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例╱連動債判決 銀行敗訴定讞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金融消費避糾紛→多說多聽多看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10月 06, 2011 7:42 pm

金融消費避糾紛→多說多聽多看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君、李淑慧】 2011.10.06 09:44 am


魔鬼藏在細節裡,銷售機構、消費者若事先「多說、多聽、多看」便可降低投資爭議。銀行公會金融法規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政修說,將當初處理連動債爭議案件歸納後可看出,產生爭議的情況五花八門。

舉例來說,不少銀行賣給70歲以上退休老人的連動債商品,投資期間長達一、二十年,「說難聽點,這老人能不能活得比商品(存續期間)長都是問題」,合計年限都已超過我國生命表的生命年限,明顯不合理。

還有,有些商品未設計發行機構中途買回機制,一旦遇到像美國雷曼兄弟突然倒閉,投資人穩賠無疑。此外,對於第一次投資連動債的投資人,有些銀行事先沒請投資人簽署風險告知等同意書,出了事自然產生爭議。

陳政修說,金融海嘯爆發前,還有金融機構更換連動債發行機構為雷曼兄弟,卻未通知委託人,在第一次贖回期間,投資人要求贖回,金融機構卻沒辦理,以致後來雷曼兄弟真的破產,投資人索賠無門。

此外,有些連動債投資人遇到的狀況是民眾投資的商品風險遠高於他可以承受程度,例如投資人向理專說「絕對不能買會吃掉本金的商品」,理專卻將客人的資產配置70%以上投入不保本連動債。如果金融機構嚴格要求理專多傾聽客戶需求,落實客戶要求,而消費者也主動詳閱商品條款,謀定而後動,便可降低爭議發生率。

至於保險商品爭議,最常見的是業務員招攬時,沒清楚說明保單保障範圍,保戶的認知跟保單承保範圍有落差,一旦發生理賠就會有紛爭。

【2011/10/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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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討公道→兩條路可選擇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10月 06, 2011 7:43 pm

金融消費討公道→兩條路可選擇

【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陳美君】 2011.10.06 09:44 am


金融海嘯時期,血本無歸的投資人湧向金管會、銀行公會申訴,卻未獲得滿意的處理結果。配合金融消保法上路,政府決定設立獨立客觀的爭議處理機構,專門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對爭議案件處理流程,新爭議處理機構不同於過去的申訴管道,每個投資人都該先了解。

以在大賣場上班的王大明為例,向A銀行買了連動債,理專強調是相當穩健的投資商品,沒想到,投資半年後卻出現超乎他預期的虧損。想向銀行「討公道」的大明,明年開始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直接向A銀行「申訴」,二是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訴。不過,爭議處理機構的金融消費者服務部門,會先移交給A銀行處理。

A銀行須在30天內,將處理結果回覆給大明,大明若無法接受A銀行處理方式,或超過30天銀行仍未回覆,可以在60天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爭議處理機構受理評議申請後,會先進行「調處」;如果調處不成,就由爭議處理機構設立的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指定評議委員三人以上先審核,由委員們做成評議意見報告後,送評議委員會評議。評議委員會須在三個月內經全體二分之一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同意,做出評議決定。

民眾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是爭議處理機構不受理的案件,如一些債務協商案件,還有對投資報酬率等投資表現不滿意,或對貸款利率等商品定價不滿意者,都不算是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不能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2011/10/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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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保新制 期待公正評議別變蚊子機構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10月 06, 2011 7:46 pm

金融消保新制 期待公正評議別變蚊子機構

【經濟日報╱記者 李淑慧、邱金蘭】 2011.10.06 09:44 am


我國年底將上路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新制,主要是參考英國金融公評人(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Ltd.,簡稱FOS),及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處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簡稱FIDReC)。

兩個國家的架構大致相同,主要差異在於,新加坡多了一個申請賠付金額的篩選門檻,消費者申請賠付金額若超過一定門檻,FIDReC就不受理,保險類是10萬星元(約新台幣230萬元),非保險類是5萬星元(約新台幣115萬元)。

同樣的,新加坡也規定,只要在這個門檻以下的評議決定,金融業就必須賠付。

英國FOS則只有強制賠付機制,並沒有像新加坡在一開始就篩選消費者申請賠付的金額。我國在這部分主要採英國作法。

英國FOS是依據英國金融服務暨市場法成立的一個自律組織,運作已經將近20年,有將近1,200名員工。一般都認為,FOS運作得很成功。大部分英國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爭議,都可以透過FOS獲得解決並處理掉,鮮少到法院提訴訟。

分析英國FOS運作成功的原因,政大法律系教授林國全認為,英國的行政、司法體系很少介入金融,FOS評議出來的結果,受到當事人雙方的尊重,絕大多數都會接受評議結果。

不過,台灣這部分,就比較令人擔憂。林國全說,在台灣,連司法體系都不太被民眾信任,金融消費者評議機構如何塑造出「公正機關」的形象、達到讓當事人都信服的結果,是最大的挑戰。

林國全說,如果金融消費者評議機構所做出來的評議,無法被當事人認同,這個機構便無法獲得信賴,變成多餘的「蚊子機構」。

【2011/10/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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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連動債慘賠 告銀行由勝轉敗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11月 16, 2011 10:02 am

買連動債慘賠 告銀行由勝轉敗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11.16 02:07 am


楊姓男子購買300萬元連動債血本無歸,要求銀行賠償。一審認為銀行未盡告知義務,判楊勝訴;二審卻認為楊為留美碩士,理解投資內容,無法領回本金是雷曼兄弟破產所致,改判敗訴,三審定讞。

民眾因連動債損失訴訟,一、二審雖有勝訴案例,但最高法院已定讞的兩案,都是判決銀行免負賠償責任。

2008年3月,楊姓男子到第一銀行新店分行辦定存,理專強力推銷兩檔連動債商品,每年至少配息7%,比定存優惠,楊因此改買紐幣4萬1000元、澳幣7萬元(折合台幣共約300萬元)兩檔連動債,半年後全數慘賠。

一審認定一銀沒有依消保法盡到告知義務,判決一銀須給付楊的本金及10%的懲罰性賠償,共334萬餘元;是首件採用消保法,判決銀行須為販售連動債商品賠償的案例。

二審見解不同。高院認為楊姓男子簽的契約,內容明確;楊是留美企管碩士,有理解契約的能力,契約有效。合議庭也認為,一銀只就受託資金盡「善良管理人」義務,不負責債券發行本金、利息到期償付的違約風險。

楊由勝轉敗,不服再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

【2011/11/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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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保單 全面暫停售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2月 22, 2012 10:10 pm

連動債保單 全面暫停售
2012/02/17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歐債風暴警報未解除,各大信評公司頻頻調降歐洲國家與銀行評等,金管會保險局「強烈」道德勸說壽險業,最好不要銷售連動債保單。為保障消費者投資權益,目前連動債保單已全面暫停銷售。

壽險業共有6張已通過金管會審查的連動債保單,因統統不敢出售,目前已全部失效。

壽險公會表示,去年下半年歐債風暴愈演愈烈,各大信評機構陸續調降歐洲主要國家與銀行評等,因為不少連動債的「投資銀行」都是歐系銀行,且信用評等也被調降,為保障消費者投資權益,目前連動債保單銷售已全面暫停。

據了解,包括新光、南山、國泰及法國巴黎人壽都有送審通過的連動債保單,合計6張;但在金管會強烈道德勸說下,這些保單雖都送審過關,卻全數沒有賣,目前6張保單全都失效。

壽險公會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降低台灣壽險業風險,加上歐債風暴未解除,壽險市場已暫停連動債保單發行,目前投資銀行也沒有再申請新的連動債保單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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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6,675件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5月 06, 2012 5:01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6,675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05.06 02:05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4月27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6,675件。

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1,461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05/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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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510件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8月 16, 2012 5:49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510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08.16 05:40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今年8月10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510件。

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296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08/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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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541件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9月 02, 2012 5:26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541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09.02 01:50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8月24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541件。

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327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09/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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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連動債糾紛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投訴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9月 07, 2012 2:04 pm

解連動債糾紛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投訴
2012/09/05 11:00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投訴 勝算機率68%遠比法院高 約55天就可結案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國全昨(4)日表示,該中心成立後有效加速解決金融機構與消費者的爭議。記者侯永全/攝影

投資人如果有連動債投資糾紛,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投訴的勝算機率高於法院審判。根據評議中心評議結果,銀行應賠付案件高達68%,遠高於法院的訴訟途逕,處理時間也更快,約55天就可結案。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昨(4)日舉行績效發表會,評議中心從今年1月成立到7月31日為止,共受理11,684件案件,包括諮譜、申訴及評議,其中走到最後評議階段的案件,有1,320件,評議結果也格外受到關注。

詳議主委任委員姜世明表示,評議委員會作成的決定中,金融服務業應賠付的比重有35%,其中銀行業應賠付的比重有68%,保險公司應賠付的比重則有27%。

銀行業應賠付的比重高達68%,明顯高於保險公司,主因是多是連動債案件,姜世明說,過去連動債訴訟案件到了法院,大部分都會被駁掉(投資人敗訴),到了評議中心,因評議中心啟動金融消費保護法第20條有關「公平合理原則」規定,多數認定銀行業必須賠付給投資人。

換言之,投資人如果有連動債投資糾紛,向評議中心投訴,獲賠機率可能相對高。

由於消費者與金融機構雙方經濟地位不對等,金融業者須承擔的責任相對多,金保法第20條特別規定,受理評議後,應斟酌事件的事實證據,依公平合理原則,超然獨立評議。

不僅投資人獲勝的機率相對高,在處理時效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案件速度也比法院快。

根據評議中心資料,從受理投資人案件開始起算,評議案件平均處理天數為55天;一般法院一審至少就需要6個月,甚至1年,如果二審則要拖更久,經常是要一、二年。

此外,評議中心也針對評議案件主要商品進行交叉分析發現,連動債商品爭議最多的是業務招攬及違反適合度爭議,基金商品爭議最多的也是業務招攬方面的爭議,至於外幣業務爭議最多的則是,契約非本人親簽的爭議。

這些都可提供投資人參考,買賣相關金融商品時,要特別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在進入評議階段前,消費者可以先行申訴,而申訴階段也有不少和解案件,評議中心成立以來,申訴案件和解或依申請人意見,由金融業給付的金額,合計則有6,169萬元,平均一件金額為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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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冒名投資遭判刑 夫告銀行盼還錢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0月 07, 2012 3:35 pm

妻冒名投資遭判刑 夫告銀行盼還錢
【聯合報╱記者游仁汶/基隆報導】 2012.10.07 03:24 am

基隆市張姓老翁因妻子楊敏冒用他的名義,向銀行購買「雷曼兄弟15年連動債券」10萬美元,雷曼兄弟公司倒閉後,他向銀行訴請契約無效並返還金錢。結果,銀行提告,他的妻子因偽造文書罪,一審被判1年有期徒刑,他的10萬美元案件還在三審,讓他「實在身心俱疲」。

判決書指出,69歲婦人楊敏2008年時,在丈夫不知情下,以「代理人」身分,透過銀行購買「雷曼兄弟15年雙區間計息連動債券」10萬元美金,同時以自己名義,投資2萬元美金。

同年9月,雷曼兄弟公司倒閉,銀行通知張姓老翁,他才知道妻子以他名義投資。便以楊敏「無權代理」為由,向銀行訴請確認契約無效,並返還投資10萬元美金。

銀行因此向基隆地檢署告發楊敏偽造文書,楊敏供稱,是理財專員拿她丈夫印章偷蓋的。所有契約書都未經過丈夫親自簽名蓋印,是無效文件,也沒偽造文書的問題。

法官認為,張姓老翁無意願投資,也沒授予妻子代理權,委託她購買連動債,她卻在替丈夫辦理定存展期,取得丈夫印章後,擅以代理人身分購買債券,簽訂相關契約。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

張姓老翁昨天受訪表示,他妻子的2萬元美金部分,銀行已同意打折賠償。但銀行卻不願還他的10萬元美金,妻子還因偽造文書被判刑。他提告返還,一、二審都勝訴,銀行還上訴,現在官司還在三審。

【2012/10/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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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第2波清償分配款 今陸續入帳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10月 12, 2012 9:19 am

雷曼第2波清償分配款 今陸續入帳

2012年10月12日
由於美國雷曼兄弟連動債破產債務清償有新進展,中信銀預計今可將第2波分配款匯入投資人帳戶中。
【陳瑩欣╱台北報導】中信銀、一銀昨皆表示,已於本周收到雷曼債務人第2次分配給銀行的款項,預計今起將陸續按投資人原始投資本金及比例,以原始投資幣別匯入帳戶,初估這波分配比例,約已承認債權金額的2.435579%,未來會依投資人連動債連結標的按比例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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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始投資本金比

中信銀指出,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院已裁定雷曼兄弟投資公司脫離破產保護,重整計劃於美國時間今年3月6日生效,並已於4月17日進行首次分配。而第2波分配款,預計可在今日入帳,若依照中信銀委任律師事務所MOFO(Morrison & Foerster LLP)提供資訊估計,雷曼債務人預估最終返還數額約為承認債權金額的12.2%。
據了解,受託投資雷曼兄弟連動債債權已被雷曼債務人承認,承認債權金額約為4.13億美元(約123.32億元台幣),該債權被歸類為重整計劃第5類債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個金通路營運處處長陳金榮說,將以收到美國法院分配款,在和解條件與客戶最大利益考量,立即進行返還法院分配款給原始投資人。
陳金榮說,雷曼以「美元」償還應分配款,將按投資人原始投資本金比例,以原始投資幣別依入帳前一營業日匯率(如須換匯時適用),將應分配投資人款項匯入原約定戶;若款項無法匯入原約定戶,將匯入投資人與本行往來的其他帳戶。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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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639件

文章印刷平 » 週四 10月 18, 2012 8:01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639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10.18 07:05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10月15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639件。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425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10/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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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667件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0月 28, 2012 4:35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667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10.28 02:45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10月19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667件。

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453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10/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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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已處理67,723件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1月 11, 2012 4:32 pm

連動債爭議已處理67,723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11.11 04:25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11月2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723件。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509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11/1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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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817件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2月 16, 2012 5:37 pm

連動債爭議處理完成67,817件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2012.12.16 02:55 pm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到101年1月7日止,連動債爭議案件已處理完成的件數已有67,817件。

其中包括未經銀行公會評議、由金管會移請銀行處理的42,603件,以及透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處理的25,214件。


【2012/12/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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