天正式推出的觀審條例內容而言,我們都覺得這件事情蠻大條的,整個討論過程排除外界的參與,到實質內容發現跟各國制度比較,都顯得相對保守,我們覺得這麼好的議題應該大家拿出真功夫來改好,而不是草率地做一做』

律師尤伯祥認為,公民參與司法是改革的正確方向,但批評沒有審判權的觀審制,會失去讓人民參與審判的美意。

(t)『沒有模擬審判,沒有具體操作過,沒有具體檢驗過,然後告訴我們說這樣可以達到我們的理想,這個我期期以為不可,我認為司法院應該像日本一樣有比較長的準備期,並且讓人民實質參與有表決權』

律師賴彌鼎也說,如果人民沒有表決權,那跟現在的公開審判沒有兩樣,呼籲司法院,要擴大參與對話、研擬配套。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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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參與審判 台灣要趕上日韓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11, 2012 6:59 pm

人民參與審判 台灣要趕上日韓
2012-01-11 【中央社】
 司法院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觀審員,表達判決意見。南韓已於2008年採行類似的觀審制度,日本則於2009年採行類似陪審團的裁判員制。

 根據司法院規劃,若觀審制能在2013年上路,屆時死刑、無期徒刑以上的重案,可納入民眾擔任觀審員,組成觀審法庭。觀審員可在審判長同意下,詢問被告或證人,並在案件評議時陳述意見,法官若不採納觀審員意見,必須在判決書內詳述理由。

 根據司法院的資料,日本的「裁判員」制較類似歐美國家的參審、陪審團,可由人民組成的裁判員與法官共同評議,裁判員表決後的多數意見可決定有罪或無罪,但裁判員制度僅限特定及重大刑案;韓國的國民參與裁判制度則與台灣較接近,參與審判的民眾可就判決表達意見,但有無罪最後仍由法官決定。

 至於西方國家人民參審的設計,英美的陪審團制是由陪審員認定犯罪事實,法官只負責法律問題及量刑;德義法等國的參審制,則由法官與參審員一同就犯罪事實以至量刑,組成合議體進行,無論是陪審還是參審制,來自民間的參審或陪審員均能定罪。

 日本採行裁判員制1年後所做的民調顯示,高達95 %的裁判員表示參審是「良好或非常良好的經驗」;而南韓在實施國民參與裁判前,民調顯示有高達83.7%的受訪民眾認為司法不公正,但實施後認為有助提升司法信賴的民眾也達69.3%。

 台灣民間推動參審、陪審制已20多年,也有很多法案版本,但多年來始終無法付諸實行,除有違憲爭議外,社會民粹化也加深實施的風險。從司法院所做民調來看,支持觀審制的民眾(76.8%)略高於支持參審制的民眾(71.3%),在社會更成熟、理性之前,先以觀審制試行,應是較為務實之道。1010111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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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 司法節揭牌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9:41 am

「法官評鑑委員會」 司法節揭牌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1.12 02:26 am


昨天是司法節,司法院特地選在昨天舉行「法官評鑑委員會」的揭牌儀式,期待人民有感,司改起飛;民眾申訴已經上門,律師全聯會及各分會收到4件申訴案,全聯會理事長劉宗欣表示將儘速處理。

除了律師公會,司法院昨天也收到2件申訴案。但因法官法規定個人不能申訴,須透過法院、檢察署或律師公會等團體,司法院會先當陳情處理後,再決定是否交付評鑑。

院長賴浩敏說,評鑑是以外界力量輔助法官自律的不足,淘汰不適任法官,但他也不希望評鑑的業務「蒸蒸日上」;法務部長曾勇夫也說,評鑑的目的,在透明、有感,目的不在增加懲戒,而在減低。

由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公正人士11人組成的法官評鑑委員會,最受矚目的是成大醫院院長林炳文。林炳文說,從人民的立場來看,他非常期望經由評鑑,法官的品質有很好的進展。

評鑑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一次會議,選出前秘書長范光群擔任召集委員,以後每個月開會1次,快速處理評鑑案。

【2012/0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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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審草案出爐 賴浩敏:人民開始參與審判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9:43 am

觀審草案出爐 賴浩敏:人民開始參與審判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1.12 02:34 am


司法院將試行人民觀審制度,昨天由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審判長,模擬開庭情形。
記者黃義書/攝影
司法院昨天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民眾將可坐上審判台觀審,與法官共同審理死刑、無期徒刑的重大案件;司法院長賴浩敏說,觀審不違憲,是人民參與審判開始。

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共有八十一條,如果順利完成立法程序,預定明年在士林、嘉義地方法院試行三年後檢討。觀審適用於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三位法官、五位觀審員組成合議庭,被告沒有拒絕適用觀審的權利。

觀審員須為廿三歲以上,高中以上學歷,在法院轄區居住四個月以上;正副總統、軍、警、消、黨務、司法官、律師等人,都不能當觀審員,以免影響審判;另有一到四位備位觀審員隨時候補。

觀審員參與認定被告有無犯罪、觸犯何種法律,應判刑多久;不過,觀審員多數意見與法官不一致時,仍由法官決定結果,但須在判決中說明不採的理由。

觀審員收賄,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洩漏秘密、隱私,可處一年以下徒刑;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議或妨害審判秩序,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鍰。

為推銷觀審,司法院昨天出動大卡司,由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審判長,各廳處長擔任合議庭法官及觀審員,模擬開庭及評議,為觀審制加溫。


【2012/0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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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協會:觀審多審小案 人民無感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9:47 am

檢協會:觀審多審小案 人民無感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1.12 02:34 am


民間司改會批評,觀審員的多數意見,對法官僅供參考,這樣的觀審制是「只讓你看,不讓你判;只讓你說,說了不算」,欠缺完整配套措施;應該全面推動人民參與審判,而不是觀審而已。

檢察官協會也質疑,依司法院公布的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內容,未來七成以上觀審案件是沒有被害人的毒品小盤商案件,草案顯然未貼近民意需求,民眾會期盼這種「無感」、「不透明」的觀審制嗎?

民間司改會及部分律師團體批評觀審制有四大缺失,包括:觀審員沒有實質決定權,決定僅供法官參考,淪為背書花瓶;被告不能拒絕觀審,淪為人命實驗的白老鼠;觀審的研議,專斷封閉;觀審欠缺完整配套,負面衝擊嚴重。

檢協會也認為,草案中排除觀審員參與法官評議,過去就是因為無法得知法官形成心證的過程,一再質疑司法威信;觀審制仍關起這扇門,審判的透明度難免遭受外界批評,影響人民參與審判的正面價值。

【2012/0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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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 成立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4:19 pm

法官評鑑委員會 成立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2012.01.12 03:09 am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昨(11)日正式揭牌成立,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委員會超過三分之二是外部委員,淘汰不適任法官絕不是刻意找法官麻煩。目前律師公會全聯會已收到四件申訴,對法官的問案態度、操守和判決有質疑,全聯會過濾後再交評鑑委員會。

司法院也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內容規定,觀審員執行職務期間,服務公司應給予公假,且不得以此理由對觀審員進行職務不利處分。若立法院新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起試辦。

法官評鑑制度上周五(6)日啟動,司法院選在昨天司法節,由院長賴浩敏為「法官評鑑委員會」揭牌。他指出,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就具體個案事實,對法官進行評鑑,除了淘汰不適任法官,希望以他律機制輔助法官自律,降低不適任法官人數。

【2012/01/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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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上路 成大醫院院長 出任法官評委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4:45 pm

法官評鑑上路 成大醫院院長 出任法官評委
2012-01-12 01:15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法官評鑑委員會昨成立,司法院院長賴浩敏(右起)與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揭牌。(陳志源攝)

 法官評鑑委員會昨正式揭牌,十一位委員中,在考量社會觀感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特地遴選一名「非法律人」成大醫院院長林炳文擔任委員;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劉宗欣稱,評鑑制度上路後,已接獲台中、高雄的四起民眾投訴法官品德操守、問案態度不佳的案件,將調查後送個案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會揭牌,委員名單昨正式公布,三名法官代表:台中地院庭長賴恭利、高雄地院審判長黃宗揚、板橋地院庭長樊季康;檢察官代表: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律師代表:羅秉成、謝文田、范光群;社會公正人士:中正大學教授楊士隆、政大教授姜世明、東海大學教授陳運財、成大醫學院院長林炳文。

 唯一非法律人的「社會公正人士」林炳文院長,特別被安排代表致詞,他表示,自己是外科醫師,這次有機會擔任委員,備感責任重大,希望盡最大努力,與大家共同推動法官評鑑制,站在人民立場,扮演好監督角色,讓法官可以符合民眾期待。

 司法院院長賴浩敏也坦言,現行《法官法》對於身心出現問題、不適宜審判的法官,並沒有相關規範,無法借由法官評鑑委員會淘汰,司法院未來考慮研議修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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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審制 明年試行 年滿23歲 有機會當觀審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月 12, 2012 5:21 pm

人民觀審制 明年試行 年滿23歲 有機會當觀審員
2012-01-12 01:15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人民觀審在法庭中座位分布,左起為備位觀審員、觀審員1、觀審員2、陪席法官、審判長、陪席法官、觀審員3、觀審員4、觀審員5。(陳志源攝)

 司法院研議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昨正式公布,草案共計八十一條文,規定觀審員資格、適用案件及審判程序;未來只要廿三歲以上的公民,都有機會被選任為觀審員,但總統、副總統、政府機關首長及民意代表、軍警、司法人員、律師、法學教授等人則不得擔任。

 草案規定,試行觀審審判的案件,由法官三人及觀審員五人組成觀審法庭,除少年刑事案件外,被告所犯為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之罪的案件才適用。

 但法官也可逕行裁定不觀審;獲法院選任的觀審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且應將知悉的審判祕密保密,否則將有刑事責任。

 觀審員的資格,國人只要年滿廿三歲,且在試行地院管轄區域內居住滿四月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者,都可以有機會擔任觀審員;參與觀審期間,服務的公司應給予公假,同時不得以此理由,對觀審員造成職務上不利的處分。

 總統、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政務人員及民意代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司法人員、現役軍人、警察、消防員,現任或曾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大學法律系教授則被排除在擔任觀審員之列。

 司法院表示,現階段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只是完成初稿,未來還會密集地進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經過立法院通過後,也會先進行模擬審判、說明會、研究會等籌備工作,等到時機成熟之後,才會正式施行。施行期間為期三年,目前初步擇定士林、嘉義地方法院試行,三年之後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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