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7月 21, 2013 9:41 am

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3.07.19 04:53 am

國稅局追稅方式愈來愈多元,北區國稅局透過扣押欠稅大戶的保單,甚至與保險公司打官司,造成欠稅大戶壓力,因而成功追討9,000多萬元欠稅額。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轄區內某欠稅大戶,名下無現金財產,經查詢發現名下有保單後,藉通報行政執行署扣押保單債權,並與保險公司訴訟等做法,最後成功追討該欠稅大戶巨額欠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對重大欠稅或逃漏稅捐案件可公告欠稅人、逃漏稅捐人姓名,包含營利事業,今年度五區國稅局公告合計1,045件。

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7月1日公告欠稅大戶名單前,已對轄內欠稅大戶積極追討,並有多件成功案例。其中有一起案例,是由國稅局透過對保險公司提起訴訟,成功追討回9,000餘萬元欠稅款。

李慶華表示,轄內陳君滯欠巨額贈與稅,由於陳君名下沒有現金財產可繳納,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後來洽詢金融機構,發現有以陳君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契約。因此,通報給行政執行署發出命令扣押保單,確保保單在給付條件實現後,給付理賠金的債權,以及陳君為要保人的保單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主張雖然有保單契約,但給付條件例如死亡或滿期都尚未實現,理賠保險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還不構成既得債權,行政執行署不應扣押。

李慶華說明,後續國稅局決定與保險公司進行民事訴訟,向法院請求收取保險利益債權。而訴訟過程中,陳君希望和解,因此辦理保單質押借款繳納稅額,國稅局順利收回稅款金額9,000餘萬元,今年陳君也從欠稅大戶名單中撤銷。

李慶華指出,稽徵機關追討欠稅,會與行政執行署強化合作機制,利用拘提、管收,也會利用訴訟方式,達到追討欠稅的目的。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7/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0379 ... z2Zdi60yqZ
Power By 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24, 2013 11:01 am

保險金 當心重稅找上門

2013-07-24 01:39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人身保險給付原本是免稅,即使被併入最低稅負制,也有3,000萬元的免稅額,但有一民眾保險金卻被國稅局課到30%的稅率,啟人疑竇;理財專家表示,這應是以保險作為不當的租稅規劃所致。

 精宏投顧執行長鄭琮寰表示,遺贈稅在2008年底時已由50%調降為10%單一稅率,同時將遺產稅免稅額由779萬元提高為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由目前111萬元提高為220萬。

 但稅捐單位查稅有7年追溯期,如果保險給付會被課重稅,應該在遺贈稅調降前就帶病投保或者其他不當的規劃,即使目前遺贈稅已降為10%,但只要被稅捐單位查到,還是會依當時稅率課遺產稅。

 會計師也表示,凡是遺贈稅調降前就投保,而且是因為要節稅才買巨額保單,現在只能求不要被稅捐單位查到,否則不但要以當時稅率繳稅,而且罰金也會很可觀。

 現在利用巨額保單作租稅規劃的人已不像過去多,但若是帶病投保,而且是巨額保單,還是會被稅捐單位視為重點查核目標的。

 三通稅務總經理邱正弘即表示,不光是「帶病投保」,只要是躉繳投保、高齡投保、密集投保、短期投保或已繳保費高於保險金額時,都可能會被稅捐單位依「實質課稅」原則被課遺贈稅,若有上述情況,就不應透過保險做租稅規劃。

 東亞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經理許定家表示,依財政部國稅局針對實務上死亡給付及確定年金給付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來規劃時,應注意被保險人投保時是否為高齡或者是帶病,保費繳交方式切勿以舉債躉繳且短期內高額投保作保險租稅規劃,以免雖有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仍被依「實質課稅原則」而被課以遺產稅。

 另外,若保險給付是有還本或滿期給付者,應注意要保人應等同領取還本或滿期金的受益人,才不致被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為「贈與」行為。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9&cid=1212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國稅局保單追稅 討回9,000萬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8月 22, 2013 5:56 pm

生前高額投保避稅 小心挨罰

2013-08-21 01:09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高齡民眾生前投保,如果投保行為異常與一般人投保原理,且投保報酬率低與銀行存款利率,則這件保單,可能被稅官認定有規避稅負情況,將會按稅官認定的漏稅額,處以罰鍰,民眾對這類作法宜予避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於北區國稅局一件遺產稅爭訟,昨天判決當事人吳姓市民敗訴。法院認定吳某敗訴的關鍵,就在於吳某的母親生前在投保時,經核算投保報酬率竟然比銀行利息還低,而被認為違反一般投保原理涉及規避遺產稅負。

 法官認為,吳母如此作法,無非以躉繳高額保費方式,藉由指定其繼承人為保險契約受益人的方式,由吳某在吳母死亡後,取得尚未屆滿的保證期間年金給付,而達將此部分吳母遺產,排除併入遺產總額核算遺產稅的效果,這種作法顯然屬於租稅規避。

 雖然吳姓市民主張,吳母並無短期內帶病投保,而有以保險給付規避遺產稅的情況。但法官仍認為,那是吳某個人主觀的見解,無法採納。

 判決指出,即使吳某認為吳母所投保的保單,不屬於遺產課稅範圍,依法也應於遺產稅申報書上,不計入遺產總額欄位予以揭露,但吳某並未申報或揭露,因此稅官對吳某漏報該等保險金部分裁處罰鍰,並無不法。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4&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回到 台灣之聲保險路邊攤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7 位訪客

c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