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億的死差益應趕快退還給保戶
655億的死差益(超收保費)屬於全體投保人應趕快退還給保戶,金管會主委陳樹、保險局長黃天牧不要再假借第五回生命表還沒有公佈,就繼續圖利壽險公司,趕快把655億超收保費退還給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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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08.11.26
保發分析:大型壽險獲利 靠死差益撐盤
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司營業利益主要來自保守估計死亡率及較高附加費用!保發中心昨(25)日公布壽險業利源分析,以96年壽險業營業利益611億元來看,死差益即有655億元,費差益則有177億元,但因為過去推出的高利率保單,到去年雖投資收益極佳,卻仍有194億元的利差損,降低了壽險公司的獲利。
尤其是資產前5名的壽險公司,即國泰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ING安泰人壽及台灣郵政壽險部門,死差益及費差益為其主要收益,5家公司的死差益加費差益就有719億元,但由於大型壽險公司先前也推出較多高利率保單,所以去年利差損高達202億元,反而是中型壽險公司有利差益,但可能因為要競爭搶市占,中小型壽險公司都有費差損。
保發中心分析,壽險公司在訂定各類保單費率時,通常會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各種情境,用較保守的假設作為費率計算基礎,因此所產生的保險費率,往往會超過實際的需要,壽險公司因而可從預定基礎與實際發生間產生獲利。
例如國內用的生命表相對保守,保險公司收取保費時,預估保戶死亡機率比實際發生要低,保險公司就產生「死差益」,國內幾乎每家壽險公司都有死差益,所以整體合計有655億元,若調整生命表,讓其更貼近真實損率,則保費就可能調降,但壽險公司的獲利就會減少。
至於保險公司以預定營業費用收取附加費用,若實際營運能更節源,就會產生「費差益」,由於中小型壽險公司往往削價競爭,給業務員或通路較高佣金搶市,所以多數有「費差損」。
整體上,資產前5大壽險公司除了202億利差損及2億元其他損失外,其餘在死差、費差及解約益上,都有不錯收入,5家公司營業獲利584億元;相較於資產排名16名以後的小型壽險公司,除了有56億元的死差益及8億元的解約益外,其餘部分都是虧損,所以約15家小型壽險公司整體是虧損4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