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反海豚」發酵 理專薪酬少了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陳冲「反海豚」發酵 理專薪酬少了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2月 12, 2012 2:56 pm

陳冲「反海豚」發酵 理專薪酬少了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2.02.12 01:53 am


行政院長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提出「海豚理論」,要金融業全面檢討理財專員薪酬制度。元月起,金融業全面實施理專新薪酬制度,1個月下來,不少理財專員的業績獎金已減少一大半。


圖/聯合報提供

應金管會要求下,信託公會去年已修訂相關辦法,自今年1月起實施。

金管會指出,今年開始,銀行計算理專薪酬制度不能再只是業績掛帥,尤其不能只看產品賣出後的手續費收入有多少,若客戶對理專服務不滿意,或理專賣了風險屬性不符的產品給客戶,就要扣分、扣錢。

根據新制,銀行發放理專的浮動獎酬(主要是業績獎金)時,要同時評估財務以及非財務兩大指標,財務指標占獎金比重不得超過6成,非財務指標不得低於4成。

為避免理專因為高獎金誘因,發生不當行銷情事,手續費收入在財務指標中的占比,還要低於50%。

銀行財富管理業務主管解釋,過去銀行為了衝刺業績,理專人員業績獎金「幾乎8成左右都連動到手續費收入」;但現在手續費收入最多只占發放獎金比重的3成,如果理專人員的「非財務指標」表現不好,例如有客訴,還要再扣分,獎金也會下降。

有家外商銀行去年底提前實施,結果在業績相同的前提下,理專的業績獎金幾乎統統少一半;本國銀行理專自今年1月起實施新制,狀況也差不多。

銀行主管表示,這項新制度除了全面壓低理專薪酬之外,也會影響到銀行財富管理業務的手續費收入。但過去在銀行高獎金誘因下,理專「跳槽」狀況頻傳;現在不管換到那家銀行,獎金計算方式都一樣,應該也可壓抑理專的跳槽風。

什麼是海豚理論?

2008年金融海嘯時,不少連動債投資人損失慘重。當時擔任金管會主委的陳冲提出「海豚理論」,他主張,理專不能光是賣出產品就能獲得高額獎金,就像海豚一跳上來,「訓練師就給魚吃」。

陳冲說,海豚理論像發「立即獎」,員工表現好,公司馬上給獎,就像海豚演出精采,馬上就有魚吃;但薪酬只與業績百分百連動,卻不看其他指標,理專可能會為了業績過度或不當向客戶推銷產品,短期業績會很好看,但長期下來可能會後患無窮。

【2012/02/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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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躉繳險買氣 首年佣金擬改分3年給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2月 28, 2012 1:44 pm

壓躉繳險買氣 首年佣金擬改分3年給
2012/02/25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為壓抑躉繳險買氣,提高國人平均保額,金管會出重手!金管會保險局強烈暗示壽險業,要管理壽險業務人員佣酬制度,壽險公會將修改相關規定,未來業務人員銷售躉繳險,原本首年度就可拿到的佣金,將改為「分三年給付」。

壽險業者指出,新制上路後,將嚴重衝擊「銀行保險」通路業績。因為目前市售各型躉繳險,包括躉繳「養老險、萬能險、利率變動型年金」,最大通路就是透過銀行銷售。

目前的躉繳險保費收入,約占壽險業全體保費收入約4成。以去年市場新契約保費收入9175.87億元來看,銀行保險通路貢獻了5081.47億元,占比達55%;其中約9成、4500多億元,都是躉繳險保費進帳。

但金管會認為,民眾買這種短年期躉繳險,只是搬動銀行存款,性質是買理財商品,不是買保險;而且儲蓄性質重的躉繳險保費高,民眾能買到的保額多半偏低。

雖然也有學者主張,台灣人的保額並不低,依照壽險公會統計,去年「歸戶後」的台灣每人平均保額,已經達到136萬元;但是保險局還是主張,應大幅提高國人平均保額。

金管會已要求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研究報告,保發中心在「引導保險業推展保障型商品」報告中直指,銀行通路銷售過多儲蓄型及理財型商品,是造成國人平均保額無法提高的主要原因。保發中心建議,應將業務人員佣酬制度,改為「遞延」制,如果要賣「儲蓄性質重」的保單,其遞延佣金比率應該最高。

壽險公會內部已研議,針對台、外幣躉繳養老險、利變年金及萬能險等3類保單,將「遞延」業務人員首年度銷售佣金。

目前躉繳險的首年度佣金約1%,也就是賣出100萬元保單,業務人員可拿1萬元;今後分三年拿,一年約可拿3333元。本案將等壽險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報金管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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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愈來愈長壽 年金險給付恐減二成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2月 28, 2012 1:52 pm

保戶愈來愈長壽 年金險給付恐減二成
2012/02/24 09:19
第二回合生命表出爐 7月起實施 保費最高調漲24%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台灣人愈來愈長壽,金管會昨(23)日發布台灣壽險業第二回合年金生命表,預計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民眾已經購買的年金險保單,所領年金恐會縮水,縮水幅度最高達二成。

如果民眾購買的是即期年金險,相同保額之下,保費也會漲價,金管會指出,男性漲7%~20%;女性漲8%~24%。

市面上主要銷售的年金險,都是利率變動型年金。壽險業者表示,利變年金商品如果現在還在累積期(繳費期),尚未開始領年金,只要開始領年金的時間落在今年7月1日以後,所領都會縮水,縮水幅度從7%~20%不等。

假設民眾購買年金,原本預期退休後開始領年金,每年可以領2萬元,但因新年金生命表實施,實際上可以領到的金額,可能只剩下每月1.6萬元。

年金險的概念,就是「活得愈久、領得愈多」,只要活著,壽險公司每年都必須給付年金給保戶。保戶愈來愈長壽,壽險公司付出的錢也愈來愈多,使業者面臨「長壽」帶來的經營風險。

金管會指出,鑑於壽險業現行適用的年金生命表自86年頒布至今已15年,且該生命表的部分年齡死亡率,高於台灣地區簡易生命表,有重新檢討編製必要,因此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依業界經驗檢討研究,編制第二回合年金生命表。壽險公司年金保單,都須以此計算費率以及給付。

金管會表示,第二回年金生命表的死亡率,較貼近台灣居民死亡率的實際狀況,可適度反映壽險業經營年金保險所面臨的長壽風險,有助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確保清償能力。

壽險公司表示,國人很少購買即期年金,大多數都買利變年金,利變年金的累積期,至少都要十年。以利變年金最近幾年才開始流行來看,大多數人都還在「累積期」,尚未開始領年金。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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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銀行通路戰 開打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2月 28, 2012 3:06 pm

壽險銀行通路戰 開打
2012-02-28 01:18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3大壽險公司銀行通路競爭情況

 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為搶銀行通路每年約6,000億元的新契約保費而使盡全力。南山人壽去年在銀行通路祭出高保額折扣,富邦人壽已在2月初跟進,國壽則發信給主要銀行通路,強調今年市占率絕不能下降。

 包括中國信託銀行、花旗銀行、台新銀行、永豐銀行、兆豐銀行、華南銀行等都成為壽險公司全力固樁的通路,除了提高保單的各項折扣,提升對保戶的吸引力,壽險公司也提供通路回饋禮等資源,保戶投保達一定金額即送現金禮券,讓銀行強化與客戶的關係。

 壽險公司拚市占率,要讓高保額保戶「有利可圖」,新台幣躉繳7年期養老險,年化內部報酬率(IRR)目前達1.87~1.9%,若保險金額逾500萬元,可有高保額的保費折扣0.5%,加上ATM轉帳折扣1%,每10萬保額送500~1,000元現金禮券,保戶算下來每年IRR可拉高到2%以上,每500萬元每年相當可多賺2~3萬元利息。

 3大壽險公司為競逐今年新契約保費冠軍,年初就開始使盡全力,去年南山人壽對躉繳養老險「鑫富利」祭出高保額折扣,保險金額達500萬元即可折扣0.5%,南山人壽副董杜英宗團隊更積極拓展如花旗銀、中信銀等通路,今年起南山人壽在銀行通路的新契約保費已達20~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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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通路壽險佣金 每年逾百億元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2月 28, 2012 3:07 pm

銀行通路壽險佣金 每年逾百億元
2012-02-28 01:18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國內銀行業者透露,去年第4季不少理專主力轉往保單銷售,各銀行保費佣金收入都較前年成長2成以上,去年銀行保險佣金收入第一名應仍是中國信託銀行,第二名是花旗(台灣)銀,第三名則是台新銀行。

 銀行業者估算,整體銀行通路去年從壽險公司賺到的佣金收入約120~160億元,中信銀、花旗(台灣)銀、台新銀佣金收入各在20~40億元間,兆豐銀、華南銀、永豐銀、彰化銀佣金收入則各約10億元。

 至於國泰世華銀、台北富邦銀新契約保費貢獻極高,但因多數是銷售同家金控的壽險公司商品,佣金收入相對較少。

 壽險業者表示,躉繳養老險、利變年金對新契約保費貢獻極大,但佣金相對較低;若是醫療險、終身壽險,佣金就高出數倍,所以不少壽險公司也開始培訓理專,銷售保障型等佣金較高的商品。

 銀行業者表示,金融海嘯以前,結構型商品銷售極佳,佣酬也不錯,尤其愈複雜的商品,佣金愈高,但在金融海嘯後,銀行局訂定新規範,銀行目前無法對一般消費者銷售結構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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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通令 行銷保單 禁用銀行名義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3月 28, 2012 6:46 pm

金管會通令 行銷保單 禁用銀行名義
2012-03-28 01:11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金管會銀行局昨(27)日表示,客戶未來若接到以「銀行」名義行銷保單,可向銀行局或保險局申訴。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也表示,未來銀行行銷保單必須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公司為名義,否則將處以糾正或罰款

 由於立委反應,常有民眾已拒絕銀行行銷電話,但仍接二連三接到同一銀行的電話行銷,要求銀行局嚴管;銀行局長桂先農日前承諾,要立即了解銀行是否有行銷過當的行為。

 銀行局昨天強調,若民眾表明不願意接受電話行銷時,銀行應儘速停止該業務的招攬或促銷;同時銀行行銷信用卡及貸款,不得在電話線上成立交易,必須以書面契約進行。

 邱淑貞表示,由於銀行接到客戶拒絕再接到行銷電話後,必須進行資訊註記,需要約1周以內的合理時間,若民眾拒絕後,2~3天內再接到同一銀行的電話,應是資訊系統仍未反應到各單位。

 但若逾1周以上,仍持續有電話行銷,則銀行局將予以糾正;若情節嚴重,代表銀行內稽內控不佳,銀行局依規定可對銀行罰鍰200~1,000萬元。

 至於銀行銷售保單,不得用以銀行名義辦理電話行銷,邱淑貞說:「不希望客戶是因為信賴銀行而購買這項商品」。她指出,若銀行仍以銀行名義行銷,將依保險局法令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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