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03, 2013 5:34 pm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2013年07月03日 更多專欄文章台灣金融機構家數多,如何整併各方看法分歧。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直言,政府應大膽一點,不見得賣給財團就是不對,只要整併過程透明公開且公平,外界對圖利財團的疑慮自然能消除。蔡明忠並說,不要聽到財團就「妖魔化」,政府對金融整併,應大膽一點。王立德、廖珮君╱採訪
--------------------------------------------------------------------------------
政府和民間業者對「金融整併」均有共識,但到底該「公公併」、「公民併」還是「民民併」,依然莫衷一是。蔡明忠認為,台灣目前有40家銀行,競爭非常激烈,因為銀行規模不夠大,一直被詬病「走不出台灣」,現在經濟這麼悶,應該要對金融整併大膽一點,要在這條路上勇往前行。

應鼓勵金融整併
蔡明忠表示,總統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市長時,以公開透明方式將台北銀行嫁給富邦銀行,近幾年北富銀的表現已不可同日而語,富邦金也為台北市財庫創造了穩定的價值,「這是非常正向的」。
蔡明忠建議,金融業整併必須要有合併綜效才有意義,「政府不要有資產落入民間企業中,就是『不好』的思維」,只要程序是公平公開透明,對台灣將有極大的正向協助。

【金管會回應】對金融整併 樂觀其成
對於業者針對銀行業整併提出的意見,我們都相當重視,因為金管會的責任就是營造良好購併環境,我們對金融業整併是抱著樂觀其成的態度。而金融整併是雙方股東之間的事,雙方談合併的過程中,必須能夠維護股東、員工的權益,才能創造出金融業合併之後的效益。
--------------------------------------------------------------------------------
蔡明忠小檔案
現職:富邦金控董事長
年齡:1956年4月25日,57歲
學歷:台大法律系學士、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家庭:排行老大,另一半是前主播陳藹玲,育有2男2女
身家:據2013年富比士排名,富邦蔡萬才家族,以78億美元(2340億元台幣)名列全球華人第18名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5122684/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3:26 pm

新聞分析-首例、特例 蔡明忠台金融特首
2013-07-10 01:24旺報(本報系記者林上祚)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本報系資料照片)

 富邦金控發函衛星公會,吹噓其透過香港富邦銀行參股廈門銀,是「台灣金融機構參股大陸銀行之首例」,「也為其後ECFA兩岸金融開放奠定基礎」。其實,富邦參股陸銀創下的首例很多,從廈門銀、華一銀、重慶農村銀,還有即將到手的桂林商銀,這些既是「首」例,更是「特」例,說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是台灣金融業的「特首」,絕不為過。

 富邦入股廈門商銀的消息,最早是《今周刊》在2007年的報導,陸委會與金管會當時都主動關切,富邦也嚴正否認。2008年,香港富邦銀行參股廈門銀將近2成,2009年1月,時任富邦銀個人金融總經理的高朝陽,被蔡明忠派赴廈門銀行擔任行長。

 2007~09年,台灣金融機構不能參股陸銀,富邦透過香港富邦銀繞道西進,是受惠於CEPA補充協議第4條,這也是第一家香港地區銀行根據這一條投資陸銀,是首例。

 至於明知兩岸金融機構不能相互投資,故循香港轉進大陸,這是富邦澄清稿中說的「創新版圖拓展策略」,還是媒體報導所稱的「公然違法」、「偷跑」、「不理政府管制」,時任金管會主任委員的陳冲,在轉進政院之前,設了一個「富邦條款」,禁止其日後循台灣的管道投資陸銀,禁止富邦得以參股第2家陸銀,其實已是對富邦所謂的「創新版圖拓展策略」,下了一個最好的註解。

 只是接替陳冲任金管會主委的陳裕璋,幫富邦想得很多,鬆綁「富邦條款」,才讓富邦金的「版圖創新」成真,陳裕璋居功厥偉。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8&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3:34 pm

富邦金大幅澄清 內容卻難服眾
2013-07-10 01:24旺報記者林家豪/台北報導

富邦金控近日以聲明稿方式大動作向外澄清,當年曾擔任台北銀行董事長、現任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他不願再回應。(本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台北銀行當年併入富邦時疑遭賤賣,富邦金控近日以聲明稿方式大動作向外澄清,甚稱該案是台灣金融購併案典範;就此,當年曾擔任台北銀行董事長、現任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他不願再回應,他強調,「社會自有公斷」。另有人士認為,應藉此次機會,將當年這宗購併案灰色地帶攤下陽光底下檢視。

 廖正井日前曾直言,富邦金當年以換股合併方式「連闖兩關」合併台北銀行,其中第一階段是以1股北銀換1.1165股富邦金股票,等於富邦金是以1股36元的價格收購北銀,「這個價格賣得實在太便宜!」

 富邦金控面對外界質疑這宗交易存在「以小併大」、「黑箱作業」、「賤售北銀」等言論,大動作向外澄清,強調這是「公開招親」,且在當年參與投標5家金融機構中,富邦金控出價確實高於第二高的國泰金控,甚指本案是台灣金融購併案典範。

 不過,相關人士認為,富邦金控的說法恐難以令外界信服。當年即有意見質疑,北銀雖然對外公開招標,但開的是「最有利標」,而非「價格標」,因此,以財務顧問身分在該案出現的高盛,其所訂定的評選標準及過程,在業內人士看來,實在「相當模糊」,以至富邦最後勝出的過程,難掩有「量身訂做、黑箱作業」之嫌。

 對富邦金控向外澄清當年併北銀一事,相關人士指出,富邦金控提出駁斥的內容難以說服公眾,此次事件能被媒體關注,正是機會把「模糊」事情理清,廖正井也說,無論富邦金控如何發出聲明,「社會自有公斷」。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4&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3:54 pm

併北銀8年 富邦金僅繳庫115億
2013-07-10 01:24旺報本報系記者謝錦芳/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台北富邦銀行大樓外觀。(本報系記者王錦河攝)

 富邦金控9日向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投訴資料中,針對當年併購台北銀行始末加以澄清,強調是「公開招親」、「絕非以小吃大」,並為台北市政府與全台北市民創造豐厚投資;不過,富邦金8年來繳給市庫僅115億元,其中還有1年零繳庫,如此績效與富邦金的說法有很大差距。

 根據富邦金提供的附件資料,台北銀行在2002年「公開招親」,共有富邦金、國泰金、元大京華證券、中信金與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等5家金融機構參與搶親,最後以「價高者得標」,過程公開透明,並非「馬政府奉送」。

 公開招親≠公開招標

 不過,還原當年台北銀行「公開招親」現場,這項「公開招親」並不等同於「公開招標」,雖然僅是一字之差,仍有所不同。北銀的「公開招親」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資格標審查,先把中信金、中華開發與元大京華證券排除,只留下富邦金與國泰金角逐。由於國泰金當時已娶得世華銀,因此富邦金最後得標。富邦金也坦承,最後是以最高價格及最有利條件得標。

 其次,富邦金表示,2002年8月宣布合併台北銀行,當時富邦金控淨值1105億元,遠高於台北銀行淨值458億元,絕非「以小富邦吃大北銀」。事實上,富邦金的說法似是而非,當時台北銀行「公開招親」,北銀後來與富邦銀行合作,比較的基礎應是富邦銀行,而非富邦金。

 當年富邦金宣布合併台北銀行時,外界曾質疑是「以小吃大」,翻開台北銀行財報,2004年6月30日底的資產總額為新台幣7054億元,而當年富邦銀行資產總額僅3311億元,根本不到台北銀行的一半。

 第三,富邦金指出,購併台北銀行後,積極發展銀行業務,目前台北富邦銀行成為國內淨值第2大銀行,淨值成長達1170億元,而富邦金控穩定配息與股價增值,已為台北市政府與全台北市民帶來豐碩投資收益。

 北銀總部 地產大增值

 然而,依據市議員簡余晏先前的質詢,台北銀行時代,自1993年至1997年間繳庫100億元,當時北銀44個分行的黃金地段房地產權都在市府名下,其中光是中山北路北銀總部就價值不斐。台北銀行併入富邦金之後,8年來繳庫僅115億元,其中,有一年還是繳庫零元。

 看看台北銀行併入富邦金前的營運概況,前6年平均稅前盈餘約40億元,若以這樣的速度成長,北銀8年至少可以為市庫帶來300億元以上的收入。

 簡余晏在質詢中亦曾質疑,土地多的公司要合併前都會資產重整,獨獨台北銀行合併時,是以6、70年的購入房地價格來計算資產,真是離譜。她推算,北銀賤送富邦的過程中,光是房地產就可能低估了60億元。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6&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3:58 pm

費鴻泰:北銀占富邦總資產5成7
2013-07-10 01:24旺報記者林家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位在羅斯福路三段的台北富邦銀行古亭分行,緊鄰捷運台電大樓站4號出口,交通便利。(本報系記者王錦河攝)

 針對本報系9日報導富邦併北銀是「以小吃大」,富邦金控提出當時富邦金控淨值1105億元,遠高於台北銀行淨值458億元的說法來反駁。對此,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李建昌不以為然地指出,他手上沒有具體數字,但當年台北銀行總行及所有分行的市值絕對被「極度低估」,這是當年市議會藍綠議員的共識。

 有關富邦金控以淨值比來駁斥外界對於該集團便宜買了北銀的說法,當年是新黨籍台北市議員、現為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早在2003年就已經提出反駁。據《自由時報》2003年10月5日報導,費鴻泰指出,北銀的總淨值雖然只有484億元,卻有高達6635億元的總資產,占富邦金控總資產的5成7,其中,因北銀吸收的巨額存款,在富邦和北銀合併後,富邦金控現金的壓力大為減少,相形之下,北銀的獲利在合併後卻遭稀釋,這種合併案,怎麼能不說是「老大不當,當細姨」?

 房地產低估60億元

 李建昌當年也質疑,北市府賣掉北銀前未進行資產重估,光是房地產,北銀資產至少低估60億元。他9日受訪時再度強調,當年北銀的房地產被遠遠低估,據他保守估計,當時北銀位在中山北路二段的總行,這幾年來的房地產就成長了1.5到2倍。至於北銀其他分行,地段在北市也是屬一屬二,像是在仁愛路、信義路及南京東路等分行,現在的房價也都不得了了。

 當時北銀總行的土地面積有875坪,樓地板面積7798坪。本期《時報周刊》引述一位建商說法指出,以目前的市價來看,如果可以馬上動工蓋大樓,喊價1坪600萬元,甚至700萬元都有人買。可是,當初市政府在估價時,並沒有以90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23萬5930元來估價,反而是以台北銀行於72年買入時的價值估價。而根據72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只有7萬810元。

 公務員北銀金雞母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就說,就算賣1坪600萬元就好,光是北銀總行,現在賣掉的價格有52億5000萬元。

 另外,李建昌也指出,當年台北市公務人員的房貸及薪水,都是透過北銀進帳到戶頭。包括教師、警察、消防、工務系統、市府各部門的公務員等,號稱「八萬大軍」,現金流量相當龐大。而在富邦併北銀後,這筆現金流量就成為富邦金控轉投資很大的基礎。房地產升值再加上現金流量,富邦併北銀絕對是「賺翻了」。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2&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4:05 pm

扁家施壓 蔡明忠抽太設銀根
2013-07-10 01:21中國時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富邦指控有關「富邦抽8億銀根,太設章家痛失SOGO」報導與事實不符,並提供了當事人太設負責人章啟明的一份函件,強調富邦並未抽章家的銀根,但章啟明函中疑點甚多。(本報資料照片)


富邦指控有關「富邦抽8億銀根,太設章家痛失SOGO」報導與事實不符,並提供了當事人太設負責人章啟明的一份函件,強調富邦並未抽章家的銀根,但章啟明函中疑點甚多。(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富邦指控中天新聞台有關「富邦抽8億銀根,太設章家痛失SOGO」報導與事實不符,並提供了太設負責人章啟明一份函件,強調富邦並未抽章家的銀根。

 章啟明的這份函寫得很有意思,通常,如果報導不實需要更正者,至少應該來一份「存證信函」,並於結尾帶上一句「本人或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等等之類的話。但章啟明只來了個「函」,不是存證信函,也沒有…法律追訴權的話。

 確有富邦8億融資到期一事

 相反的,章啟明強調,太設「確有」一筆富邦銀的8億元融資,在2002年9月30日到期,太設向富邦申請展延,並「初步」獲得同意,換言之,一開始富邦同意展期,如果這個事情不橫生枝節,章家所持有SOGO的股權,起碼不會這麼快換手。但事與願違,後來發生一些事,章家的SOGO股票換到太設李恆隆手上。

 發生甚麼事?章啟明說,該筆8億融資是以SOGO股票為擔保品,但太流向富邦銀「聲稱」,太流是SOGO股票擔保品的利害關係人,並表示願意為這筆8億融資代償(就是太設願意幫章家還掉8億借款),但前提是富邦銀必須把SOGO的股票給太流李恆隆。

 在同年的10月1日,太流委請的寰瀛法律事務所古嘉諄律師等在各大報刊廣告,章啟明說,廣告內容「強勢要求」富邦同意太流代償,加上扁家介入,最後,富邦收了李恆隆陣營的8億元,SOGO股票也給了太流,當然SOGO的經營權也不再歸章家所有了。

 SOGO案的經營所有權歸屬,當時處在纏訟階段,SOGO股票到底歸章家或太流所有,並未定讞,與富邦簽借款合約的是太設章家,幾篇強勢要求的廣告,加上扁家的壓力,富邦就可以同意李恆隆代償,並將股票交給太流嗎?

 扁家施壓 富邦就不借錢了

 銀行對利害關係人代償有很嚴格的規範,銀行主管解釋,股票質押貸款,除非債務人出具授權書,否則債權銀行不能接受第三方出面代為還款要求,即使「太百與太流有母子公司關係」,富邦銀先前拒絕李恆隆,日後卻同意遠東集團要求,除非章家有出具授權信函,否則富邦銀將SOGO股票交給太流可能有程序瑕疵。

 銀行主管表示,A登廣告說這塊土地是他的,但他願意幫借款人B還銀行貸款,但前提是銀行得把土地設質的權利給A,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就亂了套了。

 蔡明忠對SOGO案也曾說明,2006年7月他解釋「富邦銀的做法,只是善盡債權銀行責任,關心債務,和SOGO經營權無關。」他說,SOGO股票是由太設集團章民強質押在富邦銀行的擔保品,李恆隆並非設質債務人,富邦一開始並未同意李恆隆贖回要求。

 傳蔡萬才下令 SOGO股票易手

 但後來為何SOGO股票還是交給太流?外傳富邦銀在遠東集團取得太流經營權後,同意遠東集團出資贖回太百股票,主要是因富邦集團創辦人蔡萬才下令之故,蔡明忠當場並未對此傳言回應。

 看完章啟明的「函」,中間疑點甚多,對於相關報導,他寫了一句「容有部分」與事實不符之處,顯然也有許多與事實相符之處,到底哪些相符,只能等待章家說明了。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8&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4:08 pm

富邦金致函衛星廣電公會說明
2013-07-10 01:21中國時報陳敏郎/台北報導

 富邦金控昨致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等4單位,針對中天新聞台在6月20日至7月3日,報導該金控在2002年「小富邦吃大北銀」新聞,富邦金表示,台北銀行在當年以「公開招親」,共計有富邦金控等5家金融機構參與搶親,最後以「價高者得標」,過程公開透明,並非「馬政府奉送」。

 富邦金並強調,2002年8月,該公司以最高價得標,宣布合併台北銀行,當時富邦金淨值1105億元,高於台北銀行淨值458億元,絕非「小富邦吃大北銀」。

 富邦金更說,在購併北銀後,台北富邦銀行成為國內淨值第2大民營銀行,淨值成長達1170億元,而富邦金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已為北市政府及市民帶來豐碩的投資效益,為至今唯一並成功的金融業民營化案例,北市府絕非「賤價出售」北銀。

 此外,針對購併香港港基銀行,以及之後港基更名為富邦銀行(香港)參股廈門銀行,富邦金說,此案完全合法合規,是台灣金融機構參股大陸銀行之首例,也為其後ECFA兩岸金融開放奠定基礎。

 富邦金致函對象包括位星廣播電視公會、新聞評議委員會、新聞自律委員會、新聞諮詢委員會。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6&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0, 2013 4:09 pm

台北市民錢被A 富邦強辯是非
2013-07-10 01:21中國時報謝錦芳/台北報導

 公開招親? 富邦金強調併北銀是「公開招親」,以價高者得標,並非「馬政府奉送」,且為台北市政府與全台北市民創造豐厚投資,不過,富邦金8年來繳給市庫僅115億元,其中還有1年零繳庫,如此與富邦金的說法有很大差距。(本報資料照片/陳麒全、王遠茂攝)

 富邦金控昨日向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投訴資料中,針對當年併購台北銀行始末加以澄清,強調是「公開招親」、「絕非以小吃大」,並為台北市政府與全台北市民創造豐厚投資;不過,富邦金8年來繳給市庫僅115億元,其中還有1年零繳庫,平均一年市庫收不到15億,而北銀被併前6年(85~90年),平均一年可賺40億,兩者績效比一比,台北市民錢被A掉一半不止,有何豐碩收益可言,根本是強辯是非、在硬ㄠ。

 根據富邦金提供的附件資料,台北銀行在2002年「公開招親」,共有富邦金、國泰金、元大京華、中信金與開發金等5家金融機構參與搶親,最後以「價高者得標」,過程公開透明,並非「馬政府奉送」。

 2階段招親 和公開招標不同

 還原當年台北銀行「公開招親」現場,這項「公開招親」並不等同於「公開招標」,雖然是一字之差,仍大有不同。富邦金在給衛星公會的《附件一》中稱,搶下北銀是「5家搶親、最後以最高價得標」的結果,但實際狀況不是如此簡單。在富邦金所提供的《附件二》說了真話,這是他們在2012年總統大選前發的新聞稿,其中有一句「最後是以最高價格及最有利條件得標」,最高價很好認定,最有利條件的標準是甚麼,就很難說了。

 北銀的「公開招親」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資格標審查,採最有利標,所謂「5家搶親」,願意出高價的中信金出局了,淨值居台灣金融業之冠的開發金出局了,互補性最強的元京證券也出局了,真正出價的,只有國泰金、富邦金這對堂兄弟,由於當時國泰金已娶得世華銀,因此國泰出價比富邦低2元,中間是否有其他玄機,外界不得而知。

 資產為北銀一半 還敢托大

 其次,富邦金表示,2002年宣布合併台北銀行,當時富邦金控淨值1105億元,遠高於台北銀行淨值458億元,絕非「以小富邦吃大北銀」。

 這種見解根本是強說黑白,第一,富邦金控底下有銀行、產險、壽險、證券等業態,當時雖說是富邦金併購台北銀行,但與北銀合併的對象是富邦銀,所謂小富邦吃大北銀,指的應是當時屬中小型銀行的富邦銀,吃下規模比它大的台北銀行。因此比較基礎應是銀行對銀行,而非金控對銀行,蘋果跟橘子怎麼比?如果金控可以對銀行的話,台新金併彰銀,兩個應該差不多大吧,為何外界也說是小台新併大彰銀呢?顯然也是指台新銀與彰銀兩家,不會拿台新金與彰銀做對照。

 第二,一般銀行比大小,有比市值的,如銀行家雜誌所統計,全球最大的銀行是大陸工商銀行,就是根據市值;也有銀行按資產來算,翻開台北銀行財報,2004年6月底的資產總額為7054億元,而當年富邦銀資產總額僅3311億元,不到北銀的一半。

 收入腰斬 還敢說豐碩收益

 如果銀行比大小是根據富邦所言,是按淨值計算,那全台最大的銀行應該是中華開發了,因為在金控還沒誕生的年代裡,開發的淨值超過千億,比省屬7行庫還要大,那時怎沒聽過「開發是全台最大金融機構」的說法。

 其次,富邦金指出,購併台北銀行後,積極發展銀行業務,目前台北富邦銀行成為國內淨值第2大銀行,淨值成長達1170億元,而富邦金控穩定配息與股價增值,已為台北市政府與全台北市民帶來豐碩投資收益。

 然而,依據市議員簡余晏的質詢,台北銀行時代,自1993年至1997年間繳庫100億元,當時北銀44個分行的黃金地段房地產權都在市府名下,其中光是中山北路北銀總部就價值不斐。台北銀行併入富邦金之後,8年來繳庫僅115億元,其中,有一年還是繳庫零元。

 看看台北銀行併入富邦金前的營運概況,前6年平均稅前盈餘約40億元,若以這樣的速度成長,北銀8年至少可以帶來300億元以上的盈餘,馬市府不要,卻把北銀賣給富邦,等著富邦配息,平均一年配不到15億,還敢說「豐碩的投資收益」。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4&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7月 11, 2013 11:00 am

蔡明忠營造氛圍 意圖讓中天移頻

2013-07-11 01:26中國時報顏玉龍/台北報導

 富邦金控日前發函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指控中天新聞台對其惡意抹黑,昨天系統台業者已傳出「富邦此舉是為了營造氛圍,最終目標是要讓其所控制的凱擘,把中天相關頻道移頻」。

 地方系統台指稱,富邦此舉是先把中天新聞台對其相關質疑報導的訊息,送達有關單位,進一步,富邦想爭取相關單位的認同,透過此一氛圍的營造,進而達到讓中天頻道移頻(移到70台以後的頻道)的目的。

 綜合娛樂台移頻 較有可能

 中天家族頻道目前有3個,分別為36台綜合頻道、39台娛樂頻道、52台新聞頻道。系統台業者表示,把中天新聞台移頻的動作較大,會引起社會關注,富邦所控制的凱擘如要這樣做,會遭人詬病,質疑其公器私用,但為掩人耳目,凱擘可能會把綜合台或娛樂台移到後面的頻道,以遂其報復的目的。。

 業者表示,移頻事關重大,凱擘營造出這樣的氛圍,也不是它說了算,最後還是要通傳會NCC同意。

 據了解,以往移頻不需要經NCC同意,有某新聞台因為報導系統台的負面新聞,結果被移到100台以後,經過多方折衝,這個新聞台才被移回原來的頻道。

 分組付費上路 中天才會被整

 也有業者指出,106年分組付費上路後,那時凱擘要整中天,比較師出有名,因為如何分組,各頻道被分在哪一組,是系統台可以決定的,屆時凱擘只要把中天家族分到一個較差沒有人看的組別,中天也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NCC於2010年通過富邦集團蔡明忠、蔡明興兄弟以新台幣650億元收購凱擘股權,凱擘主要服務的範圍在台北市、新北市,有110萬個用戶,另有東森、超視等10個頻道的代理權。

 業者表示,中天對富邦集團的相關質疑,的確踩到富邦的痛處,但富邦所擁有的凱擘,畢竟是一個收視戶達百萬的系統台,中天未來是否會遭到凱擘的報復,值得密切注意。

 中天董事長馬詠睿表示,

 會密切注意這個傳聞的真實性,對於富邦的指控他強調中天所做的新聞都是有所本,富邦集團如果有話要說歡迎他們來上台灣顧問團的節目。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6&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7月 11, 2013 11:02 am

劉孔中:媒金分離 當然應納入富邦
2013-07-11 01:26中國時報鐘惠玲/台北報導

 近日傳出全台擁有上百萬收視戶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凱擘,擬將中天新聞台頻道下架或從現有52頻道位置移至後段,但凱擘董事長鄭俊卿昨強調這是謠言,目前為止沒有這樣的規畫,「我們不會這樣做」。

 對於有線電視頻道上下架與變動,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劉孔中表示,不能純粹交由商業協商機制決定,雖然目前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但許多系統業者在經營區內仍然獨占,還是需要加以制衡。至於媒金分離議題,劉孔中認為,金融業是利用大眾的錢,「幫別人管錢」,屬於應被媒體監督的對象,不應該買媒體。

 對於凱擘是富邦蔡家私人投資,是否也應納入媒金分離規範中,劉孔中說,當然是如此,因為蔡家仍是金控的實質控制者,同時也是媒體的實質控制者。

 凱擘是由富邦蔡家私人投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私下表示,對於凱擘可能將中天頻道下架的傳聞,雖然沒有聽聞,但因旺旺中時集團主張媒金應徹底分離,而富邦又是媒金合一的大集團,旺旺中時集團的中天頻道被下架或移頻,「也不會令人意外」。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指出,每年頻道業者與有線電視系統大約從7、8月開始談明年度的頻道上架事宜,有協商結果後,9月左右會呈送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大約11、12月可核准通過。如有頻道更換或位置變動,得有一段時間以跑馬燈告知觀眾,隔年元月就可實施。

 NCC表示,訂有頻道規劃變更參考指標,要考量公眾利益、產業發展等,由系統業者向NCC提出申請,並經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審查。78頻道之前希望區塊化排頻,另外也希望新頻道加入,可先放在後面,若表現不錯,也有機會調到前面。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8&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7月 23, 2013 10:16 am

北銀自我毀容才嫁 天下奇觀

2013-07-18 01:20中國時報張立勳/台北報導

 台北銀行是業界公認體質最好的銀行之一,卻在決定公開下嫁後,短短12個月暴增45億元呆帳,市議員痛批「哪有人要嫁女兒前沒有先擦脂抹粉,還把女兒毀容?」不免讓人質疑馬市府先把北銀做爛,再坐視富邦金控美化帳面提升股價,藉以扭曲換股比率。

 市議員簡余晏指出,北銀逾期放款比率在合併前才2.1%,算是業界認為體質最好的銀行之一,公開下嫁後,逾放比在經過短短12個月即提升為3.13%。

 從北銀財務報表發現,89年第2季開始,每股盈餘為大幅提列呆帳準備而暴跌,第1季獲利13億,但到了第4季只剩1億1689萬;更令人訝異的是,在89年底時,呆帳共80億餘元,隔年底暴增為125億餘元,突增45億,提升56%,合併半年後,北銀不含富邦銀行的呆帳又悄悄降為88億餘元。

 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質疑,合併前北銀呆帳不合理暴增,恐怕是有人刻意操作,用呆帳壓低北銀資產品質,「哪有人嫁女兒前沒擦脂抹粉,還先把女兒毀容。」

 北銀91年每股盈餘2.15元,富邦金年底合併北銀,當年每股盈餘為1.25元,扣除北銀當年賺的50億元,富邦金每股盈餘只有0.78元,從每股盈餘來比較兩銀行獲利能力,北銀為富邦金2.75倍,經過帳面醜化,馬市府讓1股北銀只換到1.1165股富邦金。

 「市民的金雞母變成閹雞!」簡余晏表示,當初馬市府蓄意壓低北銀的股價,浮報呆帳,以低價來估算不動產,導致北銀換股富邦金控比率過低,圖利財團導致市庫大縮水,北銀併購前竟先自我醜化帳面,簡直是天下第一奇。

 市議員李慶元則認為,北銀在合併前暴增的是「假呆帳」,當時北銀用貸款方式圖利特定對象時有所聞,趁亂局將貸款打入呆帳卻不再追討,甚至把未達不良債權的欠款列入,再賤賣給合法討債公司,懷疑就是以此浮報呆帳、打壞帳面,他呼籲檢調應逐一查明。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465&cid=12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24, 2013 11:06 am

輕罰400萬 金管會超疼富邦

2013-07-24 01:39中國時報葉士弘、黃琮淵/綜合報導

 出包 ↑↓運動彩券2011年爆發主管監守自盜弊案,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上圖中)、台北富邦銀行總經理韓蔚廷(左)及運彩科技總經理翟小璧(右)出面說明,3人鞠躬致歉。(本報資料照片)

苦撐下圖為弊案發生後,運彩站生意大受影響。(本報資料照片)

 富邦金控政商關係良好,在大陸參股銀行無往不利,就連代替政府「作莊」發行運動彩券,2011年發生舞弊案,金管會僅輕罰400萬元了事,對照近5年金管會對各金融事業的裁罰紀錄,明顯不符「比例原則」,而且還沒有任何行政處分,船過水無痕,金管會對富邦金真是「疼愛有加」。金控高層諷刺地說,「比例」是看心情跟交情,「原則」是遇到富邦金就龜縮。

 金管會輕罰富邦金400萬元的判決一出,全國譁然,不只彩券同業公會在第一時間跳出來痛罵「這樣的處罰未免太輕了!」金融圈更是傻眼,聽到後的反應就是:「金管會是在開玩笑嗎?」。

 金融圈:在開玩笑嗎

 銀行高層直言,金管會輕罰富邦金造成的嚴重後果,一是富邦金並未就此得到教訓,運彩業務持續擺爛;二是砸掉金管會招牌、賠掉公信力,再也不會有人服金管會,尤其對照其他金控發生資料外洩事件的影響程度,哪個比得過運彩?運彩不只凸顯富邦金內控缺失,還把發行彩券業務的公信力全賠上,卻只罰400萬元,這是哪門子的『比例原則』?

 銀行高層說,說穿了,根本不需要談什麼「比例原則」,因為在金管會的心中,那把衡量的尺是因金控而異,「遇到富邦就轉彎」,所謂的原則根本就不存在,說是「只許富邦放火、不許其他金控點燈」絕不為過。

 台彩:不能這樣瞎搞

 金管會撐腰,富邦金的態度更讓社會大眾生氣,運彩內控出現如此嚴重弊端,卻只將舞弊者資遣,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則是在案件發生後3周才公開對外道歉。

 「運彩不能這樣瞎搞啦!」台彩主管不客氣的說,富邦金只想獲利,卻忽略經營彩券不能炒短線,尤其維持發行彩券的公信力,更是不容妥協,但富邦金從沒把這當回事,沒出事真的是祖上積德,出事只是「剛好」。

 跨部門兼做 無弊都難

 回顧運彩弊案,雖可歸咎於單一員工的操守不佳,但終歸是運彩內控蕩然無存。原因之一是運彩長期虧損,撙節人事開銷遇缺不補,一個人力做多份工作,甚至要跨部門兼做,想不發生弊案都難。

 舉例來說,弊案發生前,負責運彩行銷的企畫部經理,還身兼產品管理部與賽事管理部共三個部門主管,且還是在數月前因人力不足才走馬上任,這種「校長兼撞鐘、再兼工友」的情形,在運彩內部早見怪不怪。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6&cid=1209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Re: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 政府不要把財團妖魔化

文章老實人 » 週六 8月 03, 2013 9:18 am

富邦產險 連補帶罰1.2億

2013-08-03 02:15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富邦產險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歷審法院判決

 富邦產險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遭國稅局查獲連補帶罰課1.2億多稅款,雖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仍以確定判決違法為由提起再審,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宣判,再審訴訟駁回。

 93年度富邦產險申報營所稅,列報股東可扣抵稅額期初餘額19,953萬,以及分配股利總額所含的可抵抵稅額18,680萬元。

 國稅局查核認為,富邦產險期初餘額僅9,601萬,及可扣抵稅額12,384萬。因此認定富邦產險有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6,295萬情況,開單要富邦產險補稅6,295萬,並按超額分配金額處1倍罰鍰6,295萬,富邦產險必須連補帶罰繳納12,590萬元。

 富邦產險進行司法救濟,官司打到最高行政法院一路敗北,在確定判決後指責國稅局裁罰1倍罰鍰逾越權限,法院適用法規顯然有錯。

 為此富邦產險提起再審指出,該公司93年度辦理盈餘分配時,因91年度營所稅尚未核定,所以按91及92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申報累積數為計算基礎,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比率,分配盈餘及股東可扣抵稅額給富邦金控母公司,是法律規範作業的當然結果,在一般經驗法則下都是這樣子做。

 富邦產險辯稱,金控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經濟上視為同一實體,金控母公司為唯一納稅主體,富邦產險與母公司富邦金的關係,就像金控公司內部一個單位一樣,與一般營利事業直接分配盈餘及可扣抵稅額給與股東的情況不一樣。富邦產險既然是富邦金控內部部門,應否再按獨立營利事業分派盈餘,仍有適法疑義,確定判決合議庭卻判決富邦產險應予補稅並處以罰鍰,顯然作出違悖經驗法則的違法裁判。

 最高行政法院第五庭審判長林茂權,及受命法官吳東都等5名法官組成的再審合議庭認為,法定的罰鍰額度為超額分配金額1倍以下,而國稅局裁處富邦產險1倍罰鍰,尚在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並沒有逾越權限。

 再審合議庭又指出,富邦產險以「違悖經驗法則」主張確定判決合議庭「認定事實錯誤」的理由,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不得作為提起再審訴訟的事由,因此判決,駁回富邦產險再審訴訟。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0803001193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回到 台灣之聲保險路邊攤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2 位訪客

c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