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長害死四個人(許榮棋)
2010年04月12日蘋果日報
「殺母親、殺婆婆、殺丈夫 魔女求處了死刑」等,成了主要報紙的頭版頭條新聞。埔里媳婦林于如被南投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起訴書還強調「非執行死刑不足以實現理性正義」,社會輿論一致譴責林于如,為了錢謀殺親人詐領保險金罪無可逭,但保險局官員縱容壽險公司浮濫核發保單,不監督保險公司「落實核保」規定,才是「害死」林于如的元兇!
為了詐領保險金害死親人的事件一再發生,筆者過去數年只要有詐領保險金謀財害命的新聞,都會在第一時間將資訊傳真至保險局黃天牧局長及副局長吳崇權辦公室,請督導壽險公司「落實核保」規定,以減少悲劇發生。並曾於2007年父親節當天,到台北地方法院「堵」要為「力霸中華銀行」弊案作證的黃天牧局長,才換得當月20日下午4時,跟黃天牧局長在保險局會議室1個小時的會談,會談前吳崇權副局長奉局長之命要先了解討論題綱,筆者回答也只有「落實核保」四個字。
落實核保可避慘劇
壽險公司核發保單要注意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收入及財務狀況,尤其是財務狀況的嚴格審查,才不會發生謀財害命詐領保險金的道德風險慘劇,其重要性有如銀行貸款的核貸,以免銀行被掏空,及發卡銀行如浮濫核發信用卡,會發生卡債及淪為卡奴事件。
台灣的保險局官員長期縱容保險公司偽造業務員報告書,虛構要、被保險人財務狀況,及讓保險公司將同一天投保的要保書拆成數份以規避核保,官員雖然訂了很多核保通報規定,但形同虛設至今從未主動依法檢舉不法。以本件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是么女,母親是跟男朋友住在台南,為何要花錢幫媽媽購買鉅額壽險,受益人又是自己,只要保險公司做好生存調查落實核保規定,不要浮濫核發保單,相信慘劇就不會發生。而浮濫核發保單的南山人壽保險公司負責人已涉嫌觸犯刑法第276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保險局黃天牧局長為什麼不依法向地檢署告發?
請吳敦義院長立即撤換已擔任5年局長的黃天牧,並要求保險局官員督促保險公司「落實核保」規定,以免謀財害命詐領保險金的慘劇繼續發生。
作者為台灣之聲廣播電台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