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謀保金 國壽南山疏失各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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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頭謀保金 國壽南山疏失各罰300萬

文章admin » 週五 12月 20, 2013 2:44 pm

2013年12月17日 蘋果日報
轟動一時的醃頭案,金管會對核准投保的國壽與南山,因核保不實各處以300萬元罰鍰。資料照片
【廖珮君、王立德╱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嘉義水上醃頭案,兇手哥哥陳佳富替妹妹陳婉婷在國泰人壽和南山人壽共投保5張保單、保額共600多萬元,金管會調查後,認為2大壽險公司在招攬和核保面有嚴重疏失,導致未能有效防範道德風險,日前決議重罰2家壽險公司各300萬元,也是該條款最高罰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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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4保單 國壽1張
國泰人壽發言人林昭廷昨表示,此缺失已改正,一切依照主管機關指示辦理。
據了解,陳佳富替陳婉婷在南山人壽共投保4張保單,保額共300多萬元,在國泰人壽則投保1張保單,單張保單保額300萬元。
官員說,陳佳富投保時,把自己做為受益人,把陳婉婷當被保險人,但南山人壽在招攬時,卻沒落實受益人和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也就是說,沒有證明妹妹是由哥哥撫養也無審慎說明,且業務員招攬時,沒有親自看到妹妹簽名。
國泰人壽則是在核保面有疏失。官員說,國壽核保時,沒落實財務核保機制。依規定,壽險公司在承保時須查詢,是否有其他同業已承保,若超過一定比率,須啟動財務核保機制,但國壽當時查詢通報沒確實,也沒做財務核保。
官員說,國壽應是承保11月當時最後一筆保單,但當時卻沒發現陳佳富早已替妹妹在南山人壽投保4張保單,財務核保沒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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