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億的死差益應趕快退還給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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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億的死差益應趕快退還給保戶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三 11月 26, 2008 9:27 am

655億的死差益應趕快退還給保戶

655億的死差益(超收保費)屬於全體投保人應趕快退還給保戶,金管會主委陳樹、保險局長黃天牧不要再假借第五回生命表還沒有公佈,就繼續圖利壽險公司,趕快把655億超收保費退還給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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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08.11.26
保發分析:大型壽險獲利 靠死差益撐盤

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司營業利益主要來自保守估計死亡率及較高附加費用!保發中心昨(25)日公布壽險業利源分析,以96年壽險業營業利益611億元來看,死差益即有655億元,費差益則有177億元,但因為過去推出的高利率保單,到去年雖投資收益極佳,卻仍有194億元的利差損,降低了壽險公司的獲利。

 尤其是資產前5名的壽險公司,即國泰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ING安泰人壽及台灣郵政壽險部門,死差益及費差益為其主要收益,5家公司的死差益加費差益就有719億元,但由於大型壽險公司先前也推出較多高利率保單,所以去年利差損高達202億元,反而是中型壽險公司有利差益,但可能因為要競爭搶市占,中小型壽險公司都有費差損。

 保發中心分析,壽險公司在訂定各類保單費率時,通常會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各種情境,用較保守的假設作為費率計算基礎,因此所產生的保險費率,往往會超過實際的需要,壽險公司因而可從預定基礎與實際發生間產生獲利。

 例如國內用的生命表相對保守,保險公司收取保費時,預估保戶死亡機率比實際發生要低,保險公司就產生「死差益」,國內幾乎每家壽險公司都有死差益,所以整體合計有655億元,若調整生命表,讓其更貼近真實損率,則保費就可能調降,但壽險公司的獲利就會減少。
 至於保險公司以預定營業費用收取附加費用,若實際營運能更節源,就會產生「費差益」,由於中小型壽險公司往往削價競爭,給業務員或通路較高佣金搶市,所以多數有「費差損」。

 整體上,資產前5大壽險公司除了202億利差損及2億元其他損失外,其餘在死差、費差及解約益上,都有不錯收入,5家公司營業獲利584億元;相較於資產排名16名以後的小型壽險公司,除了有56億元的死差益及8億元的解約益外,其餘部分都是虧損,所以約15家小型壽險公司整體是虧損4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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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億的超收保費要趕快退還給我們

文章上當了 » 週一 12月 01, 2008 8:50 am

655億的超收保費要趕快退還給我們
政府不要再包庇財團了,我們已經被騙的很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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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降 壽險死差益達655億

2008年12月01日蘋果日報

【歐陽善玲╱台北報導】日前,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公布壽險業獲利來源,發現去年壽險業營業利益中,死差益高達655億元,不但有效彌補利差損部分,更成為壽險公司獲利大補丸。

台灣之聲電台負責人許榮棋批評,目前國內壽險業者使用的「第4回合生命表」早已過時,保險公司超收保費,毫無道理。
由於國人死亡率不斷下降,為充分反應實際狀況,先前保發中心就計劃編制「新生命表」,取代目前壽險業普遍使用的「第4回合生命表」,預估這項新編制,可使民眾保費降低不少。但講了快1年,卻還不見新生命表出爐。許榮棋直言,生命表過時,代表保險公司超收不合理保費行之有年,根本就是在維護既得利益者,應該直接廢除。


籲生命表定期更新
許榮棋說:「生命表應該定期更新,國內生命表卻一用就超過10多年,非常不合理。保險公司保費超收問題嚴重,要計算合理保費,生命表就要每年公布,只要實際死亡率比保險公司預期低,反映在保費上,都要收得更便宜。」
他強調,死亡率下降,已經購買保單的保戶卻得不到優惠,錢反而進保險公司口袋,成為獲利金雞母,實在離譜。
死亡率與保費高低相關,死亡率愈低、保費愈便宜。保險公司應依據實際死亡率、調整生命表,並逐年降低保費,而非以過時數據,持續向保戶超額收取。特別是今年來,壽險公司在投資匯損、及金融風暴下損失慘重,靠著死差益賺錢,也讓保戶難認同。
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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