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詐保案 7壽險公司遭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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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湖詐保案 7壽險公司遭懲處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三 3月 04, 2015 11:07 am

在台灣之聲電台多次抗爭下,金管會對澄清湖詐保案 7壽險公司的核保人員作出懲處.
金管會催生「資產管理法」
澄清湖詐保案 7壽險公司遭懲處
2015年03月04日 蘋果日報

打破藩籬
【廖珮君╱台北報導】證券、投信、期貨、銀行信託業等資產管理業者,可望打破業別藩籬,有機會擴大兼營範圍,金管會正委外研擬「資產管理法」,估最快6月底前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說,持開放態度。

此外,金管會昨天針對去年底高雄澄清湖共4800萬元詐保案,決定懲處7家壽險公司,保險局認為,吳男在發生死亡車禍前,從2013年開始一年內,密集向7家壽險公司投保9張保單,7家業者未落實財務核保。
資產管理發展空間大
這7家壽險公司包括新壽、中信人壽、台銀人壽、泰安產、兆豐產、全球人壽和國泰產險,除全球人壽因未落實通報外,其他6家都是沒有做財務核保,全部重罰180萬元、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及停止再承作相關業務。
至於「資產管理法」的規劃,曾銘宗說,國內資金充沛,且國人儲蓄率達27~28%,資產管理有很大發展空間,目前境內基金規模就達2兆多元,境外基金達3.3兆元,顯示未來空間很大。
他說,目前很多投信業都是券商轉投資設立,若可共同發展資產管理,可以把餅做大,他沒有預設立場,對此持開放態度。
曾銘宗說,目前已由金融研究發展基金委外研究,研擬「資產管理法」,包括證券、投信、期貨和銀行財管信託等納入,估6月底前對外招開公聽會,若外界都贊成,大家有共識,催生新法也是沒問題。

澄清湖詐保案 遭處分業者
行業間兼營範圍擴增
券商公會昨建議金管會,可開放讓券商兼營投信業,發行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和私募基金,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昨說,券商業務性質和投信利益衝突大,不宜兼營,但中長期已研究「資產管理法」,把行業間兼營範圍擴大。
王詠心解釋,券商3大業務,自營、經紀和承銷,若開放兼營投信,會有人質疑,券商是否會利用自營,如自己操作看好某檔股票,用基金的資產管理業務做抬轎,或是丟出去做承接;或是承銷,讓資產管理公司去做護盤等。
她說,目前允許券商當投信股東,但須另外成立一個公司做防火牆;若回頭讓券商兼營,無法達到防火牆效果。國外知名的資產管理公司都是獨立經營,有監視制度,同一集團子公司間是否不當交易,都有監機制。
王詠心說,為解決證券、投信、期貨等相互兼營問題,和因應商品投資標的多元化,而產生由誰發行的疑慮,金管會正委外研擬「資產管理法」,未來會評估是催生一套新法、或是納入投信顧法,若開放兼營必須先解決利益衝突問題。且未來新法,會讓投資標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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