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定存保單 金管會要封殺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類定存保單 金管會要封殺

文章admin » 週五 12月 20, 2013 2:47 pm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13/11/27 經濟日報】




圖/經濟日報提供

金管會保險局嚴管利變年金下重手,昨(26)日「提示」業者,應將利變年金的年金累積期拉長至六或十年。業界解讀此舉等於是要求利變年金收取解約金時間,得拉長至十年,等於現行保單的三倍以上,無異要業者「不准賣」。利變年金市場熱度愈管愈熱,累計至10月,新契約保費收入已直逼2,000億元大關。
不希望業者再大賣利變年金等「類定存保單」,保險局急召五家壽險公司,包括台銀、三商美邦、富邦、中國、幸福等,昨天到板橋開會。
保險局官員認為,保險資金是長期資金,若保單短期解約,太像銀行存款,恐影響保險公司流動性;保險不是投資,也不是存款,應該回歸保障本質。
為導正市場,保險局官員告知業者新一波利變年金管理方向,選擇有二,一是將保單的年金累積期拉長至六年,另一是拉長至十年,由業者回去再行研究。
昨天會議並未明確告新規定的適用時間,但業者解讀,將在明年起與先前的規定一併生效。
先前保險局發函保險業,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解約費用收取時間從現行的三年拉長至五年,且須在三個月內調整,等於明年起現行保單都不能再銷售,保險公司必須重新設計商品。
壽險人士分析,保單年金累積期拉長的商品設計有很多方式,例如拉長收取解約費時間、以條款限制保戶不得解約等,但實務上,還是會朝拉長收取解約費時間設計。換言之,利變年金收取解約金年期得拉長至六年或十年。
壽險人士認為,保險局提出「十年」的想法,代表希望業者自律朝十年規劃,「現行商品是三年,拉長到十年,等於叫業者都不要賣了。」
利變年金提供給民眾最大的誘因就是內部報酬率(IRR)超過定存,平均大概在2%上下,以及「變現性高」,只要一過解約金收取期限,就可以拿回資金。若一筆資金必須放在同一商品長達十年,恐怕民眾不會再埋單。
admin
Site Admin
 
文章: 42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2, 2007 1:49 pm
來自: taiwan

Re: 類定存保單 金管會要封殺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12月 24, 2014 10:04 pm

6年期利變保單停售 保險業示警2大風險
【林巧雁╱台北報導】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停售6年期利變型保單,每年超過千億資金流向無處去,保險公司高層指出,恐引起現金流與財務2大風險。
壽險主管說,6年期是許多民眾喜歡買的保單,如果市場上無法推出商品銜接,資金將沒有去處。
以後若只能販售10年以上保單,過去習慣6年期保單的民眾可能會選在6年後解約,保險公司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解約,若大量解約將造成更大現金流量的風險,很難資金配置,恐造成保險公司資金調度風險,對保險公司更危險,有財務風險。
業者盼差異化管理
壽險主管私下也質疑,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似乎站在銀行立場,6年的商品怎能叫類定存?主管機關不應閉門造車,過於頑固、主觀,此限制太扼殺保險創意,對保險卡太死,套這麼多緊箍咒,就算再推出的商品年期超過6年以上,難滿足民眾。
台壽保董事長許舒博昨說,已向保發中心與保險局溝通,希望能差異化管理,提存足夠的準備金就能推出6年期保單。
2014年12月24日 蘋果日報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回到 台灣之聲保險路邊攤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6 位訪客

c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