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出庭,王銘陽將被拘提
2012/08/16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王銘陽將被拘提,將創下壽險公司董事長因不出庭而遭拘提的記錄。王銘陽經台北地方法院民庭以證人身份屢傳不到,8月9日趙子榮法官裁定:處罰鍰新臺幣2萬5000元,及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將再處6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將依法拘提。
中國人壽業務員以「賺錢共享、穩賺不賠」之DM,並「保證繳交四年保費,即得以於投保第十年領回曾繳保費」等詐騙話術,向要保人周女士招攬保險,事後周女士發現被騙向台灣之聲負責人許榮棋反應,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100年度消字第30號),在開庭期間業務員證稱相關話術及「賺錢共享、穩賺不賠」之DM為公司設計發放,趙子榮法官認為王銘陽有到庭證述之必要。
裁定書又指出,許榮棋等人已於100年9月19日、100年11月18日、101年2月8日、101年3月19日四次聲請傳訊王銘陽為證人,該院亦認為就許榮棋所主張之事實,確實與王銘陽相關,並曾傳訊王銘陽於100年11月18日到庭作證,但王銘陽卻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
依法庭訴訟之進程,仍有令王銘陽到庭證述許榮棋主張之事實是否為真實之必要;並就其身為被告中國人壽之法定代理人,對於被告中國人壽有無確實踐行保險業自律瞭解要保人有無資力投保之事情;及是否知情其所屬部門向要保人「保證繳交四年保費,即得以於投保第十年領回曾繳保費」之話術,有到庭證述之必要。
台北地院於8月6日再次傳訊王銘陽到場應訊為證人,且王銘陽已於6月22日收到通知後,並無正當理由又拒絕出庭,法官乃裁定處王銘陽罰鍰新臺幣2萬5000元。並表示,若王銘陽如於101年9月26日下午3時30分無正當理由不出庭,除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依法拘提之外,且將採信許榮棋等人主張「賺錢共享、穩賺不賠」之詐騙DM是王銘陽設計的。
「賺錢共享、穩賺不賠」之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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