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大聲說-電話行銷真能免除?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讀者大聲說-電話行銷真能免除?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10月 02, 2012 6:20 pm

讀者大聲說-電話行銷真能免除?
2012-10-02 01:01 工商時報 張俐方服務業
 個資法10月1日終於正式上路,政府明定,往後只要未經本人書面同意的單位,行銷人員來電拉保險、貸款申請或詢問辦卡等,都可以提告。

 台灣電話行銷不只猖獗,更可說是猖狂,本人每天至少接到兩通行銷電話,明明當時申辦的書面資料都勾選「不同意個人資料作為其他用途」,過沒多久,就會接到所謂該行的「相關企業」打來詢問是否需要貸款、保險,甚至還有一天兩通一樣的電話,簡直是不勝其煩!

 個資法上路後,明定未經書面同意,不能利用電話行銷,本人存疑這項規定到底有多少效力?第一,規定指出,可以要求行銷人員刪除個資,不得再來電,但真的說了對方就會照辦嗎?第二,行銷人員與你素未謀面,根本不知道它姓啥名誰,如何提告?如何判定?第三,很多電話行銷都是外包在大陸,打電話來的都不是本國國民,政府要如何法辦?

 或許,可以規定就直接處罰銀行本身,但電話不是從銀行打出來的,要如何拿出證據?銀行也可以不承認那是他們撥出的行銷電話,難道以後接電話都要先錄音?對方不認又要怎麼檢舉?每一筆電話行銷都要訴訟,那豈不勞民傷財?

 個資法立意雖好,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論是坐牢或罰錢都不能根本解決問題,除非政府能訂出確實遏阻銀行單位濫用個資進行電話行銷的辦法,否則就算個資法雷厲風行,也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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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示警 個資授權不簽名將拒保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10月 12, 2012 10:44 am

保險公司示警 個資授權不簽名將拒保
2012-10-12 01:06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戶若不同意保險公司蒐集或利用病歷、健檢或醫療資料,壽險公司將拒保。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數家大型壽險公司已要求新投保的保戶必須加簽同意書,允許壽險公司、合作的保經代、再保公司可蒐集運用保戶健康相關資料。

 個資法第6條仍未實施,但壽險公會已討論出同意書版本,預先因應,以免未來第6條上路後,有觸法或大量補簽的問題發生。據了解,目前已嚴格落實此同意書的壽險公司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及紐約人壽。

 國壽表示,個資法本月1日上路後,由於許多措施仍不太確定,且保戶仍要時間消化新規定,因此國壽允許15日之前新投保的保戶,可以在2周內補簽同意書即可,公司會先就保單核保,若2周後保戶未補簽同意書,公司將退回保單。

 至於10月16日之後,所有新投保的保單,都必須連同同意書一起核保。

 新壽及中壽則表示,1日起就是所有新保單都必須加簽同意書,才能進行核保,至於同意書內容,都是壽險公會討論出的齊一版本。

 目前已實施同意書措施的壽險公司,同意書大抵是請保戶同意保險公司執行業務時,如核保、理賠、再保險、商品服務、申訴處理時,會蒐集、處理及使用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個人資料,及被保險人的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

 保險公司也會明白表示,個人資料除了海外急難救助、再保險或委外業務,其餘多數會在境內使用,且以誠信的方式使用,同時個人資料也會轉送保發中心、產壽險公會、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建立電腦連線,必要時提供金融評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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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籲製作個資法問答集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10月 12, 2012 11:08 am

壽險業-籲製作個資法問答集
2012-10-11 01:19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壽險公會與業者仍在討論相關因應方式,以遵循新法規,包括可能修改相關保單契約內容,增加個資法的告知書。

 此外,壽險公會也希望法務部能製作「問答集」,確認更細節的執行方式,以免未來觸法。

 其中國泰人壽已與PwC(資誠)合作,讓法務部門逐步研究相關適法性因應方式,而且也已著手修改要保書,要求客戶簽署個資運用的告知書。

 國壽並要求,業務員以後要宣讀一段文字,之後才能開始對客戶行銷保單。

 國壽表示,如果客戶不願意簽署個資告知書,仍然可以完成投保,但後續保單資料運用時,就必須再分門別類,工程相當浩大。

 部分保險業者指出,由於不少壽險、產險是金控旗下的子公司,如果金控想用客戶資料共同行銷,可能涉及客戶資料運用問題,特別是個資法明訂客戶可以拒絕行銷且要求刪除、停止處理及運用其個人資料,這部分會比較麻煩。

 保險業者也擔心,如果是保險業務員已有的客戶名單,但在金控共同行銷時,例如在銀行推薦信用卡或信貸時,被客戶拒絕行銷,那原本的保險業務員是否可再向此客戶行銷,這些部分現在都還有模糊地帶,需要再釐清。

 此外,有壽險公司向公會反應,目前要「特別」告知客戶的內容已相當多,例如投資風險確認、業務員親自行銷說明內容、個資法等文件,每份都要求客戶特別簽名確認,已造成不少客戶抱怨,也讓行銷困難。

 壽險業者表示,個資法10月1日上路,但個資法施行細則直到9月26日才公告,現在業界普遍都還在摸索條文及可能影響。

 許多公司乾脆什麼都先不作,看大型壽險公司如何因應,或是否有人違規被罰,之後再決定如何修改行銷方式。

 但壽險業者也表示,由於個資法影響最大的第6條及第54條,即壽險業必須運用的保戶病歷、健康檢查報告;及先前已投保的客戶是否要重新告知的部分,目前為止仍未訂出實施上路的日期,因此目前的衝擊應該還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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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賣保險 三大保障護權益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0月 22, 2012 10:12 am

自由時報-財經焦點2012-10-22

電話賣保險 三大保障護權益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不少國人都有接過保險電話行銷的經驗,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為避免電話行銷人員不當招攬衍生爭議,已訂有「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其中,消費者若未於電話線上明確同意投保,卻收到保險公司寄送保單,仍可主張該保險契約不成立。

保險局指出,國內保險行銷通路趨於多元化發展,而電話行銷業務提供消費者方便購買保險,不過,為強化對消費者之保障,金管會已訂有相關注意事項辦法,主要內容有三大項,包括:「審閱期」、「電話錄音存檔」,以及「保單契約效力確認」。

首先,在「審閱期」方面,保險局指出,當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招攬保險,須經消費者同意,並於招攬傳統型人壽保險前,將保單條款內容提供給消費者,超過三日以上的審閱期;保險局強調,「非經確認審閱,不得訂定保險契約」。

第二,針對「電話錄音存檔」部分,為提供事後雙方爭議之舉證,在電話行銷過程與成交紀錄,均須「全程錄音」並「備份存檔」,其中,保存期限不得低於保險契約期滿後5年,且若對因電話行銷過程溝通不良所造成之爭議,保險公司應做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及處理。

第三,在「保單契約效力確認」方面,保險局表示,這是一般比較容易出現的爭議狀況,倘若,消費者於電話線上「未明確同意」投保,或僅表示「要再考慮」,或只請保險公司「寄送相關資料後,再做決定」,事後,卻收到保險公司寄發之保單,且未於收到保單後10日內撤銷契約;此時,消費者仍得向保險公司主張該保險契約不成立,亦得要求保險公司提供錄音備份。

金管會強調,消費者若有因電話行銷保險引起的爭議,除可向保險公司申訴主張其權利,如果仍未獲公平合理處理,得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以確保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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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賣保險 金管會三大措施嚴管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0月 22, 2012 10:13 am

自由時報-財經焦點2012-10-22

銀行賣保險 金管會三大措施嚴管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根據壽險公會最新統計,今年前8月透過銀行通路銷售的保險費收入,已經佔全體通路的58.16%。為強化管理本國銀行銷售保險商品,金管會祭出三大措施要點,要求國內銀行業者必須嚴格遵守,以減少不當銷售產生爭議。

銀行通路高達58%

銀行已成為國內保單最主要銷售通路!根據統計,國人所購買的保單,透過壽險公司銷售比率為37.66%,由傳統保經保代通路為4.18%,而銀行通路則高達58.16%。

金管會表示,銀行業基於合作推廣或共同行銷關係,提供人力從事保險業務招攬行為,應依「銀行、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辦理銀行保險業務注意事項」、「金控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合作推廣等相關規定辦理。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隨著近年來,銀行端扮演保險商品的主要來源,而在日常監理中亦有接獲客戶申訴,銀行通路端有不當招攬保險之行為;因此,金管會在9月底已經邀集相關業者開會研商,並於日前發函銀行公會轉知會員業者,銀行業提供人力從事保險招攬業務,必須遵守下列三大規定辦理。

首先,銀行應約束登錄在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保經)及保險代理(保代)人員,不得利用客戶之存款資料,以誤導或不當行銷方式,勸誘、推介與客戶風險屬性不相符之保險商品。尤其,不得僅以定期存款與保險商品間之報酬率,為「差異比較」,而忽略各類商品的風險特性及產品屬性;或是未針對報酬與風險,對客戶進行「衡平對稱」之資訊揭露。

其次,銀行業對於提供人力從事銀行保險招攬業務所產生之申訴案件,應予受理,並協助客戶與保險公司、保經及保代進行聯繫協商。

第三,銀行業應落實銀行保險業務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規定,金控與銀行並應督導其保經及保代子公司,建立並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銀行業對於提供人力從事銀行保險招攬業務所產生之申訴案件,應先行檢視有無違反銀行保險業務相關規定之缺失。

銀行局官員強調,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將持續督促銀行業者落實銀行保險業務之內部控制,以健全銀行業風險管理,穩定金融消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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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推銷電話轟炸 英男獲賠萬元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0月 28, 2012 9:48 am

控告推銷電話轟炸 英男獲賠萬元
英國
2012年10月28日 【簡竹君╱綜合外電報導】推銷電話常令人不勝其擾,英國一名男子被騷擾到抓狂,錄下電話內容告上法庭,要求電話行銷公司要因浪費他的時間,每分鐘賠他10英鎊(約471元台幣),上月他拿到對方約9185元台幣賠償金和訴訟費共1萬365元台幣,昨天受邀上電台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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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鐘賠10英鎊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53歲的電話錄音器材公司老闆赫曼(Richard Herman)不停遭推銷電話轟炸,「有次我在花園曬著太陽、採莓果吃,我帶手機是為了接孩子的電話,本來很享受的,直到那些混帳公司打來,我實在氣炸了。」
他錄下推銷電話內容19.5分鐘,要求對方因佔用他的時間、電話、電力,每分鐘賠償他10英鎊,對方不理,他告上法院,電話行銷公司在開庭前就妥協,全額賠償,連訴訟費都幫他出。赫曼成立「向行銷電話說不」網站(www.saynotocoldcalls.com),分享經驗。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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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險要價高 業者忍痛投保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1月 12, 2012 9:32 am

..個資外洩險要價高 業者忍痛投保
作者: 黃琮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搶個資法商機,產險業者推出最高保額二億元的「個資外洩險」,不過要價百萬元的高額保費,卻讓擁有最多個資的高風險行業,包括電信、金融及線上購物業者卻步,但儘管保費不疵,還是得忍痛投保。

新版個資法將加重洩露個人資料的刑責及罰金,電信、銀行保險業及線上購物業者首當其衝,被視為個資法實施後,最易觸法判賠的「高危險客群」。產險業者指出,新法實施後,若各公司不慎洩露個人資料,經法院判決確立後,一筆個資外洩罰鍰金額,自五百到二萬元不等,最高處罰一萬筆,即總罰金上限是二億元。因此,若產業要轉嫁風險,最高保額就是二億元。

產險業者表示,如果要保到二億元,初估保費至少百萬元,且因產業屬性不同,保單內容將依產業別量身訂做,保費則個別議價。

大型金控主管表示,如果去買個資外洩險,某種程度意味「對個資處理沒信心」,若被揭露,對金融業的形象大傷,除非主管機關特別要求,否則根本不可能投保。銀行業者認為,近年只要是銀行跟消費者打官司,銀行勝率不高,買個資外洩險看似必要,但相較於賠金,商譽及形象損失更大,也不夠賠。

至於客戶資料有限的旅館、民宿、餐廳及量販業者,同樣有個資外洩險可保,保額一百萬到三百萬元,每年保費約一萬到三萬元,但因個資外洩機率不大,投保意願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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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個資法,保單簽名超費事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1月 12, 2012 9:33 am

《金融》因應個資法,保單簽名超費事
2012-11-12 08:4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個資法上路後,買保單得多簽客戶權益確認書、個人資料同意書,總共六到八個名,若幫未成年子女買保單,至少十到十四個名,再加上業務員常要求多簽一份「預備」,恐怕得簽二、三十個名,光簽名就簽到手軟!

  壽險業者表示,個資法上路後,投保時至少得多簽「個人資料同意書」才能送件,以每年銷售二百萬張保單,疊起來就有半座台北一○一高。

  以傳統型保單為例,投保時至少得簽要保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客戶權益確認書、契約審閱期間確認書、個人資料同意書(要保人、被保險人)等六個簽名;外幣型保單更多,得加簽外幣適合度調查評估表、匯率風險說明書,至少八個簽名。如果是幫未成年子女買保險,相關文件都需法定代理人簽名,總簽名數達十到十四個,甚至更多。

  「事實上不止!」資深業務員透露,這幾年保單遭改案例頻傳,只要要保書上有欄位寫錯遭塗改,就很難核保,但要客戶填寫時「一字不錯」也很難,因此多數業務員都會希望保戶多簽幾張要保書,改由業務員代謄,導致保險得簽二、三十個名的情況,相當普遍。

  壽險業務員笑稱,礙於公司規定,因應個資法上路,只要沒簽「個人資料同意書」就不能送件,「現在是抱著參加簽唱會的心情賣保險」,若保戶抱怨簽太多,還得適時安撫,否則保戶可能一氣之下,就不保了。

  壽險業務員表示,各壽險公司視個資法如大敵,就怕引發後續糾紛,但「簽這麼多名根本沒用」,發生糾紛時,保戶同樣是找媒體、找金管會,就算調出資料,保戶都簽了名,同樣會以「講得不夠清楚」等理由,賴到業務員身上。

  為因應個資法上路、相關保險文件用紙量大增,包括國壽、友邦、南山等保險公司,開始推iPad線上投保,新壽也在建置系統中,目標是明年有至少三成保單,採無紙化投保。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劉宗志、黃琮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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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銷業績慘慘慘 恐面臨裁員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1月 12, 2012 9:53 am

電銷業績慘慘慘 恐面臨裁員
2012-11-12 01:25 中國時報 劉宗志、黃琮淵/台北報導

▲個資法上路,民眾購買壽險保單需要簽名的文件暴增,若是外幣保單或替未成年子女投保,需要簽名的地方更高達十幾處,保戶形容「簽到手快斷掉」。(陳君瑋攝/本報資料照片)

 個資法上路,「如何不算違法」抓不準,電話行銷被迫「消音」,以電話行銷部隊為主力的壽險業者,十月以來業績掉了三到五成,苦不堪言。業者直言,若情況續惡化,明年初保單又要漲,電銷部隊將面臨裁員壓力。

 「過去被當詐騙集團,現在是動不動就揚言提告」,壽險業者自嘲,電銷部隊現在是過街老鼠,過去頂多被客戶掛電話,也就沒事,現在會被追問「你怎麼會有我的資料」,動不動就被嗆「法院見」,生意愈來愈難做。

 根據個資法規定,企業利用個資行銷時,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一經拒絕須立即停止行銷。金控主管分析,金控旗下交叉行銷,比較沒這個問題,但名單若非金控提供,因有沒有同意還要查,問題比較大。

 外商壽險方面,由於無金控其他公司提供名單,過去銷售名單多由合作銀行提供,此次受傷最重,為了避免在個資法實行之初就踩到地雷,近期除積極篩選名單外,也要求電銷人員盡量別與客戶爭執,避免爭端鬧大。

 電銷主管表示,沒同意行銷的客戶,因名單完全不能用,所以已先篩選掉,另一種是針對過去接獲電話行銷,態度較激烈的客戶,也盡量節制行銷頻率,避免引發反感。

 壽險業者表示,與銀行合作保險協銷,遇有爭議時,消費者多半找銀行算帳,形成「名單銀行給、電話保險打、責任銀行擔」現象,如果銀行接獲投訴過多,勢必重新檢討與保險業者的合作關係,恐讓保險業者無以為繼。

 金控業者則認為,在還沒搞清楚哪些客戶資料可以使用、要如何使用前,短期內將減少電銷比重,改以隨帳單夾寄商品或透過電視、報紙廣告行銷,比較妥當,等市場對法規的接受和理解底定後,再規畫行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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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銷買保單後悔 10天內可撤銷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11月 18, 2012 10:18 am

電銷買保單後悔 10天內可撤銷
2012-11-18 00:56 工商時報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在多元通路發展下,電銷已成為壽險公司重要的銷售通路之一,但也因為透過電話溝通時間有限,以及訊息傳達不如當面說明清楚,導致容易產生招攬或理賠的糾紛,金管會提醒,其實收到保單後的10天內民眾覺得不妥或想反悔,都可行使契約撤銷權,而保險公司也必須無息、無條件退回所有已繳的費用。

 為避免電話行銷產生的保險爭議,「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已明文規定,直接在電話中完成投保程序的案件,要以電話行銷中心外撥電話的對象為限,同時要保人得年滿20歲,且必須與被保險人是同一人才行,也就是說,透過電話行銷的保單,只能自己買給自己。

 目前保險公司進行電話行銷,除了險種方面僅能以傳統型壽險、健康保險、年金保險、傷害保險推銷,承保額度也有限制,像壽險與健康險,是以各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免體檢額度,扣除被保險人已在該公司的投保額度為最高承保金額。至於傷害險保額則以600萬為限。

 另外,電銷業務應注意事項還規定,透過這個管道行銷的壽險、健康險,都必須是免體檢且免告知的保件,而且電銷人員對被保險人的詢問事項,也只能作為保險公司承保與否的參考,不得作為行使保險契約解除權的依據。

 金管會表示,民眾透過電話行銷購買的保單,雖然沒有簽名,但由於已全程錄音,所以不會影響保單效力,也因為依規定不必體檢、不用健康告知,不用擔心會有告知不時被解除契約。

 金管會強調,為降低消費糾紛,都有要求保險業電話行銷人員,在進行電銷過程時,在消費者同意後,必須「全程錄音」與存檔,且今年起修改規定,保存期限由2年延長為5年,以強化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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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畏業績懸崖,壽險業逆勢擴編電銷員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1月 22, 2013 9:57 am

《金融》無畏業績懸崖,壽險業逆勢擴編電銷員
2013-01-22 08:0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保險業電話行銷人員不受今年業績懸崖影響,包含第一金人壽、合庫人壽、康健人壽等公司,今年持續強化增加電銷人員,也看好今年的景氣復甦。

 合庫人壽主管說,由於市場利率持續低迷,合作金庫的客戶又偏好穩定有保障的金融商品,所以還本型保單及醫療險將是今年電話行銷通路強打的熱銷商品,透過金控的資源整合,將陸續針對銀行的信用卡客戶、貸款戶、存款戶推出最適合的保險商品,預計電話行銷人員將於今年再增加一倍的人力,年化保費也估計有倍數的成長。


 此外,專注於直效行銷和電話行銷的康健人壽,在2013年招募電銷專員的人數預計將成長5%,並朝多元化來源尋求人才,例如需兼顧家庭的上班族媽媽、取得證照的學生族群。

 且康健人壽也很歡迎身障朋友投入電銷工作,希望為身障朋友增加工作機會的選擇。

 壽險公司主管說,電銷人員工作的進入門檻並不高,只要溝通技巧好、個性熱心積極、勇於面對挑戰和挫折,都可以嘗試電銷工作,在職場尋求成長發展,並有機會獲得比同儕更優渥的報酬。

 第一金人壽則是預計在既有銀行通路,持續銷售保障型、傳統壽險、投資型保單等等。此外,在2009年才成立的電銷中心,由於具有來自銀行的客戶名單優勢,今年也將持續擴增,統計下來,第一金人壽的平均個人產值也超過平均業界的水準。

 華南銀行旗下的華銀保代指出,針對今年度的銀行保險通路市場,仍保持穩健經營、積極成長的態度,除持續針對現有人員加強培訓外,且有部分銀行保險通路,將招募新的人員來深耕現有客戶,提供客戶更好的服務。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01220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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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電銷徵人,喊出月薪10萬元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1月 23, 2013 10:37 am

《各報要聞》壽險電銷徵人,喊出月薪10萬元
2013-01-23 08:07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
為衝刺今年業績表現,多家壽險公司將擴大電銷部隊列為今年重點,包括中國信託人壽、康健人壽、第一金人壽等,中國信託人壽更預計把電銷部隊由400人規模擴大至500人,並以平均每月薪資含獎金收入可超過10萬元為號召。

 中國信託人壽多元行銷部副總曾亦齡表示,該公司現階段是國內保險電銷通路市占率最高的業者,為持續保持既有優勢,今年決定擴大整體規模,電銷業務員將由400人增加至500人,接下來也計劃增加傳統業務員人數。

 曾亦齡指出,為號召願意向高薪挑戰的人士,該公司除在輔導考照期間提供每日800元的訓練津貼,等到考取證照後,再依業務制度規定,每月給底薪2.5萬元加業務獎金。

 他指出,年資1年以上的電話行銷人員,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都可以超過10萬元。

  據瞭解,目前國內壽險業者設計給電銷業務員推廣的產品以還本型商品為主,包括防癌、意外、健康,最大原因除了相較投資型保單、美元保單的商品架構簡單,多數民眾聽到「繳出去保費未來能夠拿回來」,接受度也較高。

  至於富邦金控保險電話行銷徵才,也計畫擴編至650人。富邦金控表示,電銷人員不必外出拜訪,拓展業績也不需要高成本。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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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大聲說-電話行銷真能免除?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8月 22, 2013 5:53 pm

電銷大舉增員 壽險喊月薪10萬

2013-08-22 01:05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為鞏固既有優勢,國內以電銷通路為主的壽險業者,今年持續執行徵員計劃,包括中國信託人壽、國際紐約人壽、康健人壽等,且幾乎強打高獎金為號召,喊出最高月薪可領超過10萬元。

 前身為大都會人壽的中國信託人壽,過去就是電銷市占龍頭,年初也宣布將把電銷業務員,由400人規模再擴大至500人;國際紐約人壽目前也預計今年要將電銷業務員增加至300人;康健人壽則是把成長目標設定為現有規模的5%。

 中國信託人壽指出,電話行銷擁有入行門檻低、速度快、接觸量大等優勢,對金融保險業的重要性更日益顯現,目前公司給予新進人員的待遇,除了輔導考照期間提供每日800元的訓練津貼,等到考取證照,再依業務制度規定,每月給予底薪2.5萬元,另有業務獎金。

 中國信託人壽強調,若從公司年資達1年以上的電話行銷人員來看,現在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皆可超過10萬元,遠比多數工作的薪資優渥。

 國際紐約人壽也表示,對於新進的電銷人員,現在除了保障月薪2.5萬元,更有5大獎金,平均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平均月收入都能達9萬元,約是其他上班族的3倍以上。

 國際紐約人壽認為,電銷作業流程如果系統化,就可藉此檢視線上人員每個銷售步驟,進而協助安排個人化課程,針對弱點加強訓練後,個人產能都會有效提高,更有利於賺取高薪。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 ... 3&cid=1209
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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