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樓僅賠2750元 保險公司還說風涼話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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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換肝返台排斥拒理賠 保險公司敗訴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3月 09, 2011 9:51 am

中國換肝返台排斥拒理賠 保險公司敗訴

‧保險博聞網 2011/03/08

【保險博聞網/報導】

吳姓男子之前因罹癌,到中國接受換肝手術,回台出現排斥現象,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高雄地院認為排斥與癌症有關,算是癌症治療,判決賠償57萬元。

吳姓男子在九十七年九月前往高雄榮總看診,利用許多方法治療癌症,但怕再復發,隔年就至大陸進行換肝手術,四月返台時出現排斥現象,住院一百多天,吳姓男子要求保險公司給付醫療相關費用五十七萬,但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吳姓男子氣不過,決定上法院要回公道。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表示,吳男住院時所屬的是排斥後的治療,並不在保險癌症治療理賠範圍內,另外吳男在住院其間曾有過請假或是未請假離院,顯示根本沒有需要住院的必要,所以拒絕理賠。

高雄地院則表示,吳男確實是在投保時間罹患肝癌,雖然至中國換肝,返台後出現排斥現象,但是仍屬於在治療肝癌的範圍內,所以判決吳男勝訴。

(本文同步刊登於保險博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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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時失蹤 法院判賠保險金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3月 21, 2011 1:37 pm

颱風時失蹤 法院判賠保險金

【中央社╱台北21日電】 2011.03.21 12:30 pm


林姓婦人10年前納莉颱風來襲時失蹤,家屬不滿保險公司拒賠保險金,提告求償。法院審理,認定死者因意外事故失蹤,判決保險公司應賠死者家屬意外保險金新台幣330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林姓女子民國90年9月24日納莉颱風來襲時失蹤,林女前夫10月3日到派出所報案,登記失蹤原因為「下班後未返家不知去向」。林女失蹤多年,直到98年10月間經法院宣告在97年9月間死亡,林女家屬因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意外保險金,卻遭保險公司拒絕,憤而提告。

林女家屬主張,林女在90年6月間分別投保為期1年、半年的300萬、30萬元身故保險金,且林女失蹤時恰逢納莉颱風襲台,主張林女極可能在90年9月24日下班時因意外傷害死亡,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

但保險公司主張,死者失蹤原因不明,且報案時的失蹤原因並沒有勾選「意外災難」的選項,另主張依照保險契約內容,在事故發生後的3個月內死亡才能理賠,死者卻到98年才宣告死亡,認為死亡時間逾期,不願賠償。

合議庭審理認為,死者在下班後失蹤,顯然並非因罹患疾病、細菌感染、器官老化等身體內部因素,而是因遭受外來、偶然性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也無法證明死者死於自殺等因素,因而認定死者因意外事故失蹤

此外,因死者家屬在法院宣告死者死亡後就提出理賠申請,合議庭認為,請求權沒有超過2年時效,因而判保險公司應賠償死者家屬保險金330萬元。仍可上訴。

【2011/03/21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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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失蹤10年 意外險判理賠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3月 22, 2011 9:13 am

颱風失蹤10年 意外險判理賠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3.22 03:13 am


林姓女子10年前納莉颱風侵颱期間下班後未返家,至今去向不明,家屬懷疑林女可能因風災意外死亡,向保險公司聲請傷害及意外身故保險金被拒,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林女失蹤滿七年,已被宣告死亡,保險公司應理賠家屬330萬元。

林女家屬表示,林女從事服務業,2009年9月24日颱風來襲時,晚間從公司下班後,沒有回到家,她的家人遍尋不著,過了10天報案。她參加公司團體傷害險及團體意外險身故保險金共330萬元,投保時,並未指定保險受益人;林女有兩個孩子,丈夫後來因她失蹤,向法院聲准離婚,孩子迄今不能繼承她的財產,法律關係不確定,讓孩子和家人都很辛苦。

保險公司指出,當年颱風期間各縣市9月17、18日停止上班上課,但林女是9月24日失蹤,應與納莉風災無關,而林女的前夫向警方通報林女失蹤原因並未勾選「意外災難」,懷疑林女真正的死因。

法院審理認為,林女生死不明,她的權利義務關係都無法確定,長久下去,對社會和個人都不好,依民法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的聲請,為死亡的宣告。林女的家屬向法院聲請判決宣告林女死亡,既已死亡,保險公司就必須理賠身故保險金。

【2011/03/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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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災後失蹤 保險公司應賠330萬

文章紫衫龍王 » 週二 3月 22, 2011 12:28 pm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2011-3-22
婦人災後失蹤 保險公司應賠330萬
〔記者項程鎮、廖千瑩/台北報導〕婦人林淑玲10年前納莉颱風侵台後失蹤,家屬不滿保險公司拒賠保險金,向法院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定死者非因病或老化身亡,判決康健人壽保險公司敗訴,應賠償家屬意外保險金3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康健人壽指出,林淑玲失蹤原因不明,且家屬報案失蹤時間,與颱風侵台日期不同,不符保險理賠規定;北院則採信家屬主張,認為保險契約應採最有利被保險人的解釋,以免保險公司變相限縮理賠範圍,本案中,林淑玲顯然非因病或老化而死亡,已符意外身亡要件,康健人壽應予理賠。

康健人壽昨天表示,公司尊重台北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內部也將進一步研議後續的處理方式。
紫衫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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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死前有輕生念頭 保險仍判賠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4月 14, 2011 9:57 am

溺死前有輕生念頭 保險仍判賠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1.04.13 04:47 pm


楊姓男子遭人發現溺斃河中,保險公司卻以楊生前有輕生念頭,拒絕理賠意外險。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保險公司無法證明死者自殺,判賠新台幣250萬元保險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楊姓男子去年1月14日遭人發現陳屍在新北市新店區中安大橋下河中。經檢警相驗屍體,研判死因為高處落水導致溺水窒息、脊椎損傷而死。楊的未婚妻向投保的2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意外險,遭保險公司拒絕,提民事訴訟索賠。
保險公司主張,死者曾在生前最後一次通話中,向友人表示工作力不從心,生活沒有目標,想死卻沒有勇氣;且死者在死前2天曾無故曠職;再加上死者落水時,與一般人從高處落下會本能以手支撐情形不同,認為死者有明顯自殺意圖,拒絕理賠。
承審法官審酌檢警相驗死者死因為高處落水溺水而死,屬意外事故,且死者父親、未婚妻與其他同事,均指稱死者生前個性樂觀隨和,沒有遭遇工作、經濟、感情困境。
法官認為,死者縱然曾有輕生念頭,但現代人工作壓力大,心情難免低落,再加上保險公司無法舉證證明死者確為自殺,因而研判死者可能在溪畔踩空撞到岩石溺水而死,判決2家保險公司共須理賠死者保險金25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1/04/1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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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常有爭議 立委提案修法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4月 27, 2011 10:15 pm

醫療保險常有爭議 立委提案修法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即時報導】 2011.04.27 08:02 pm


醫療保險常因醫學名稱認定產生爭議,導致無法理賠,被保險人權益受損。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提案修正醫療法,要求診斷書應以中文記載,所記病名應與保險病名一致;如需補充醫學名詞,以加註方式。同時要求各醫院應設立「醫學保險部門」,並以署立醫院先行試辦。

【2011/04/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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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酒精中毒跌倒死亡應理賠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5月 03, 2011 9:25 am

急性酒精中毒跌倒死亡應理賠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1.05.02 09:30 pm


住在新北市板橋的林姓男子,96年6月1日凌晨返家,因「急性酒精中毒」於樓梯間跌倒頭部出血死亡,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但一、二審都認為,林雖故意飲酒,但無造成死亡故意,死亡仍屬意外,台灣人壽及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應分別理賠100萬、70萬元,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2011/05/0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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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捲風吹毀車 確定理賠開先例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5月 17, 2011 6:34 pm

自由時報/生活新聞2011-5-17
龍捲風吹毀車 確定理賠開先例
不同車體險保障內容參考表


新北市新店區12日下午出現龍捲風,一輛市價250萬元的LEXUS休旅車被吹翻,車主到場查看後滿臉無奈,產險公會昨召集業者討論後確定理賠。(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上週發生罕見龍捲風災害,造成一輛市價兩百五十萬元LEXUS休旅車被吹翻的嚴重損失,由於該車投保的乙式車體損失險,並未載明龍捲風造成的損害是否在理賠範圍內,但同時也未列入除外不理賠,昨天產險公會召集業者開會討論,結果基於「有利被保險人」的條款認定,確定提供理賠,至於未來如何修訂條款,將再舉行會議討論確認。

基於「有利被保險人」條款認定

承保該汽車保險的泰安產險表示,車體損失險的保障內容採用「列舉式」條款,就是舉凡保單內容所列出的所有損失,即依約提供理賠,同時針對不保事項的除外不理賠部分,也是採「列舉式」條款;由於這次的龍捲風造成損失,並未列入理賠條款,但也沒有列入除外條款,經過業界在公會開會討論後,該公司決定依保單中另有「有利被保險人」的條款認定,提供受害車主理賠。

理賠金以實際修復原狀費用為準

泰安產險指出,有關這次受損汽車可獲多少理賠,基本上以受損汽車所投保的「乙式車體損失險」保額為上限,並且依保單條款規定辦理,但確實的賠償金額,需待汽車修護廠及理賠人員共同勘驗損失情況而定,以實際修復原狀的費用為準,並非外界猜測的一百萬元、一百六十萬元等金額。

龍捲風可能列入颱風洪水附加險

至於未來龍捲風造成的汽車損失,是否明確列入理賠或除外?產險公會強調,將召集業界開會討論再做決議;但產險公司認為,比較可能的做法是列入「汽車颱風洪水附加險」中的一項新保障,因為車體損失險對「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等天災損失」,並不包括在理賠範圍內,車主必須先投保車體損失險,再另外附加投保颱風洪水險,相關天災損失才可獲理賠。

也就是說,未來汽車颱風洪水附加險保障內容,可能調整為「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及龍捲風等天災損失」,另外,保費原則上將不會有太大變動,畢竟台灣過去未曾發生過龍捲風的汽車損失理賠,這次可說是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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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樹海無端受益 保險金判還孤女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5月 19, 2011 6:12 pm

趙樹海無端受益 保險金判還孤女

蘋果日報2011年05月19日 16:47 蘋果即時
高雄1名洪姓婦人2年前,無端突然將200萬元郵局壽險受益人變更為藝人趙樹海,隔年洪婦身故,15歲女兒向郵局申請理賠,因非受益人遭拒,提起訴訟,一審判家屬敗訴;今天二審逆轉,宣判趙樹海非受益人,因為洪婦變更受益人時精神有問題,原有受益人即洪婦女兒可獲理賠,全案定讞。

趙樹海無端成了1名洪姓婦人保險金受益人,法院今判洪婦女兒可獲理賠。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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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樹海保險受益案 二審判給陸婦女兒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5月 20, 2011 9:55 am

趙樹海保險受益案 二審判給陸婦女兒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葉君遠/連線報導】 2011.05.20 02:59 am


高雄市陸姓婦人97年底將中華郵政簡易壽險受益人,由女兒變更為毫無關係的藝人趙樹海案,女兒打官司一審敗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判決逆轉,法官認定陸婦因精神異常,變更受益人無效,陸婦女兒可獲壽險理賠100萬元,全案定讞。

趙樹海得知宣判結果,透過經紀人李晏誠回應:「原來錢就是他們的,本來就與我們無關,臨時出這事,是攪動一池春水,如今法院判歸還,我恭喜他們,也讓事情有圓滿結果。」

陸姓婦人的小姑說,雖然勝訴,但法官並未判定兄嫂跌倒死亡是意外事件,由於已不能上訴,希望政府相關部門或民意代表協助,讓姪女能獲得該有的理賠。

陸姓婦人87年1月23日,向中華郵政投保100萬元的簡易人壽和終生保險契約,若發生意外事故死亡,中華郵政公司應理賠保險金200萬元,93年10月14日,陸婦將保險受益人變更為女兒洪姓少女,97年12月19日又變更受益人為非親非故的藝人趙樹海。

陸姓婦人98年6月29日在高雄市住處跌倒後,不幸死亡,洪姓少女向中華郵政公司申請理賠遭拒,只好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於陸婦是因疾病跌倒死亡,意外險部分不賠,合議庭判決中華郵政公司應理賠100萬元人壽險給洪姓少女。

【2011/05/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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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決 不要變成情埋法

文章老實人 » 週六 5月 21, 2011 12:48 pm

熱門話題-司法判決 不要變成情埋法
2011-05-21 中國時報 【賴佑哲/花蓮市(退休人士)】
 看到新聞報導說,先前婦人遺產留給趙樹海的事件已經由高院判決無效,因為當婦人改(留)受益人姓名時的精神狀態不正常。我無法立刻得知判決理由的事實基礎,但是從新聞報導中,台灣高院判決的轉彎似乎完全符合該婦人遺屬和該保險原受益人(也就是婦人女兒)的需要,讓人懷疑是否因此捨棄論理事實基礎而遷就大眾?實在令人為台灣司法的品質和可能的不公義,感到不安。

 假如該婦人寫下受益人或是更改受益人姓名為不符合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之精神狀態時,按理郵局的保險作業受理人應該拒絕接受。否則,郵局承辦的保險內容隨時可以被推翻,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在死後很有可能被法院任意以生存者的考量而變更,那是絲毫沒有人權和個人權益保障的表現。

 司法判決可以討好當事人或受社會觀點影響,非當事人無從拒絕也無法加以否認,但若是扭曲事實,以便遷就媒體或社會觀點,那司法令人寒心,我們的司法不是情理法,而是情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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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保時無意識 婦噎死保險免賠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6月 01, 2011 3:53 pm

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社會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續保時無意識 婦噎死保險免賠 【15:05】


〔中央社〕中風無意識能力的郭姓婦人在家人餵食牛奶時噎死,家屬向保險公司求償遭拒,憤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郭婦續保時欠缺意識能力,保險契約不成立,判家屬敗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郭姓婦人民國92年間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每年續保,96年12月間最後一次向保險公司續保。但郭婦在97年10月9日晚間,在宜蘭縣羅東鎮住處,因家人餵食牛奶不慎噎死,家屬向保險公司請領意外險新台幣500萬元遭拒後,提告要求給付保險金。

保險公司向法院主張,郭婦曾在90年間中風,並曾罹患癡呆症、失語症,在96年續保時已無意識能力,主張契約不成立。家屬則主張,續保通知書中有郭婦親筆簽名,主張郭婦續保時仍有意識能力。

法官調查發現,郭婦曾有頭部外傷、記憶受損,90年12月間已臥床,並在94年因泌尿道感染住院治療,經醫師診斷除已中風數年,還有失語症、癡呆、高血壓等症狀,在96年8月間已意識不清,肢體無法自行動作,但續保通知書中的簽名卻字跡流暢,懷疑非郭婦本人所簽。

判決書指出,郭婦家屬也在法院審理時供詞反覆,先主張郭婦續保時意識清楚,又改稱續保通知書的簽名是他們抓著郭婦左手所簽。法官因而未採郭婦家屬說詞,認定郭婦續保時應欠缺判斷事理能力,續保契約不成立,一、二審均判郭婦家屬敗訴,保險公司不須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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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樓死亡獲賠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6月 01, 2011 5:28 pm

墜樓死亡獲賠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1.06.01 04:37 pm


台中市民廖姓女子去年墜樓死亡,國華人壽保險公司以檢察官相驗死亡原因是「跳樓自殺」拒賠,家屬請求給付保險金,法官查出死者攀掛在女兒牆上,身體在外,面朝內,研判廖女曾有奮力掙扎想爬回頂樓,因重心不穩攀掛在女兒牆,體力不支墜落身亡,認定是意外死亡,判決國華人壽給付保險理賠金100萬元。


【2011/06/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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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樓 法官判意外理賠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6月 02, 2011 11:08 am

都會掃描-女子跳樓 法官判意外理賠

2011-06-0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中:「跳樓自殺」卻成「意外」?四十歲患有憂鬱症廖姓女子,九十八年九月從頂樓墜樓身亡,其母申請理賠金被拒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廖女在墜樓前,曾轉身攀爬女兒牆,意圖爬回頂樓卻因體力不支墜落的機率大,判決保險公司應賠償一百萬元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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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婦噎死 家屬求償敗訴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6月 02, 2011 1:45 pm

社會新聞2011-6-2
中風婦噎死 家屬求償敗訴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風痴呆、臥病在床多年的郭姓婦人,在家人餵食牛奶時噎死,家屬向保險公司求償500萬理賠金,保險公司認為,郭婦96年續保時已經無意識能力,不可能簽名字跡清楚,拒絕理賠;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郭婦續保時欠缺意識能力,保險契約不成立,判家屬敗訴。

續保無意識 保險拒理賠

92年間,宜蘭郭婦向華山產物保險公司投保,並每年續保,96年11月間續保時,約定意外身故保險金500萬。但郭婦97年10月9日在宜蘭縣羅東鎮住處噎死,家屬請領意外險理賠金遭拒而提告。

華山保險認為,郭婦90年中風,並曾罹患癡呆症、失語症,96年續保時已無意識能力,但續保書上簽名字跡清楚,且郭婦和家屬未告知郭婦曾有中風病情,主張契約不成立,拒絕理賠500萬。

郭婦家屬庭訊主張,郭婦中風多年,但簽訂續保書時有意識能力,續保書也是郭婦親筆簽名,後來改稱「是家屬抓著她的手簽名的」。

合議庭傳訊承保的林姓業務員證稱,92年首度投保時,郭婦行動、言語自由,之後續保都是家屬轉交資料,96年續保時,並未親眼看到郭婦在續保書上簽名。

合議庭調閱郭婦病歷資料發現,96年8月時,郭婦有中風、失語症、痴呆情形,並長期臥病在床,認定她續保時應欠缺判斷事理能力,契約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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