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投資 金融保險全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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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投資 金融保險全解禁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6月 18, 2013 8:50 am

僑外投資 金融保險全解禁

【經濟日報╱記者吳父鄉、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3.06.18 03:08 am

經濟部投審會昨(17)日宣布史上最大幅度的僑外來台投資限制鬆綁,其中,「限制類」鬆綁項目約四成。

投審會執秘張銘斌指出,減少限制能讓台灣投資環境的透明度上升,增加僑外來台投資的意願。

圖/經濟日報提供

投審會指出,經檢視僑外投資業別項目後,將現行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類」細類業別由16項減至14項;「限制類」細類業別由52項減至30項,金融、保險全數鬆綁,新法已經由行政院院長核定,並於昨日發布實施。此次鬆綁也代表台灣落實自由貿易精神,宣誓政策開放的決心。

張銘斌表示,本次鬆綁的最大意義是藉由「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的率先鬆綁,加速各部會對現行投資法規檢討並鬆綁,提高來台投資便利性。

未來,除非依法有明文規定,主管機關再也不能以「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的業別項目」,做為否決僑外來台投資的「擋箭牌」。

舉例來說,本次「金融控股業」已被從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刪除;未來,除非金管會規定僑外資不能來台投資金控公司,否則投資案就比照「國民待遇」,可望順利過關。

去年底,當時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在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中,會同各部會提出僑外投資條例修正檢討;投審會經過3月、4月跨部會工作小組提出具體建議後,5月呈報行政院,政院上周核定、昨日發布實施。

被解除「禁止類」的項目有二, 其中「林業」改列為「限制類」,「農藥及環境用藥製造業」之「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公告禁止製造者」,及「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之「毒性化學物製造(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公告禁止製造者)」,從負面表列中刪除。

自「限制類」被刪除的負面表列項目共計22項。張銘斌預料,當中的「港埠業」之「港埠及其相關服務業(船舶理貨、船舶貨物裝卸承攬等二項)」,及金融相關業別,對擴大吸引僑外投資最具效果。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金管會官員昨(17)日表示,金管會對於外資來投資國內銀行業,並無太多限制,過去像美商花旗、新加坡星展銀行等也都有外資併購國銀的案例獲准。

【2013/06/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僑外投資 金融保險全解禁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796994 ... z2WWZluR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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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老實人 » 週四 6月 20, 2013 12:07 pm

觀光 保險等結匯金額限制放寬
2013年06月20日 【王立德╱台北報導】央行外匯局昨日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簡化國人結匯申報程序,未來只要是「運輸、保險、觀光、留學」等目的,結匯金額不需要計入當年累積結匯金額,可不受500萬美元以上需專案通過的限制。外匯局官員說,如此一來可多出一些額度來供民眾海外投資等其他目的使用。
依規定,國人每年有結匯500萬美元(約1.49億元台幣)的免申報額度,超過則必須申報專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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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額度增加
據央行統計,2011年以運輸、保險、觀光、留學的外匯結匯金額約9.88億美元、2012年為11.53億美元,平均每位使用到外匯結匯的自然人額度約為4.9萬美元(約147萬元台幣),放寬後影響不大,也可提高國人及銀行處理效率。央行外匯局官員提醒,若有民眾想利用此放寬條例,用「化整為零」方式大量匯出,想鑽漏洞恐將被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外資連6日賣超台股,但台北匯市交易量、波動度均未增,添增外資將資金暫時停泊外國人台幣帳戶內,伺機炒匯想像,央行外匯局官員表示,目前沒發現異常之處。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5095398/觀光保險等結匯金額限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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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老實人 » 週三 7月 17, 2013 1:46 pm

金管會立場大轉彎 自經區擬售外幣商品
2013-07-17 01:14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金管會立場大轉彎。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昨(16)日表示,將會主動找經建會洽商,研究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可以提供哪些金融商品銷售,只要是對整體國家經濟活動有幫助,一定全力配合,讓金流服務不缺席。

 他指出,目前初步規劃是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可銷售複雜度高的外幣計價金融商品,像是結構債、連動債,但對象排除本國人,僅限外國人直接以外幣交易。

 先前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金管會一直強調,金融服務的範圍與普及性,應該是無區域限制,同時國內銀行已經可承作OBU業務、券商也即將開放OSU業務申請,因此沒有必要。

 但總統馬英九日前指示金管會,應研議將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金管會也轉而著手思考相關規劃。

 吳當傑表示,歐僑商會、美僑商會都曾反應,對於境外結構型商品,國內金融業應該可擔任居中推介或買賣的角色,但因為過去發生金融海嘯,使得這塊業務現在對投資人有比較多的保護措施。

 他指出,金管會聽取外界聲音後,已經有在思考,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不需要過度保護,只要訊息充分揭露,可針對外國人銷售複雜度高的金融商品,人民幣商品也包括在內。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2&cid=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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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老實人 » 週三 8月 14, 2013 10:35 am

兩岸保險互設據點 大鬆綁
2013-08-14 01:39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據了解,行政院已核定「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取消大陸保險業在台設立代表處及參股需有信用評等規定,大幅對陸資來台鬆綁。

 同時,我保險業者赴大陸投資,新增可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增加我保險業在大陸投資經營的彈性。

 為配合兩岸服貿協議的簽署,行政院日前核定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共修正8條條文,金管會將待兩岸服貿協議在立法院通過時,正式對外公告。

 兩岸保險業者希望市場准入更為開放,金管會修改相關法規,對陸資保險業來台參股,或是設辦事處予以大幅鬆綁,並取消信評規定。

 這次許可辦法新增1條規定,即保險業者除可前往大陸設辦事處及參股外,並設立分公司及子公司,而參股對象,除大陸保險業外,也包括外資保險業。但不論參股、設分公司或子公司,保險業在大陸的總曝險額度不能超過業者權益的40%,以利風險控管。

 雖然服貿協議尚未生效,但大陸已先讓國泰等台灣保險業在大陸經營交通事故責任險業務,目前交通強制險、車險保費收入占產險比重高達73%,但過去透過中資才能間接經營,在這次鬆綁後,台灣保險業可直接經營車險。

 根據保險發展中心統計,大陸今年汽車新增銷售約1,960萬輛,官員說,只要業者能經營汽車責任強制險業務,就能爭取到汽車保險業務,大陸這項「讓利」,對保險業者來說商機相當龐大。

 目前保險業登陸設立辦事處有13家,但設立15處;而參股投資已有6家。至於保險業爭取調降或鬆綁「532」條款(總資產達50億美元、設立達30年、成立代表處滿2年,可申設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及壽險業赴大陸合資持股比提高至50%以上,因涉及大陸對WTO承諾,這次並未放寬,均待日後協商。

 陸資來台參股門檻並未鬆綁,單一陸資參股上市櫃保險業限5%,含QDII合計不得逾10%,參股非上市櫃的上限各為10%、15%。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 ... 00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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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僑外投資 金融保險全解禁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8月 14, 2013 10:40 am

業者:有助吸引對岸來台參股
2013-08-14 01:30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為配合服貿協訂,修正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業者指出,主要內容是拿掉大陸保險業來台設辦事處及參股的信評規定,此舉應有助提高大陸保險公司參股台灣的壽險公司的意願。

 業者指出,大陸許多保險公司並沒有取得信評,至於有信評的大陸保險公司,現在就可申請來台設辦事處或參股,取消大陸保險公司的信評限制,的確可能會讓不少大陸保險公司有意參股台灣的壽險公司。

 業者指出,大陸保險公司來台參股,第一可學習台灣50年的壽險經驗,第二是利率正有逐步往上的趨勢,台灣壽險業的谷底已過去,現在參股優質壽險公司,未來獲利空間不小,國內不少金控也可能以相互參股為前提,與大陸一些集團談深化策略合作的機會。

 壽險業者表示,大陸保險業者如來台參股未上市或金控旗下保險公司,可參股到10%,與QDII合計可到15%;若是上市保險公司,只能參股到5%,與QDII合計上限10%。

 至於國內保險業者赴大陸設分公司或子公司,現行金管會規定就可行,只是大陸規定有532條款,且壽險在大陸須設合資子公司或是參股大陸保險公司,分公司模式目前並沒有業者採用。

 保險局透露,台灣保險業者參股大陸保險公司,依現行規定並不含大陸外資保險公司,這次提出的修法內容也似乎沒有要修改此項規定。

 保險業者表示,若外商壽險公司有意丟出大陸的持股,也許有些壽險業者願意承接,但外商壽險公司若是各50%的合資子公司,大陸目前規定只准一對一各50%的出資關係,台灣壽險公司承接,就不是參股關係,而是合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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