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會計準則台灣落後中國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實施會計準則台灣落後中國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三 3月 18, 2009 4:11 pm

實施會計準則台灣落後中國

中國於2007年就開始實施國際會計準則(IFRS),台灣卻規劃2012年全面採用,但還不敢公佈,主要是壽險業反對,因壽險業的淨值現在已經全部是負的(壹週刊報導),只要政府現在「宣佈」要在2012年實施,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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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 全面接軌國際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03.18 02:20 am


全球金融海嘯造成經濟衰退,但金管會仍研議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全面接軌,初步決議全面採用時間將訂在2012年。

金管會強調,必須等金管會委員會討論後,才能正式對外宣布與國際會計準則全面接軌時間,但預期最近就會對外宣布。

依據金管會規劃,一旦確定強制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的時間,上市櫃公司與金融業必須優先適用。至於興櫃、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將緩衝兩年再適用;未公開發行公司,則由經濟部決定適用時間。

為了讓上市櫃公司提早準備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證交所、櫃買中心昨(17)日舉辦「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宣導說明會,邀請上市櫃公司參加。

金管會委員劉啟群表示,國際間已經有113個國家允許或強制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且直接採用(adoption)已經取代逐步採用(convergence),成為主流。金管會在去年9月也決定以「直接採用」方式與國際接軌。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江美艷表示,國際會計準則的核心價值是採公平價值會計,如金融商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投資性不動產、企業合併、非現金資產的股利分配等等,都必須使用公平價值處理。

劉啟群指出,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的優點包括提升資本市場的國際評比與形象、吸引外資投資國內資本市場;缺點則是國際會計準則的制訂權主要在西方國家,台灣雖然可以在徵詢意見過程中表示意見,但參與度與影響力均不高,因此相關會計準則未必充分考量我國產業與實務狀況。

劉啟群表示,國際會計準則較困難的部分,如33號、34號、35號、36號、10號等公報,我國過去幾年已陸續實施。至於有關保險合約會計的第40號公報,也將於2011年實施。

圖表:
http://www.vot.tw/insurance_news/20090318_01ud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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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價值評估 保險業質疑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03.18 02:20 am


金管會決定以「直接採用」方式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依據產官學界組成的專案小組多次討論,各行業幾乎已無異議,唯獨保險業對此仍有很深的疑慮。

金管會委員劉啟群昨(17)日表示,國際會計準則對於「保險合約會計」分兩階段實施,保險業有疑慮的是第二階段,也就是以公平價值評估負債(保單)及提存準備金,這部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本身都還沒定論,也還沒對外公布。

劉啟群說,在金融海嘯發生後,很多人都挑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於「保險合約會計」的想法,不僅台灣保險業關心,外國保險公司也很有意見,因此未來怎麼做還不知道。

劉啟群強調,金管會一定會顧及保險業的產業特性,不會貿然實施保險合約會計的第二階段。金管會在2011年將實施的第40號公報,保險合約會計僅是第一階段。

依據金管會規劃,第40號公報第一階段僅涉及保險商品重分類及資訊揭露,並未要求保險公司以公平市價評估負債及提存準備金。

但壽險業者認為,如果金管會的方向是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保險業一旦實施第一階段,未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第二階段作法後,金管會一定會跟著做,然而各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不同,跟著實施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保險業者指出,歐盟國家的保險市場是以投資型保單為主流,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以公平價值評估負債及提存準備金的衝擊不會太大,但台灣是以傳統保單為主,保險公司承諾給保戶固定利率,一旦以公平價值評估,在低利率環境下,壽險公司都會面臨準備金提存嚴重不足的問題,保險公司淨值也可能由正轉負。

【2009/03/18 經濟日報】
台灣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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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公司最怕40號公報

文章上當了 » 週五 3月 20, 2009 1:37 pm

壽險公司最怕40號公報

預防40號公報實施後,恐怕將掀起的保險海嘯
金管會應要求歐系壽險業者先增資再出售,以免債留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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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A12/金融市場 2009/03/19

依40號公報 壽險須增資9千億 迫使歐系壽險業著手清理台灣子公司資產,加速出售已迫在眉梢

【陳碧芬、盧麗玉/台北報導】
  攸關壽險業財務表現的IFRS4(即國內40號公報),信評業估算,國內壽險業若要完全接軌國際,至少需要增資新台幣9千億元,才能達到法定提存率;此壓力引發歐系壽險業著手清理台灣子公司的資產,加速出售已迫在眉梢。
  為提早因應40號公報的可能衝擊,惠譽國際信評資深副總經理李信佳表示,現行保險業者需要改變保險商品的設計,超過10年的長期保單成為絕響,利率相關的儲蓄型商品也會在市場上消失。
  由於此舉勢必大幅改變保險業的現行生態,金管會對於延後全面實施的態度非常明確,2011年第一階段的上路僅限於壽險業者的資訊揭露,第二階段開始提存準備金的作法,目前尚未有時間表。
  就算只是第一階段,業者也可能須增加保險負債準備金的衝擊,4 0號公報第二階段的衝擊還會更大,也就是保單準備金提列要以公平價值,也就是無風險利率來認定;屆時大型壽險公司的風險將最大,恐怕會掀起保險海嘯。
  根據國際信評機構對台灣保險業財務會計的檢視,利率變動牽動保單的價值,依據40號公報規定,利率愈是走低、保險公司預留的資本要愈多,台灣保險業現行資產規模約9兆元,業內需要增資10%才能有足夠的力量應付,轉換成金額即約9千億元。
  同樣是基於增提準備金的壓力,已先一步實施IFRS4的歐系保險業,正著手清理海外子公司之資產,舉凡需要立即增資的子公司,均列入第1批出售的名單,才會發生荷商ING安泰人壽、英商保誠人壽賣掉台灣子公司的個案。李信佳認為,在IFR4沒有大幅改變作法下,此趨勢會持續發生。
  對於沒有立即需要退出台灣市場的業者來說,李信佳表示,第40號公報實施後,保險公司對利率敏感度高的商品也將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短期的定期保單、短期儲蓄型產品和投資型保單,這些保單越來越熱賣,而利變型產品可望不受利率波動影響,而躍居為市場主流商品。
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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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千億準備金 禁沖回

文章 » 週三 11月 25, 2009 3:47 pm

保險千億準備金 禁沖回
‧聯合理財網 2009/11/23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日前發函明訂,基於穩健考量,民國100年40號公報實施,保險業仍須提列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準備金,改列業主權益項下,不能變成盈餘,之前已提列部分則列負債項下,保險業近千億元準備金確定無法沖回轉盈餘。

40號公報規定,準備金不能再列負債項下,這項規定從100年起實施。保險業原期待,以前已提列的準備金可以沖回,保險業獲利將大補,保險業也爭取100年後這兩項準備金也不必提了。

目前產險業累計的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共130億元、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則有200億元;壽險業累計的重大事故準備金更達600億元。產、壽險合計近千億元。

金管會日前作出決定,並發出函令解釋,100年以前的不能沖回,100年以後的也要照提。金管會函令指出,特別準備金提存目的,是在穩健保險公司經營的財務安全,使保險公司不會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失去清償能力。

簽證精算制度從92年起實施,產險簽證精算人員的經驗及專業技術尚未成熟,98年4月起產險業費率又全面自由化,未來將面臨與過去經營環境不同的挑戰,基於保險業經營穩定,特別準備金仍有存在的必要。

目前特別準備金是列在負債項下,為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40號「保險合約會計」規定,100年以後增提的特別準備金,將改列為業主權益項下,至於l00年之前已累積的特別準備金,仍列負債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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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譽:負利差亞洲之冠 壽險業需增資9千億

文章 » 週三 11月 25, 2009 4:06 pm

即時新聞

惠譽:負利差亞洲之冠 壽險業需增資9千億
2009.11.25 【中央社】


 惠譽信評今天表示,外商人壽退出台灣市場突顯台灣壽險業負利差問題嚴重,若2011年實施國際會計準則第四號公報(IFRS 4),整體壽險業負債提存還需增提新台幣8000至9000億元。
 惠譽信評今天舉辦「外資人壽退出台灣市場突顯國際間保險監理的差異」記者會,說明台灣與國際間保險監理的差異性。
 惠譽信評資深副總經理李信佳表示,台灣保險業根據保單初始的投資報酬率,假設提存保險責任準備;這項假設提存保險責任準備無需反映目前的利率水準,且法定資本在評估壽險業者的利率風險時,標準也較國際間更為寬鬆。
 由於金融危機後,利率快速下滑。去年底以來,ING集團出售台灣子公司予富邦金控、英商保誠人壽移轉在台業務員通路及保單予中國人壽、荷商全球人壽將台灣子公司售予中瑋一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出售南山人壽予博智金融集團。
 李信佳認為,外商壽險業者退出台灣市場,是為了解除在台舊有保單的長期利率曝險包袱;而大幅折價的出售價格(通常低於帳面淨值或隱含價值的0.6倍),突顯舊有保單負利差問題的嚴重性。
 他表示,台灣壽險業負利差的情形,並沒有反映在公司會計淨值及隱含價值中,使得台灣壽險業的保單提存準備偏低,資本強度偏弱。
 他認為,若以保險業整體責任準備金提存8兆至9兆元計算,兩年後與國際接軌,符合歐規的標準之下,負債提存還需再增提10%至15%,至少需再增提金額達8000億元至9000億元。
 李信佳表示,倘若未來中央銀行升息,台灣壽險業負利差的情形或許稍有改善;但預料升息的速度不會快於降息的速度,壽險業負利差的情形仍將存在。9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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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譽:未來兩年 壽險有八、九千億的增資壓

文章 » 週四 11月 26, 2009 5:08 pm

新聞速報 2009.11.25
惠譽:未來兩年 壽險有八、九千億的增資壓力

中廣新聞/張雅惠


最近一年,陸續有外商保險公司賣給台灣本土保險業,主要原因是,歐洲已經實施的「國際會計準則」,歐系保險公司準備金壓力大增。惠譽信評指出,國內的會計準則,預計在後年跟國際接軌,國內保險業將有八、九千億的增資壓力。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4 」,在國內稱為「四十號公報」,規範保險合約必須放棄「歷史成本」,不能用保單初始的投資報酬率提存責任準備金,而要改用交易當天的「市價」,由於保單多半是長年期的,IFRS 4 實施之後,保險公司將面臨增提準備金的沈重壓力。

惠譽信評副總李信佳指出,台灣計畫在2011年實施,國內市場的責任準備金目前有八到九兆左右,預估要增提一成到一成五,換算之後,會有八到九千億的壓力。

全球目前以歐洲實施進度最快,歐系保險公司不想加重增提準備金和負利差的雙重壓力,最近一年來,荷商ING把台灣子公司─ING安泰人壽賣給富邦人壽,英商保誠人壽也把在台灣的業務員通路和保單賣給中國人壽,荷商全球人壽也把台灣子公司賣給台灣本地的中瑋一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金融海嘯之後,美國AIG集團也同意把南山人壽賣給香港博智和中策集團,中策最近又引進本土的中信金控共同經營南山人壽,惠譽認為,中信的資本適足率百分之十四點二,遠高於法定的百分之八,加入併購南山,對中信的財務結構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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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公報後年上路 壽險業須提存 近兆準備金惠

文章 » 週四 11月 26, 2009 5:52 pm

4號公報後年上路 壽險業須提存 近兆準備金惠譽:負利差問題嚴重 恐有外資壽險再撤資2009年11月26日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惠譽國際信評昨指出,台灣壽險業負利差問題的嚴重性為全球第1,大型外商壽險公司在母公司財務壓力及負利差問題下,陸續退出台灣市場。國內壽險業者的財務會計制度如想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號公報(IFRS 4)的第1階段,恐怕還要增提8000~9000億元責任準備金。


從今年2月至今,包括ING、保誠人壽、全球人壽和南山人壽等外商壽險,在衍生的資本壓力下,紛紛出售在台營運據點。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李信佳表示,外商壽險離開台灣,已凸顯出在極低利率環境中,舊有保單負利差問題相當嚴重。
李信佳指出,為了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金管會計劃在後年(2011年)實施國際會計準IFRS 4(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4)第1階段,也就是會計準則「40號公報」。


學者:原則正確細節未定



他說,如果比照歐洲標準,目前整體壽險市場責任準備金約有8兆元或9兆元,平均還需要再提存10%至15%,約為8000~9000億元,將促使壽險業增資壓力變大。
政大會計系教授許崇源指出,國外是以較保守作法,尤其是將投資報酬率計算基準降到類似存款、債券等無風險商品的低利率,造成資產折現後,低利率無法應付高利率保單,負債就會無意間擴大,在負債認列不同情況下,就會影響股東權益縮減,進一步影響公司布局。
不過實踐大學風險管理保險學系兼銀行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彭金隆表示,雖然落實IFRS 4是趨勢,不過有關IFRS4負債該怎麼評估,在國際會計準則上還沒有一致性的做法,究竟如何計算出負債的市價,主導會計原則的美國和歐洲都還在吵,原則朝這個方向前進可以確定,「但要搭什麼交通工具都還在吵。」


利率前景不利於發展
彭金隆指出,IFRS 4上路後,保險業者要估計未來有多少負債時,就是預估將來要付多少錢,但是因為用不同利率折現水準就有差異,使用利率的高低會影響負債,市場對保險業者能否接軌的批評有點早。
李信佳指出,根據ING、保誠人壽和全球人壽的揭露,出售台灣公司資產很明顯的降低這些外商公司母公司所在國家,在嚴格的償付能力標準下,所須增提的經濟資本,顯示出國際間保險監理的差異。
李信佳表示,國內保險業者最壞的時機可能過了,但挑戰仍很大,因為利率前景仍然不利於壽險產業發展。他強調,不排除還有外資壽險再撤出台灣市場,但目前僅存的12家外資壽險公司,市佔率才1成,因此對國內壽險市場的影響極小。
不過惠譽信評指出,由於博智金控主導的集團明顯以舉債籌資方式購併南山人壽,市場關切博智此舉可能會有付息壓力,容易造成經營權不穩,影響南山人壽經營穩定性,未來可能進一步影響南山人壽的評等,相較之下,中信金(2891)旗下中信銀的資本適足率高達14.2%,高於標準8%,購買南山人壽對中信金助益較大。


報你知
第4號公報
國際會計準則第4號公報(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4),專用於保險契約計算認定上,為符合原則,台灣會計準則委員會擬定「40號公報」,最快將在2011年實施第1階段。其主要精神是規定保險公司須以最無風險的利率,計算保單應提存的責任準備金。過去很多高預定利率的傳統型保險,預定利率高達8%,若以目前政府公債利率1.471%計算,普遍面臨提存準備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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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惠譽亂講 危言聳聽

文章 » 週四 11月 26, 2009 5:55 pm

壽險業:惠譽亂講 危言聳聽
2009年11月26日蘋果日報

【吳靜君╱台北報導】惠譽信評昨表示,台灣如實施國際會計準則第4號公報(IFRS 4)第1階段,整體保險業要再提列責任準備金8000~9000億元。壽險業者大喊:「亂講!」「危言聳聽!」,認為第4號公報對台灣壽險業的衝擊並沒有這麼大,保險業會計師也認為不會超過千億元。


提存估低於千億
新光金會計部協理徐順鋆表示,過去壽險業提存責任準備金,實際上是很穩健的,如果是預定利率1.75%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是依照1.25%計提;8%的預定利率也依照6.25%的利率計提。
未來即使實施第4號公報第1階段,也是以目前依照壽險業投資、保單的利潤等最適模組去跑,絕大部分壽險業者,應該都做得到,應該沒有要提存8000~9000億元的問題。
1位保險業簽證會計師也表示,金管會曾做過調查,實施第4號公報第1階段壽險業要增資金額絕對不會超過千億元,否則對壽險業來說衝擊過大,金管會也不敢貿然就實施。


第2階段還須時間
徐順鋆表示,惠譽信評所說的要增提8000~9000億元,是第4號公報第2階段,依照無風險利率計提責任準備金,也是負債按照現在公債不到2%的利率去計提。
增提準備金問題在國際上爭議頗大,尤其是日本、美國或者其他亞洲國家,國內有長年期終身保險的國家,都會面臨增提準備金的問題,亞洲國家現想組成委員會,力抗歐洲的會計準則,要進入第2階段實施,恐還要一段時間。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表示,第1階段根本還沒有所謂提存責任準備金問題,而是在財報上劃分清楚保單及投資合約等,所以,並不如惠譽信評所說,壽險業者會出現增資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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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公報後年上路 壽險業須提存 近兆南山員工落髮嗆中策 無法無天
網友回應
11:572009-11-26Re: 壽險業:惠譽亂講 危言聳聽
拜託喔~~都是你們保險業的什麼會計師出來澄清的~~哪裡準了? 一堆保險公司~~賣ㄧ賣保單就把公司賣給別家~~ 一堆電銷人員~為了賣保單叫大家解掉之前預定利率低的保單或減額繳清! 這些每天都還在發生~~ 金管會根本都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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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號公報上路 壽險業挫勒等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12月 04, 2009 9:52 am

工商時報  2009.12.04


彭禎伶/台北報導


 與保險業關係最密切的40號公報,即將在民國100年1月1日上路,金管會3日表示將開始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將40號公報精神納入,預計保險業最快後年第1季就會揭露40號公報的影響數,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說,依據初步調查,約有2-3家保險公司可能要因此增提「負債適足性準備」,但金額不大。

 40號公報即是國際上正熱烈討論的IFRS4的第一階段,只是要保險業者進行保單契約分類,及進行負債適足性測試,由於第一階段只要求業者可依現行的假設進行現金流量測試,還沒有要求用所謂的公平價值去評估保單價值,所以壽險業者一般都表示,影響不大。

 IFRS4最大的影響還是在第二階段,即要對所有保單進行公平價值測試,屆時所有利差損等都可能被用嚴格的方式要求增提準備金,但這部分保險局長黃天牧已表示,歐洲方面在金融海嘯之後也已重新討論,什麼是公平價值目前還未定案,無法評估真正的衝擊。

 這次金管會預告的僅是40號公報的部分,例如要將危險變動及重大事故準備金改提存在業主權益項下,要將不具裁量參與特性的金融商品,即所謂不分紅保單,依相關法令提存的準備列為「具金融商品性質的保險契約準備」。

 此外,剛完成減資30億元、增資60億元的國華人壽,開始籌畫第2階段增資!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3日表示,安定基金增資國華人壽59.96億元,是要穩定國華的財務,第2階段會有很多籌資運用,逐步讓安定基金退出,至於買家願意用什麼條件接下國華人壽,都可洽談。
台灣之聲
 
文章: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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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IFRS上路 再等等

文章印刷平 » 週五 3月 25, 2011 10:22 am

保險業IFRS上路 再等等
2011-03-25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王立德/台北報導】
 壽險業因應利差損的喘息期至少還有5年。金管會主委陳裕璋首度表示,保險業適用的IFRS4第2階段,國際上不會這麼快訂出來,就算確定,金管會也會考量國內保險業實際狀況來決定是否適用。陳裕璋說:「國際會計準則也沒說一定要這麼做」。

 證期局長李啟賢表示,我國將在2013年與國際會計準則全面接軌,但國內仍有自己的財報編制準則,有些公報可慢一點再適用,同時國際對IFRS4仍有很多意見,不會那麼快確定,就算確定也有2年緩衝期,因此從今年起算,保險業應還有5年以上喘息期。

 今年保險業已全面實施40號公報,等同於IFRS4的第1階段,將保單分類及作法定準備金適足性的表達;但真正影響重大、且可能讓壽險業面臨龐大利差損增提問題的,是第2階段,即用無風險利率去試算準備金適足性,屆時才有外界擔心增提數千億元準備金問題。

 陳裕璋表示,IFRS4第2階段仍在討論中,不認為會很快訂出結論,主要是各國都對此有很多意見,就算第2階段內容確定,也會針對我國國情,在會計處理上謹慎全盤處理;IFRS實施期程是有彈性的,各國都有裁量空間,金管會會依國內保險業實際經營狀況,決定適用IFRS4第2階段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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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2月 03, 2009 10:50 am

IFRS租賃草案 衝擊通路業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3月 30, 2011 7:48 pm

IFRS租賃草案 衝擊通路業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1.03.30 03:49 am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去年公布國際會計準則(IFRS)租賃草案,引入租賃成本費用資本化概念,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素雯表示,連鎖咖啡店、量販店等通路業,負債可能暴增,而擁有許多不動產出租的國內保險公司,資產可能大增。

IASB目前仍在蒐集各界對租賃草案的意見,預計今年第二季將會正式定案公布,業界評估,將在2014年生效。林素雯表示,國內出租、承租行為較多行業,須注意租賃草案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

她指出,目前採用的會計準則規定,承租人付給租金後,只要在當年財報中認列為租金費用即可;但租賃草案則將計算複雜化,承租人在合約期間的應付營業租賃費用,都要列為潛在負債,列入流動負債之中。

大型通路商、連鎖咖啡店、量販店等這種通路業,店面往往都是向他人承租,未來每年編財報時,就須同時認列「攤銷費用」與有效利率的「利息費用」,她說,負債可能暴增,當然也會增加會計計算成本。

出租人以後也不能再「收多少、認多少」,而須將合約期間的可能產生的收租費用列在資產中。林素雯指出,國內保險公司擁有許多租賃不動產,甚至可能擁有上千筆租賃合約,新租賃公報生效後,必須將幾千份合約的應收租賃款入帳,也須列出無形資產負債與攤銷問題,計算方式非常複雜。

雖然以租賃草案來計算資產,可能會一下墊高出租人的資產數字,但她提醒企業注意,獲利並不會因為租賃資產增加而變動。一下拉抬資產價值,反而可能因股本過大而造成每股盈餘(EPS)變少,降低資產報酬率。

林素雯指出,根據IFRS租賃草案的規範,生效後將沒有豁免,只要在準則生效時仍有效的租賃合約,就須全部追溯處理。

林素雯建議企業,應掌握租賃草案的發展,雖然不見得要因會計準則改變而轉換營運模式,但須注意合約條件可能牽動財報呈現方式。未來企業前端訂約者,在訂立合約之前,可考慮簡化合約租賃條件,以減少可能造成會計成本。

【2011/03/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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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號公報上路 迴轉利益須提特別盈餘公積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4月 07, 2011 10:29 am

34號公報上路 迴轉利益須提特別盈餘公積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4.07 04:12 am

34號公報今年上路,過去多提呆帳損失準備的銀行,今年可能會產生迴轉利益,為避免這些突然新增的利益,分配到股東口袋,金管會決定要求銀行須全數提特別盈餘公積,不能列當期損益。
據了解,若以金管會當初依98年數字估算結果,大約有十家銀行,有可能出現沖回利益,必須依金管會規定,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因應今年上路的第34號公報,金管會去年發布修正銀行資產損失準備提列辦法,從今年起,銀行正常放款必須提列0.5%的呆帳損失準備,金管會預估全體銀行因此須增提260億元損失準備。

金管會昨(6)日表示,從今年開始,全體銀行須提列的損失準備是會增加,但並不是所有銀行都會增加,有部分銀行因過去採取較保守的作法提列較多的準備,新規定上路後,須準備的提列反而減少。

如果去年底以前提列的準備,高於今年第一季開始依新規定須提列的準備,多出的部分,就會產生迴轉利益。

為避免這些迴轉利益,直接列為當年度損益,被分配掉,金管會上周四(31日)特別預告一項新規定草案,明訂銀行因34號公報新規定上路,帳列備抵呆帳高於公報規定應提列的減損金額,所產生迴轉利益,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包括須依證交法第41條規定,將這些迴轉利益(稅後),提列相同數額的特別盈餘公積。

證交法規定,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對於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得以命令規定其於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外,並應另提一定比率的特別盈餘公積。

金管會表示,這是首度引用證交法第41條規定,要求銀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前也曾依41條規定要求證券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銀行則是首次。

至於這些特別盈餘公積的用途,金管會也規定,銀行對於這些特別盈餘公積的使用,有虧損者,可以用來填補虧損;或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50%,可以比照法定盈餘公積,用以撥充資本。

金管會新規定,除適用銀行,也適用信合社。信合社則是引用信合社法第24條規定,要求信合社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011/04/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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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風管委會 強制設立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5月 27, 2011 10:02 am

保險業風管委會 強制設立
2011/05/27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台灣金融業面臨過度競爭、IFRS新會計制度的挑戰,如何走出困境極待解決。台灣大學金融中心與台灣金融教育協會25、26日舉辦「2011 NTU IEFA經濟金融會計國際研討會」,本屆主題訂為「債務融資與公司治理」,討論議題涵蓋學術與實務面,內容多元,26日以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為主軸。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昨(26 )日指出,為強化保險業重視風險管理,今年將強制所有保險業者在董事會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

不僅如此,去年已經實施的「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接下來也將訂入法令之中,列為保險業的內稽內控項目,如有違反者,將會罰則。

曾玉瓊表示,目前保險業的風險管理,還有一些需要加強之處。一、風險胃納與風險限額量化計算還可精進;二、目前巨災風險衡量的經驗與資料不足;三、部分公司尚未設置風險管理部門;四、各公司風險管理編制人力普遍不足;五、必須強化溝通,讓業界高層即時知悉及充分掌握風險管理情況;六、即早建立風險管理作業規範及模型,減少對再保險人風險管理技術的依賴。

保險局非常重視保險業者的企業風險管理(ERM),在民國97年時,保險局長黃天牧帶隊,一一去看各公司建置ERM的情況。98年訂定風險管理實務守則,99年開始實施,今年第一季,也請大家來回報實施的情況。

由台大金融中心主辦的2011台大經濟金融會計國際研討會,昨天有一場座談會主題是「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與趨勢探討」,由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賴清祺擔任主持人,邀請曾玉瓊、政大風管系教授張士傑、新安東京海上產險風控長林榮泰、富邦金控風控長張麗鵬擔任與談人。

曾玉瓊說,原本法令規定保險業「宜」在董事會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但金管會希望業者強化風險管理,因此,今年將把「宜」改為「應」,也就是強制大家都要設立。曾玉瓊表示,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主要希望保險公司由上到下,都重視風險管理。

曾玉瓊說,將會請保險業者做「壓力測試」,瞭解在不同風險下,評估自留損失會有多少、準備金、資本是否會不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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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入帳法 金融業盼自選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5月 31, 2011 9:18 am

不動產入帳法 金融業盼自選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5.31 03:28 am


金管會昨(30)日召開內部會議,討論初步蒐集的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不動產如何入帳外界意見,多數企業及各業公會均主張,應由企業自選成本法或市價法,各國也多採取企業自選作法。

主管機關擔心市價法的鑑價是否嚴謹、會否有操縱空間等問題,有業者建議,主管機關可以訂定相關配套,對採市價法的企業訂出一些嚴謹的條件,以解決疑慮。

我國將於2013年與IFRS接軌,有關不動產究竟如何入帳問題,金管會本周四(2日)將召開公聽會,為求慎重,金管會內部昨天特別召開會前會,先針對已收到的外界建議案,進行討論。

金管會官員表示,昨天僅初步交換意見,但最後決定,要等到公聽會後綜合考量。

金管會強調,不動產不論採用成本法、或市價入帳,均符合IFRS的規定。

據了解,有部分企業及機構事先將意見送到金管會,多數都是主張應由企業自行選擇採用成本法或市價法。

各國作法多數也都是由企業自行二選一,而且,企業在可以選擇情況下,採用成本法的反而居多數。

業者表示,這可能跟IFRS對於採市價法者,有一定的前提條件有關,如公司如果要依市價法入帳,其公平價值必須是要能可靠衡量的,其方法可能比成本法複雜。

據了解,昨天金管會內部會議中,銀行局及保險局也反映金融業意見,希望能讓業者自行選擇採用市價法或成本法。

官員表示,周四的公聽會主要是討論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編制準則修正案為主,且草案是採成本法,至於是否需要分不同產業,作不同規範,未來須再作進一步討論。

不過,從各界向金管會提出的意見來看,多數都是希望不論任何產業,都應讓企業自行選擇採成本法或市價法。

【2011/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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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上路 8大行庫淨值減少近千億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6月 02, 2011 10:24 am

IFRS上路 8大行庫淨值減少近千億
2011-06-02 01:07 工商時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IFRS上路牽動人事福利費衝擊,將使8大公股行庫淨值減少合計近千億元。根據8大行庫內部初估,在非投資不動產價值僅能以成本法認計,加上退休金、13%優存等跨年費用必須一次提足,合計8大公股行庫淨值將減少近千億元,影響大於先前上路的34號公報。

 除了大型行庫,其他多家民營銀行也因各種「疑難雜症」,對IFRS上路憂心忡忡。據透露,繼證期局將專案討論不動產價格認列方式並舉辦公聽會,本周五金管會也將召開「研商銀行業導入IFRS實務問題」會議,由主委陳裕璋主持。

 銀行主管透露,金管會在開會通知特別表達「場地有限」,限制「每家銀行僅以1名出席代表為限」,並建議銀行最好由負責IFRS導入的專案負責人出席。

 目前國銀面對IFRS上路所受的衝擊不同,大型行庫光人事福利費部分,合計就將近千億元,主要原因來自原本可以分年提列的費用,根據IFRS的要求,在實施首年便須一次提完,使得在資產負債表關於人事福利費的負債大增,進而減損保留盈餘乃至淨值。

 影響所及,未來8大公股行庫放款能量將受影響,金融圈高層指出,由於對單一企業或產業放款比重上限與淨值高度相關,未來行庫向外展業將大幅受限制。

 以台銀、土銀為例,2家行庫合計受衝擊的金額就超過500億元,一方面是這2家公營行庫採用退休金舊制的員工人數為8大行庫之冠,且員工全部退休金均適用13%優存,所以受到的衝擊最大。

 相關人士分析,8大公股行庫相關衝擊原本可用房地產市值增值部分攤平,以房產最多的台銀、土銀、合庫為例,初估3家行庫若按市價估計,旗下不動產可為淨值挹注金額合計約900億元,但若僅限投資用不動產可按市價認列,其他均按成本法,對淨值挹注金額僅約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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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本列帳 今公聽會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6月 02, 2011 10:32 am

不動產成本列帳 今公聽會
2011-06-02 01:07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1)日強調,針對推動IFRS,金管會初步想法是所有產業帳上不動產以成本列帳,但金管會今天將舉行IFRS公聽會,願意廣納各界意見,歡迎各公司及公會代表就此專業問題充分討論。

 但陳裕璋也「提醒」,上市櫃公司和金融業若想積極推動不動產以市價列帳,要檢視自己的想法「是否成熟」,是否對IFRS及國際制度了解夠清楚;陳裕璋分析,國際上對不動產採市價列帳規定相當嚴格,不是隨便都可採用。

 陳裕璋進一步指出,英國只有4%的公司帳上不動產採市價列帳,大陸有3,0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僅20多家不動產可採市價表示,金管會初步評估,若要在2013年完全接軌IFRS,採取過去成本列帳的原則,推動會較為簡單。

 立法院財委會視察櫃買中心,陳裕璋也再度對IFRS新制表達個人的看法,強調證期局已經組成服務中心,有20多位專人負責檢視1,200多家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的進度,銀行局、保險局、檢查局也派員協助,務求金融業等都能順利接軌。

 陳裕璋並承諾,自己將親自與銀行座談,協助銀行業接軌IFRS。

 陳裕璋強調,金管會設有多個清楚、明確的「里程碑」,會一步一步檢視所有企業準備IFRS進度,且是逐家公司確認進度,目前看來,已完成的里程碑仍趕得上2013年全面接軌IFRS。

 證期局長李啟賢也說,各公司都要定期申報準備的情況,一旦有公司的進度落後,就會要求公司召開董事會,決定應補上的程序,追上進度。

 陳裕璋強調,上市櫃公司及金融業明年首季開帳,就必須訂出符合IFRS的科目及基本會計準則,所以金管會今年第3及第4季就要確定所有財務會計原則,其中不動產列帳部分,金管會的方案是全數依成本列帳。

 陳裕璋表示,有企業在中國大陸的不動產、固定資產用成本列帳,在台資產卻想用市價列帳,以增加淨值爭取上市,金管會內部已確定,同一集團各海外子公司須用同一套會計標準,如果中國大陸子公司用成本法,台灣也應用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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