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產險搶保單 涉假理賠付車商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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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產險搶保單 涉假理賠付車商回扣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3月 29, 2012 9:15 am

頭版新聞
2012-3-29 自由時報

明台產險搶保單 涉假理賠付車商回扣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被檢舉利用員工當人頭,製造虛擬事故,申請假理賠,員工上繳理賠金充作公司「統籌款」,做為支付給合作汽車經銷商高層的回扣。北市八德路監理處附近產物保險公司林立,圖為明台產物保險的通訊處。(記者方賓照攝)
員工當人頭 申請理賠作回扣

〔記者林慶川、呂清郎、王孟倫/台北報導〕汽車產險界將掀大風暴!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被檢舉利用員工充當人頭,製造虛擬事故,利用「任意汽車險」申請假理賠,員工上繳理賠金後由公司充作「統籌款」,做為支付給合作汽車經銷商高層的回扣,及公司內部的公關費用,犯罪行為超過十年,調查局已約談部分涉案員工到案。

此看似產險公司內部掏空案,可能也是汽車險保費逐年調高的原因之一。依規定,當任意汽車險損失率高於六十五%時,就屬於出險率過高,保費可能調高;去年任意汽車險損失率約六十%至六十三%。

去年九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獲本案檢舉,十一月就陸續約談明台產險員工,預計近期將發動另一波大規模約談行動。

據指出,目前汽車險佔產險業務超過五成,車商見有利可圖,旗下會成立保險代理人公司,民眾買新車時,業務員會順勢招攬購車險,車主若同意,業務員會轉由保險代理人接單,再將保單轉給產險公司。

產險給車商高佣金 招攬車險

而產險公司的汽車險保單,其主要來源是汽車經銷商,汽車經銷商遂一再要求提高佣金率,佣金甚至曾高達卅%以上,金管會介入後,車險佣金上限已改為十八.四%,但產險公司之間競爭激烈,導致除了正常佣金外,還有所謂的「undertable」(暗盤、回扣)陋規。

但因這筆回扣無法正常出帳,據悉,明台產險就要求名下有車的員工必須「輪流充當人頭」,以供公司偽造「任意汽車險」的出險紀錄。

手法是,假裝員工的車撞到人或發生擦撞,以製作任意險中的「第三責任險」等出險紀錄,員工只須提供行照、駕照供影印,再於「出險報告書」、「賠款同意書」簽名、蓋章,剩下的手續就由公司「跑流程」辦理賠;當理賠款匯進員工帳戶,員工當天就須提出,將它交回公司,款項交回公司後被稱為「統籌款」,由公司高層統一運用。

因洗錢防制法規定,同一帳戶在同一天進出累計一百萬元以上,金融機構必須通報調查局,所以明台產險每次撥至員工帳戶的理賠款,大約在八十至九十萬元之間。

理賠金全當統籌款 公司運用

據悉,明台產險為爭取汽車經銷商的合作,除了汽車經銷商賣出汽車險可向明台產險抽取佣金,為了進一步巴結汽車經銷商的高層,明台私底下會從這些「統籌款」,依汽車經銷商每月賣出的業績量,再給予二%的回扣。舉例來說,若車商當月協助賣出一億元的汽車險保單,即可獲得兩百萬元的回扣

律師黃文明指出,下令製造假理賠掏錢的產險公司高層,恐涉背信、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至於收受款項的車商,若收錢後有損及公司權益,也恐有背信之嫌,但仍須釐清詳細的犯罪事實,才能確定所涉罪責。

明台:不違規付佣 嚴審理賠

明台產險昨天聲明強調,該公司車險業務一直都依照產險業者間所訂的自律公約,絕不會違規提供高額佣金,至於理賠相關作業內控,也都嚴格審核,加上員工教育訓練及高標準管理,更是一切以維護保戶權益為優先,有關該公司員工與汽車銷售商業務人員勾結,製造假理賠以不法獲取保險理賠金,應非屬事實。

金管會則表示,不便針對個案發表評論,但強調保險公司與相關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法令規定,若確有不法情事,除相關刑事責任外,將會根據「保險法」規定,給予必要且嚴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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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規則! 高抽佣加回扣 產險A錢搶保單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3月 29, 2012 9:20 am

社會新聞
2012-3-29 自由時報

潛規則! 高抽佣加回扣 產險A錢搶保單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爆發利用員工充當人頭來申請假理賠案,涉案公司恐不止明台一家。(記者方賓照攝)
產險界「剉咧等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爆發利用員工充當人頭來申請假理賠案,據指出,這只是冰山一角,在汽車產險界,以此方式籌款以支應回扣給汽車經銷商的作法,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明台案爆發後,這種「潛規則」的陋習將逐一浮出檯面,預料將有更多家產險業者被調查。

近年來,產險界競爭激烈,業者進行幾近「割喉式」的高抽佣爭奪客戶,雖然金管會介入後,強制規定佣金上限為18.4%,但為了爭取保單,產險公司仍各出奇招,除了佣金,私下再另給回扣,但因這筆款無法出帳,大多數只能用不法手段籌款支應。知情者說,「這是產險界的歷史共業!」並認為,「一旦查起來,產險界恐難有倖免!」

據悉,調查局偵辦明台產險案,訊問充當人頭的員工後,才發現這種「假理賠、真挖錢」的手法,可能是產險界的普遍現象。

老員工帳戶進出千萬

明台產險公司有一千多名員工,有車員工大多被要求充當假理賠人頭,調查局遂先鎖定追查車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員工,這部分可能超過400人;據悉,若加上車籍登記給配偶,或親友名下的員工,涉案者恐不只此數。

據悉,有1名明台產險員工,在公司服務10多年,已為公司充當無數次人頭,帳戶內被匯入超過上千萬元理賠金,但全數上繳,沒一毛進自己口袋。

這位明台產險員工坦言,為了保住一份工作,只能配合公司政策當假理賠的人頭,如今被查到不法,大家都很無奈。

汽車經銷商佣金18%

據指出,汽車經銷商合作的產險公司很多家,汽車業務員賣車時若接到保單,汽車經銷商可自由分配對各產險公司的給單比率,導致各家產險公司通常會給汽車經銷商18%的佣金。

一般來說,汽車經銷商自家成立的保險代理人公司可能抽成8%,拉到汽車險保單的業務員抽10%,若汽車經銷商介紹車主自行向產險公司投保汽車險,產險公司也會將原本要給汽車經銷商的佣金,退給車主,產險公司的利潤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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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明台產險 7年前賣給日商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3月 29, 2012 9:21 am

社會新聞
2012-3-29自由時報

小檔案/明台產險 7年前賣給日商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成立於1961年,原為本國產險公司,霧峰林家為大股東,市占率曾衝高到國內產險業第2名,僅次於富邦產險;後來在金控公司成立潮流下,加入第一金控旗下;2005年9月由日商三井住友海上保險集團接手,正式成為外商產險公司。

明台產險2010年底的資本額為25億元,全年保費收入97億元,截至去年底,為國內市占率排名第4的產險公司。

至於母公司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為2001年10月由三井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及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合併而成,總公司設於日本東京,2010年底的資本額為1395億日圓(約合16.8億美元)。(記者呂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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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爆料 明台無事故出險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3月 30, 2012 12:24 pm

社會新聞
2012-3-30 自由時報

〈假理賠疑雲〉民眾爆料 明台無事故出險
〔記者林慶川、呂清郎/台北報導〕又扯上明台產險!台北市民David昨向本報投訴,他母親名下的一部小轎車,曾透過汽車業務員向明台產險公司投保汽車險,期間不曾申請事故理賠,竟有出險紀錄,而偽造的理賠文件漏洞百出,明台卻仍核款給車商旗下的維修廠,審核過程寬鬆,懷疑明台有員工與汽車經銷商勾結。

更離譜的是,其理賠申請書上的保險日期是97年1月13日至98年1月13日,而肇事原因是「行駛不慎,撞及障礙物受損」,時間是98年1月12日下午2時30分,發生車禍時間竟在保險期限的前一天,怎麼看都不合理,明台產險公司不可能稽核不出來。

明台︰暫時無法回應

明台產險表示,針對這一個個案,須有投保人確切資料,才能到資料庫中查詢保單及相關資訊,在沒看到保單及相關資訊前提下,暫時無法提供說明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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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合法辦理各項業務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3月 30, 2012 12:26 pm

社會新聞
2012-3-30 自由時報

明台︰合法辦理各項業務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針對本報新聞「明台產險搶保單 涉假理賠付車商回扣」,明台產險昨日再發出聲明表示,根據該公司內部清查了解,自2008年1月簽訂自律公約後,依照自律公約的規範與精神經營產險業務,嚴格遵守法令並落實相關法律規定,合法辦理各項業務。

明台產險指出,該公司同時制定內部相關規則,徹底執行員工教育訓練及內部稽核控管,確無涉及任何不法情事,因此,目前其公司財務健全、營運正常,對保戶及往來廠商的權益絕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明台產險強調,有關報導相關內容,如果是在該公司簽訂自律公約之前發生,產險業務競爭激烈而致疏失不慎觸法等情形,並且檢調機關繼續進行偵查,該公司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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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車險理賠案 金管會指已處分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3月 17, 2013 9:38 am

明台車險理賠案 金管會指已處分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2013.03.17 12:00 am

針對明台產物車險假理賠案,金管會表示,該案違規理賠案件,自去年3月經媒體披露後,即行查核發現該公司車險理賠案件確有違反保險法令情事,金管會已在同年12月14日對該公司予以處分,自裁處日起3個月內,限制業務員人數、不得新設分支機構(分公司、通訊處)及送審任意汽車保險新商品及部分變更;另要求該公司議處失職人員;該公司已總經理及相關人員各處以減薪及申誡。

金管會指出,為避免保險業藉錯價、放佣,以達業務競爭目的,已在97年責成產險公會訂定自律公約,不得有上開情事。該公司於簽訂該自律公約後,尚無發現有類似違規案件。

金管會表示,本案除尊重司法機關偵辦外,並將積極配合辦理,未來若案關公司負責人或人員確有不法之情事,將依「保險業負責人資格條件準則」規定辦理,絕不寬貸。

【2013/03/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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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理賠案 金管會:已處分明台產險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3月 17, 2013 2:12 pm

自由時報-財經焦點2013-3-17

假理賠案 金管會:已處分明台產險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對於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涉嫌詐領理賠一事,金管會昨天表示,去年三月媒體披露後,即查核發現該公司車險理賠案件確有違反保險法令情事,並於去年十二月裁處,包括三個月內限制業務員人數、不得新設分支機構、送審任意汽車保險新商品及部分變更;另要求明台產險議處失職的人員,該公司已對總經理葉聰煌及相關人員處以減薪及申誡。

本報獨家報導,近幾年因產險業務競爭激烈,產險公司仰賴汽車經銷商拉保單,汽車業務員要求提高佣金,佣金曾一度高達三十%以上,後經金管會介入,佣金上限改為十八.四%。但產險公司除付出佣金外,還私下給予回扣,因回扣無法正常出帳,明台產險高層共謀詐領「汽車任意險」理賠支應,涉嫌找自家員工充當人頭,以虛擬事故詐領理賠金。調查局經年餘偵辦,認定明台產險高層集體主導犯案,涉案時間長達五年,共詐得四億三千萬元。

金管會指出,上述違規理賠案件發生於二○○二至二○○七年,為避免保險業藉錯價、放佣等,以達業務競爭目的,已於二○○八年責成產險公會訂定自律公約,不得有上述情事。明台產險簽訂自律公約後,尚無發現有類似違規案件。

金管會並強調,對於明台產險涉嫌假理賠案,除了尊重司法機關偵辦外,並將積極配合辦理,未來若相關公司負責人或人員確有不法情事,將依「保險業負責人資格條件準則」規定辦理,絕不寬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day-e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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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車險案 金管會已處分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3月 17, 2013 2:22 pm

明台車險案 金管會已處分
11:04:46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7日電)金管會表示,有關於明台產險假理賠事件,已經處分明台產險3個月內限制業務員人數、不得新設分支機構,包含分公司及通訊處,以及送審任意車險新商品及部分變更。

有關明台產物保險車險假理賠案,涉嫌以虛擬人頭,詐領保險金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查核發現,在民國91年到96年之間,確實有違反保險法令的情事。

金管會表示,去年12月時,已經處分明台產險3個月內限制業務員人數、不得新設分支機構,以及送審任意車險及新商品部分變更,另該公司也已經處分相關失職人員,包含明台產險總經理葉聰煌等人處以減薪及申誡。

金管會指出,為避免保險業藉錯價、放佣,以達業務競爭目的,在97年已經要求產險公會訂定自律公約,讓業者遵守相關規範。明台產險在簽訂該自律公約後,尚無發現有類似違規案件。1020317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30317004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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