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盛保經公司--蕭毅傑(憶凡)的保戶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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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台灣之聲

振盛保經公司--蕭毅傑(憶凡)的保戶請進

文章vivianho » 週五 9月 21, 2007 2:54 pm

在四處求助無門(幾乎)的情況,發現有這樣的一個平台,真的讓我好感動.

蕭先生在8月20日選擇了自殺來結束他短短的一生,不否認他在保險規劃上的專業,卻不能認同他解決事情的方法,因為他解脫了他自己的問題,也造成了很多家庭的問題,更令人不恥的是他的遺屬與公司竟是這樣處理未完的事........

8月底振盛保經公司(振盛通路)已沒有人進辦公室,大樓的管理費還欠著(管理員告訴我的),而營利事業登記上也查到公司在9月初即已完成變更手續,並不是停業或銷消哦!可是我們這些保戶怎麼辦呢??尤其是那些才剛收了保費還沒拿到保單或收據的人呢?到底辦理到哪一個階段了?錢是否已進了保險公司了?如果保險公司收到的是振盛公司開的支票,到期卻又跳票了,那保單還成立嗎?如不成立,保費找誰拿呢?.......還有好多的問題都隨著這個人的死亡而產生,卻也都不知道該找誰處理、解決,頓時覺得自己好無能啊!!!!

更不免的要罵自己怎麼如此白目,在收到保單以後沒有立刻察覺問題,再要找他出來問清楚時卻發現他已死亡。

是的,我就是被他介紹而購買了"定存保單",他告訴我這個產品只需要放一年就好了,定存利率為11%,但拿到的保單卻是六年期的,再算算保險公司所註明的一年到期可拿回的解約金額和他告訴我的有些差距,現在他人就這麼掛了,找誰申訴去呢?打到保險公司的客服向他們提出申訴說我有這類的糾紛問題,目前還在等候保險公司的人員和我聯絡,不過我真的能夠申訴得直嗎?

或是有任何人曾有過類似問題,能提供一些解決或可行的方法嗎??非常感激各位!!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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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六 9月 22, 2007 10:25 am

真的很感嘆,原本以為保單已經在手上了,也打電話到遠雄人壽確認這份保單確實存在也有效的,但因為實際保單內容與業務員所說的不同,於9月17日提出申訴,要求遠雄人壽派人和我談,左等右等,等過了韋帕颱風,還不見有人和我聯絡,想說就暫時放下這些好好過中秋假期再說吧~

但,今天早上這個晴天霹靂卻打我的頭昏眼花,遠雄人壽寄了一封雙掛號給我,大致內容如下:

退票通知函

XXX保戶台鑒

承蒙 台端於民國96年5月17日投保本公司遠雄人壽金好康終身保險甲型6年期(保單號碼:XXXXXXX,並以支票繳交應繳保費,該繳費票據內容如左:
一、行庫代號:XXXXX
二、票據號碼:XXXXX
三、支票金額:XXXXX
四、支票日期:96年6月15日
五、發票人:張慧芳


經本公司核保通過並於96年6月17日發予保單交付 台端收執。

惟台端前述投保件所繳前項之支票,因存款不足,於96年6月15日經銀行通知退票未獲兌現(如附件)。

今保險費既未蒙 台端繳納補足,依據「預收第一期保險費相當額送金單」第三項「該支票退票或未兌現時,本契約不生效力。」,台端所執之保險單予以註銷作廢。

特此通知 敬請
察鑑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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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真的不能接受!!怎麼會這樣呢!怎麼會我拿到保單的三個月後才告訴我這張保單是壁紙呢??而遠雄又怎麼會在支票被退票後沒有和我聯絡呢?中間我還打電話去確認保單是否存在時也沒有告知保費沒進去啊!!我的業務員是在8月20日死亡的,如果早就被通知了,我還有得追,現在.........人死了,公司空了,負責人跑了,我找誰呢?自己吞下那大筆負債然後自認倒楣嗎??以這種情形來看,我真的不免要懷疑遠雄人壽根本就是和業務員或保經公司穿通好的詐騙集團!!!!! :cry: :cry: :cry: ←忍了很久,今天真的哭了........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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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保險公司的過失責任

文章ms333 » 週四 9月 27, 2007 10:57 am

或許下面這些動作可以有幫助
1.查看送金單上的繳費內容,是現金還是信用卡,或非支票繳交方式
2.如果是非支票,進保險公司的帳卻變成支票,那是他們銷售進帳的問題
3.即使是支票,通常送金單上有紀錄支票號碼,若不符,也是他們的問題
4.如果不幸,送金單上的支票號碼就是退票號碼,以書面請保險說明為何延遲通知退票
5.如果保險公司的解釋不合理,請找消保官協助處理
ms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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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四 9月 27, 2007 12:26 pm

謝謝您的建議.但很可惜,我根本不知道保險公司在給保單的同時還會給一張送金單,一直在最近才知道原來還有這道程序的,所以我手上是沒有送金單的.

公司的法律顧問是告訴我,目前先針對遠雄所發的這張通知函做個回函的動作,自己寫個存證信函,寫明當初是以現金支付給保經公司,不是開支票,而且這張票的名字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這份存證信函在將來會是很有利的證據.

在確保手上的保單仍有效以後,再去做申訴的動作,才不會被保險公司以保單不成立來推翻整個案子。

遠雄的服務員昨天打電話給我,解釋為什麼我會在3個月後才收到退票通知函(因為之前是直接與保經公司聯絡,得到的回應是會處理;而最近聯絡不到保經公司了,才趕緊發函給保戶做個通知),至於遠雄公司要如何處理透過這家經紀公司投保的所有保戶引發的問題,將會召開會議來處理。我還有問服務員那我現在該怎麼辦呢?她回答的也很妙:她也不知道吔!

我想,現在應該會先發存證信函回覆遠雄那封退票通知函再說;但接下來呢?要先主動出擊嗎?還是看遠雄開完會以後的決定是如何再想對策嗎?可是這個會又不知道會不會拖很久,影響到自身的權益.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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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s333 » 週四 9月 27, 2007 3:10 pm

1.貴公司法務說的好,當然要先否定那支票跟自己有關係。
2.你沒收到送金單,這也是大問題,保險公司的監督,應該也有過失。
3.該經紀公司以業務員或公司支票支付保費,應非只你一件,這類過程就常發生挪用保費的問題,這點是很多保險公司多加防範的地方。由保險公司延遲通知退票過程看來,遠雄應該是對該經紀公司挪用保費知情且放縱的結果,這部分遠雄應自行負擔收不到款項的後果。
4.上點收費情節,可依民法第169條前段"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認定遠雄係授權該經紀公司作為收費之代理,遠雄應為代理人挪用保費負責。
5.至於現在要採取什麼行動,建議多管齊下,消保官與金管會都申訴,雖然現在的金管會被稱為金融盜匪,但期望裡面還是有好人。
ms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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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sb222 » 週一 10月 01, 2007 12:58 am

我也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但我的保單是inX.所承保的.
和你的狀況類似.

在此建意你以下做法

1.先詢問你的保單的業務員是何人.
2.對此人(業務員)提出:刑事告發.之後再以民事告發保險公司.
(這麼一來才可以省下民事費用)
3.此事件保險公司本應概括承受.
4.請至金檢局等相關管道.都必需去申訴.(法務部部長信箱)效率不錯.

這件事咱們應該團結一致.請其他受害人一起出聲吧..
as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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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一 10月 01, 2007 7:28 pm

asb222謝謝您的建議!!

今天我有打電話去遠雄,請客服人員告訴我我的服務員是誰,想問問看目前到底保險公司的處理進度到哪兒了?

得知的結果是保單已確實被遠雄徹銷了,客服不能隨便給我服務員的聯絡電話,只能我留下電話,遠雄再派相關人員與我聯絡.......

我不是白痴,已經等了2個星期只接到一通電話說公司要開會,有了結果會再與我聯絡,所以改打之前通知我要等候公司決定的那位服務員的電話,找到了負責經代公司業務的陳先生(2758-3099分機8610,有需要的人可以打去申訴)

陳先生的意思,也是一再強調他們也是受害者,但我還是堅持我的立場,告訴他根據我寄給遠雄的存證信函我是要求他們恢得我手上的保單為有效,而最希望的是遠雄退回我已付出的保費,我也不要他們的保單了.我也向陳先生說遠雄只開內部會議然後就要決定這些受害保戶的生死,卻沒有給保戶協調的機會也不恰當

陳先生的回應還是一樣,會把我的訴求在會議中反應給公司,至於什麼時候可以讓我知道答案,他說不會讓我等太久,言下之意大概是一星期內吧~

所以請同樣是遠雄的保戶趕緊去聯絡,提出自己的訴求與立場!!!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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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sb222 » 週一 10月 01, 2007 11:56 pm

你好

1.從保單裡可以看到承保業務員的資料.
2.據我了解.蕭毅傑是與他熟識的人合作.像我的inx保單的業務員即是蕭毅傑
巳前的同事.

3.關於你的問題.因為有些事.可能不方便在論壇網路上提到.若不介意的話

可以透過e-mail.或電話聯繫.我們可以互相交換"交戰手冊".
最後由 asb222 於 週四 11月 08, 2007 11:19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as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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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意各位受害者

文章asb222 » 週三 10月 03, 2007 11:59 pm

建意這件事的受害者,一定要去金檢局申訴告發

因為如此一來,將會受到主管機關的重視.請

這個案件的受害人,不要在懷疑了.快去金檢局.

如此才累積問題的嚴重性.
as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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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weiwei » 週四 10月 04, 2007 8:01 am

我的申訴書已經寄去金管會保險局將近一星期了,還要等多久才會有消息呢?有希望拿回我們的保費嗎?錢是被蕭毅傑拿走,保險公司會認賠嗎?還是我們也要去找個議員來上媒體版面,這樣才會有人、有政府單位或保險公司理會我們?
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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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二 10月 09, 2007 7:54 pm

今天與遠雄負責這個案子的陳襄理連絡上了(終於,打了好幾天)
得知目前該公司的決策是保戶必須先拿出付錢給蕭毅傑的證據
提供的出來的人他們才會告知要如何處理----沒說會認了那張保單
拿不出來的,就是不管了

告訴他收據已被蕭以遠雄保單換走他們振盛的收據為由被拿走
他只說:你太大意、太相信他了

連消保會的人都說保單已經成立又因為支票跳票這件事
根本不關保戶個人的事
那是保經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問題
因此,決定立即向消保會那邊提出申訴!!!!!

又,或者是建議全權交由台灣之聲代為申訴即可呢?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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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盛保險經濟人公司...根本沒有蕭毅傑這

文章asb222 » 週三 10月 10, 2007 10:52 pm

有朋友到保險經濟公會內.查看振盛保險經濟人公司,根本查不到蕭毅傑這個人.請各位注意.蕭毅傑是振盛通路公司的員工.而並非該公司的老闆.

請各位注意...

振盛保險經濟人公司...根本沒有蕭毅傑這個人.
as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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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一 12月 24, 2007 1:03 pm

今天很感謝許先生的大力幫忙,陪同我一起參加在台北市政府消保會召開 的協調會,雖然遠雄人壽代表出席的陳襄理只是將會議中許先生所提出的訴求帶回公司交給高層來處理,結果未明,但是還是非常感激許先生的不辭辛勞,協助我出面與遠雄交涉。

不過,最主要的還是要向許先生說聲對不起,因為自己的疏忽,在要開協調會的前幾天都沒有主動和許先生這邊做好聯絡,約定會面的時間,以致讓許先生等我等了一個多小時;對於自己的不積極,他人要想幫忙也無力可施,那種感受真的很不好,即便如此,許先生仍然儘力在協調會中幫助我,真的是不勝感激。

因此,除了再次向許先生道歉之外,還要提醒其他委託許先生討回被騙保費的受害者,不是光簽了一張委託書給台灣之聲的許先生之後,就不再主動、積極,畢竟自己沒有強烈的企圖心,爭取什麼都是沒有意義的;尤其是上週許先生在宏泰靜坐卻被控誹謗而進出派出所、警分局和地檢署等地方,已經夠折騰了,今日陪同我開完協調會後又要趕回繼續處理,如此這般的盡心盡力為無知受害者挺身而出怎能不讓人感動呢!!!

我的個案因為牽涉到的關係人其狀況有些複雜,並不是單單被業務員以存款名義招攬保險而已,就算未來無法拿回全額的保費,對於許先生的幫忙,言語已不足以表達我的感謝。

再次對許先生說聲對不起!!今天讓您等我等了這麼久,對不起!!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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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四 1月 24, 2008 2:04 pm

1月11日接到遠雄陳襄理的電話說公司上層已針對我的訴求在開會中,18日前會主動聯絡我告知結果.但一直到1月23日都沒有接到電話,消保會的做法是再上1950申請二次調解,等候期約2個月。但詢問許先生後,認為直接找遠雄問明狀況如何,所以1月24日與陳襄理聯絡後,雖然公司方面是還是商討中(反正就是拖時間嘛),近期應該就會有結論,要我再等候。

不過,陳襄理還說了,這件申訴案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就會訴諸法律;他個人認為這件事情遠雄和我都有錯,如果由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或是遠雄退7成的保費等等...這種方式來解決我是否能接受。


根據他的這段話,我的理解是:
1.遠雄也不想走到上法院這一途
2.遠雄已經承認自己是有疏失的


幸好早先在這裡已經爬了許多文,看了眾人的經驗後知道這只是保險公司的一種手法,許先生也曾面授機宜絕對要堅持全額退費外加利息的立場,所以就直接回絕陳襄理,堅持我的訴求:
全額退費外加利息

雖然目前還只是在等待中,但起碼保險公司已經無法否認自己的錯誤,只要持續堅持下去,相信天明的日子不遠了!!!

在此也同樣鼓勵還在等候的大家,不要放棄希望,一定要堅持到底!!!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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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vivianho » 週一 2月 18, 2008 4:58 pm

將目前的追踪狀況說明一下:

一月底時與遠雄陳襄理聯絡(每星期至少打一次電話),關心一下進度,也不知他是受不了還是怎麼樣,告訴我年前一定會有結果,所以一直等到2月4日都沒接獲任何通知時,又再打電話去「問候」一下,可惜,都沒找到人,只好耐著性子等過年再繼續努力追人。不過一個星期下來還是找不到陳襄理,就找同部門的人代為轉達並要求回電……結果還是沒人理,唉~真會拖啊!

幸好,上週六台北市政府的人有打電話來詢問申訴的結果如何了,還提醒說如果不滿意遠雄的解決方式,可以申請二次調解。所以今天就以這個來自官方的理由向遠雄施壓──還是沒有找到他本人,所以依舊由同部門的人留話轉達,但是特別提到台北市政府。

終於,陳襄理在我留話後不到十分鐘就和我聯絡了,一開始當然還是那些客套話,解釋一下為何找他都找不到,接著就進入正題,他說公司方面提出以十萬元合解。因為他們知道業務員都會給一些折扣給保戶,在我提不出收據的情況下,他們大約抓個可能的數字。

天哪!真是無言耶!一年要繳保費59萬,業務員再怎麼折讓,也不可能只需要付10萬塊吧?!保險公司也未免太會算了!

Anyway,業務員在向我介紹的時候就說這10%的利息可選擇在支付保費時就扣掉(先拿)或是等定存到期時再連同本金一起領回(後拿),所以我的堅持是一毛都不能少的全額退回。


看來和保險公司的周旋還要一陣子了,真無法認同這些保險公司的處理態度。
vivia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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