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揭小三 警取供不當 戳瞎眼詐保 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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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揭小三 警取供不當 戳瞎眼詐保 無罪定讞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7月 24, 2015 9:35 am

威脅揭小三 警取供不當 戳瞎眼詐保 無罪定讞
2015年07月24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台商林宏霖八年前自稱在中國江西吃烤羊肉串,被竹籤刺瞎左眼摘除,回台申請保險理賠被拒,還與三位朋友被桃園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但高等法院卻發現,林男有投保習慣,而警方偵辦時涉以施壓利誘等方式不當取供,事後又遺失被告偵訊光碟,昨以證據不足為由,改判林等四人無罪定讞。

據了解,林宏霖(六十歲)從鐵路局退休經營化妝品生意,本案審理期間曾潦倒擺攤賣豬血糕,一度沮喪說若被判有罪定讞,寧可跳海自殺,昨得知判決結果後,高興地透過律師蔡宏修說:「終於洗刷清白!」

保險公司拒賠提告

根據林男說法,他在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許,在江西省贛縣人民廣場和當地朋友吃烤羊肉串,右手拿眼鏡擦拭鏡面油煙時,被路人碰撞拿竹籤的左手,導致竹籤插進自己左眼,就醫摘除眼球。
因保險公司懷疑林男自導自演拒賠,林男提告向國泰人壽等五公司索討,一審判決獲賠共兩千九百萬元,保險公司民事上訴並報案。
檢警介入監聽發現,林男疑因經商失利負債,找楊姓代書、陸姓朋友與吳姓金主共同出資投保與打官司,然後自己弄瞎眼睛,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桃園地院一審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林男等四人一年十一月到三年五月徒刑。
警竟搞丟應訊光碟
但全案上訴後,高院勘驗警詢錄音錄影光碟,赫然發現楊男原本矢口否認詐保,但警方施壓楊男指證林男詐保,否則揭發楊男包養小三的醜事,還騙楊男若配合,願代向檢方求情取得交保,楊男因而翻供坦承共謀,此外,警方也弄丟吳姓金主的應訊光碟。
合議庭指警方涉威脅利誘不當取供,相關證據有嚴重瑕疵不可採用,反觀在場證人作證林男受傷過程非自殘,此外,林男從十三年前起,習慣出遠門就投保旅平險兩千萬元到五千萬元,這次扣除兩個刷卡買機票所送,剩餘四個自行購買的保額約四千萬元,非突然大量異常投保,因此改判林男四人均無罪定讞。


警:絕無施壓逼供

當時承辦的新北市警方表示,林男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詐保,後來陸續突破共犯心防,承認詐保手法粗糙,過程中或許有使用一些偵辦技巧,但絕沒有施壓逼供。國壽昨表示,刑事無法再上訴,但民事會上訴。

瞎眼詐保無罪事件簿

2007/12
台商林宏霖在中國江西省贛縣人民廣場吃烤羊肉串,被竹籤刺瞎左眼摘除
2009/12
5家保險公司起疑拒理賠,林男提告,一審判保險公司要理賠2900萬元
2011/06
檢方查出林男自己戳瞎眼詐保,和出錢買保險的金主等人被起訴詐欺取財未遂罪
2012/03~09
4家保險公司上訴二審,法官裁定暫停訴訟等刑案判決,另1家保險公司上訴翻盤免賠定讞
2013/12
林男等人因詐保被一審判刑1年11月到3年5月
2015/07
高等法院改判林男4人無罪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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