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財團虧,不怕人民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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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財團虧,不怕人民死的政策

文章ms333 » 週一 8月 27, 2007 10:12 pm

只怕財團虧 不怕人民死的政策
96.8.26
「八月底停售無上限醫療險,改採帳戶型才能賣,要買要快」的電子郵件滿天飛,財經媒體也是如此大肆鼓吹。依報導,金管會立此政策的理由,是怕「無上限」會使保險業的理賠風險難掌控。

事實上,台灣目前無上限的醫療險保單並不存在,比較接近的是不限次數的癌症保險、不限次數的手術保險等,但一個人得癌症的次數不會太多,也不會天天動多次手術,所以保險業在醫療理賠的風險控管並不會太難。至於最常見的「住院醫療保險」,部分保單會限定一年最高理賠天數,即使不限天數的保單,其上限就是每日金額乘以三百六十五再乘以存活年數;人不可能萬年不死,所以還是有上限,此風險控管對保險精算師而言,小事一樁。

「帳戶型醫療險」係指保單上訂出最高理賠總金額,消費者歷次理賠合計不得超過該總金額。此與目前的被誤稱的「無上限醫療險」,其差別只在於保險單是否有標示最高理賠總金額。很明顯的,保險業會因標出上限金額而免掉高額理賠,但消費者可能會因為該上限,而無法應付超乎預期的大額醫療費。以保險意義與功能來說,保險業的天職就是要承擔不可意料或不可抗拒的事故補償,而人們買保險的目的就是要將風險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是個別保險公司不顧天職而停售該保險,吾人可尊重其經營自由。但政府通令各保險公司不得販賣無標示上限的醫療險,則令人不能接受,更無法理解。因為即使業者因醫療險風險控管不佳,頂多造成該單項商品虧損而已(整體還是可能獲利),但人民醫療費受限,很可能會苦於病痛,甚至因而死亡。財團與人民之輕重,童叟可知,但為何高官們不懂?

以技術面論,不標示上限金額的醫療險在本國已有數十年歷史,也在先進國家盛行百年,皆未見有何風險失控之重大弊端,況本國壽險業的統計精算實力甚佳,且又有再保險制度可轉移風險,何懼之有?否則,以金管會之邏輯,多年來讓業者賺大錢「活的愈久,領的愈多」的儲蓄險,也是無理賠上限,是否也應一併停售?

綜上分析,政府要求停售對消費者有益的商品,毫無正當理由。如果官員真心在意業者的風險控管,只須對業者訂出醫療險的再保比率,或對承保總額依資本額比率設限亦可,簡簡單單,真的不必如此大動作,以封殺攸關人民紓解病痛之權益代之。此政策或有其他利益考量,但請主政者三思,莫以少數財團利益凌駕人民權益,及時回頭,應該還會聽到人民的掌聲。


以下是投稿聯合報,因為篇幅過長,刪減登出後的內容:
無上限醫險 停售護財團?
「八月底停售無上限醫療險,改採帳戶型才能賣,要買要快」的電子郵件滿天飛,財經媒體也是如此大肆鼓吹。依報導,金管會立此政策的理由,是怕「無上限」會「使保險業的理賠風險難掌控」。

以保險意義與功能來說,保險業的天職就是承擔不可意料或不可抗距的事故補償,而人們買保險的目的就是將風險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是個別保險公司不顧天職而停售該保險,吾人可尊重其經營自由。但政府通令各保險公司不得販賣無標示上限的醫療險,則令人不能接受,更無法理解。

即使業者因醫療險風險控管不佳,頂多造成該單項商品虧損而已(整體還是可能獲利),但人民醫療費受限,無法應付超乎預期的大額醫療費,可能會因此苦於病痛,甚至因而死亡。財團與人民之輕重,童叟可知,但為何高官們不懂?

以技術面論,不標示上限金額的醫療險在本國已有數十年歷史,也在先進國家盛行百年,皆未見有何風險失控之重大弊端,又何懼之有?否則,以金管會之邏輯,多年來讓業者賺大錢「活得愈久,領的愈多」的儲蓄險,也是無理賠上限,是否也應一併停售?

政府要求停售對消費者有益的商品,毫無正當理由。如果官員真心在意業者的風險控管,只須對業者訂出醫療險的再保比率,或對承保總額依資本額比率設限亦可,簡簡單單,根本不必如此大動作,封殺攸關人民紓解病痛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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