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收5天 丁民峰吐1400萬出籠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王長鼎/新北市報導】 2011.09.08 02:59 am
欠稅大戶、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上周五因違反禁奢規定,被板橋地院裁定管收,為了重返自由,昨天委託友人繳清了欠稅案第一期的一千四百萬元,並將分廿九期,償還剩餘的二千九百萬元;板橋執行處認為計畫具體可行,昨晚九時許釋放他。
丁民峰本月二日被送往台北看守所管收,五日即因胃出血,被送到亞東醫院戒護就醫,當晚就開刀。板橋執行處表示,丁民峰被管收期間,不斷和律師討論還款計畫,昨天中午委託友人帶一千萬元現金,和四百萬元支票到執行處,先還清明年三月即將到期的欠稅,這一千萬現金是以一個大的黑色布袋裝著,因金額龐大,執行處還派人「護鈔」到台銀存款。
丁的委任律師並提出新的還款計畫,表示將以每月一百萬元,分廿九期償還剩下的兩千九百萬欠稅;丁以他在北市八德路四段的診所,和新北市新店區的豪宅當擔保品,兩間不動產市價約五千四百萬元,設定抵押權三千三百萬元。
執行處認為丁已先償還舊款,提出的計畫和擔保品也具體可行,因此同意釋放他。執行處昨晚間八時許到亞東醫院確認,晚間九時許發出釋放通知書。
執行處說,丁的禁奢令仍然有效,但丁的律師表示,他因工作關係常南北奔波,若不能搭高鐵或飛機,很浪費時間,希望放寬禁奢範圍;執行處請律師提出正式申請,若合情理會考慮放寬,但仍不能有吃大餐或投資等行為,否則仍違反禁令。
丁民峰因涉嫌逃漏所得稅和汽車牌照稅、燃料稅約五千萬元,被移送強制執行,成為禁奢對象;後來償還部分欠款,但總計仍欠四千三百萬,日前搭凌志名車被逮到,因已違反禁奢令,執行處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2011/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