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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理賠該注意8件小事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11月 20, 2012 4:38 pm

快速理賠該注意8件小事

‧理財贏家雙月刊 2012/11/16
如果能事先搞清楚申請理賠時,需要哪些文件,先向相關單位申請,不僅省時省力,也不會耽誤到申請理賠的時間,或者拿不到理賠金。

【文/葉念真】

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生病住院一出院之後,想申請保險理賠,不是發現文件不符合規格,要不就是文件不齊全,醫院來回跑好幾趟,不僅麻煩又浪費時間。如果能事先搞清楚申請理賠時,需要哪些文件,先向相關單位申請,不僅省時省力,也不會耽誤到申請理賠的時間,或者拿不到理賠金。
可是很多人一想到保險理賠那麼專業、要準備的文件那麼多,就覺得很麻煩,統一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經理、國際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徐采蘩表示,需要理賠時可以請保險業務員幫忙,但申請理賠事先該準備什麼樣的證件,或是需要留意什麼事項,最好還是花點時間了解,以確保自身權益。

手上有多家保單 花時間整理記錄

徐采蘩說,每一種保險理賠都有基本的文件(詳見表),通常保單條款會有註明,但若能先將這些文件準備好,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有些保戶不只買一份保單,例如公司團保、學生平安保險等,此時可打電話詢問各家保險公司應備文件,並整理記錄成備忘錄,例如:

1.診斷書共5份 2.收據正本1份(正式收據正本只有1份);收據副本需要5份等等。以此類推。

要留意的是,有些保險公司理賠申請可使用副本,但是必須加蓋醫院章,你可以先問清楚備妥。至於診斷書,有人會擔心手術名稱若跟保單條款不同,可能會造成無法順利申請到理賠。

徐采蘩認為,現在理賠普遍,通常照實寫即可,但有些保險公司要求手術名稱需符合條款內容,你可以先跟醫生溝通,並且將條款內容影印給醫生參考,看狀況比較符合哪一項手術名稱,方便醫生填寫。

如果你發生事故的地點是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地區,除了需要準備保單條款所列的文件外,還必須檢附含出、入境戳章的護照,以及海外就診完整的病歷資料。若是申請身故或殘障理賠金,各項文件需要先經駐外單位認證,才能送到保險公司作業。

發生事故10日內盡速備妥文件

當你備妥文件,準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徐采蘩提醒,有以下8點事項需要注意:

1住院時,診斷書及收據必須寫明住院「起、迄時間」及「住院共幾日」字眼。

2保戶若先住院再往生,因為住院期間理賠金受益人是被保人,因此同時申請住院及身故保險金時,住院期間的理賠金視為被保人遺產,需備「所有繼承人資料」,而身故保險金則是「受益人資料」。

3曾改過名字的人,倘若保單受益人名字是舊名字,必須檢附變更名字的證明文件;若此受益人同時在該保險公司有其他保單,名字亦需同時辦理變更。

4.癌症險理賠申請需注意附上病理切片報告,診斷書上則需有「惡性腫瘤」或「癌症」字眼。

5.殘廢給付需有「認殘證明書」或「殘廢診斷書」。有時保戶會認為自己已殘廢,但醫生的診斷認為,只要透過復健不至於殘廢,而不願意開「認殘證明書」或「殘廢診斷書」,此時,保戶應先跟醫生溝通,讓醫生了解你的難處。

6.針對意外醫療或意外住院申請骨折理賠金,需附上「X光片」,方便保險公司認定骨折。

7.申請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時,要特別注意條款「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定義。通常罹病的程度,必須符合保單「定義」的標準,並提供醫師診斷證明書及病理檢驗報告或外科手術證明文件後,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8.申請理賠必須在事故發生後的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理賠金。保險公司要等到文件備齊才會開始處理,於收齊理賠文件後15日內給付。若因歸責於保險公司的事由,導致未在15日內給付的話,保險公司必須加計利息給付。

另外,有些保險公司會提供保戶慰問服務,倘若在第一時間告知服務人員,保險公司會派員到醫院探望保戶,有時在特定醫院住院,還可代墊住院保險金。若保戶有此需要,可以向保險公司詢問是否有此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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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應注意事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12月 04, 2012 11:36 am

新聞稿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應注意事項
我國雖已有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對國人之醫療需求提供基本照護,然國人對醫療品質之要求不同,消費者通常會透過商業醫療保險之搭配,滿足其對醫療品質的需求。
住院醫療保險一般可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型二大類,實支實付型係以填補被保險人因住院醫療期間產生之醫療費用為目的,具有補償性質;日額型則按被保險人實際住院日數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鑑於全民健保制度的實施,雖部分醫療費用已由全民健保制度支應,惟每次住院醫療費用總額之多寡,尚難預期,且每個人對醫療滿足之需求不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消費者於選擇投保住院醫療保險商品前,應審慎衡量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疾病及醫院等名詞定義:消費者於投保前對於擬投保商品之疾病及醫院等相關名詞定義應充分瞭解,以確認是否符合自己需求,避免事故發生後無法獲得保障。
二、以住院為給付之前提:住院醫療保險係以住院為給付前提,消費者需明瞭其商品特性,如無住院之事實,自非屬保險給付之範圍。
三、等待期間:非屬癌症或重大疾病之住院醫療保險契約,常約定有30日之等待期間,被保險人於這段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消費者應明確知道該約定,以免因該期間之事故未獲理賠,而致糾紛。
四、給付上限:不論是實支實付型或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商品,保險公司通常於約定之限額內給付,故消費者應明確知悉醫療費用之給付並非無限制。
五、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是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消費者應充分了解,以避免投保後未獲理賠,產生糾紛。
六、要保書健康告知事項:被保險人之健康告知內容係提供保險公司是否接受要保及採何種費率承保之重要參考,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並且親自簽名,以免日後衍生爭議。
保險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係記載於保單條款,前揭應注意事項亦均詳載於保單條款中,保單條款相關資料之取得,消費者可逕自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tii.org.tw)-保險資料庫-保險商品查詢選項中下載,或電洽保險公司0800免費服務專線、或向業務員索取,對於保單條款約定有不清楚的地方,除可逕向業務員諮詢外,亦可進一步向保險公司確認,以確保自身權益;另為免保險事故發生時,因保險契約效力停止致無法發揮其投保效益,消費者宜檢視自身之保險需求與經濟能力,慎選最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定期對所投保之所有保單進行需求檢視。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7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更新日期: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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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錯把保險當存錢工具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7月 05, 2013 11:05 am

花小錢大保障 40歲前必買保單
2013/07/04 17:04
【今周刊/撰文方德琳】

「意外發生後,我找保險業務員,才發現原來自己只有壽險,所以沒有得到任何醫療理賠。」車禍讓她驚嚇到,因此下定決心,要買足保險做好保障,才能讓先生與兩個小孩無後顧之憂。

.今周刊

十五年前,一場嚴重車禍,讓淑琪(化名)在床上整整躺三個多月。她回想:「一醒來,醫生宣布我骨盆都碎裂,這輩子只能坐輪椅了。」但她憑著宗教信仰,熬過兩年多漫長復健期,最後終於又站起來,醫生讚歎她的信念與勇氣,簡直就是一個奇蹟。毅力過人的淑琪說:「意外發生後,我找保險業務員,才發現原來自己只有壽險,所以沒有得到任何醫療理賠。」車禍讓她驚嚇到,因此下定決心,要買足保險做好保障,才能讓先生與兩個小孩無後顧之憂。

保費高到變負債 保險還買不完?

圖/今周刊提供

但沒想到,這個美意卻是另一場噩夢的開始。

當時,她與先生一起在高雄經營便利超商,「先生是原住民,個性很樂天,但不會想到要存錢。」車禍後她立刻加買醫療險與長期看護險,年付七萬六千多元。而業務員看到她有存錢需求,又建議她買儲蓄型保單,每年支出將近四十四萬元,單單保費,每一年就要付五十一萬五千元。

六年多前,便利超商所在商圈外移,淑琪店裡業績不斷下滑。二○○七年,全家年收入約七十二萬元,可是保費加上日常支出卻高達一○八萬元,在付不出保費下,業務員又建議她以保單借款,年利率高達六.九%,每年再付保險公司兩萬多元利息。

○八年,淑琪開始出現車禍後遺症,雙腳越來越無力,完全沒辦法搬運貨品。「醫生建議,一定要趕快換人工關節。」她跑去問保險員關於醫療相關費用,沒想到詢問後才知道,當初買的醫療險,已將車禍事故產生的後續醫療列為除外責任,所以這六萬到十萬元換關節的費用,完全得不到理賠。

處在崩潰邊緣的淑琪,最後只好求助理財顧問。經過全面健診後,顧問建議她降低保費、停扣或者解約,讓淑琪每年保費下降到四十二萬元,以維持她每年正常家庭收支平衡。

繳了幾年保費,最後白忙一場。淑琪很感嘆:「人家都是賭博亂花錢才欠債,我與先生辛辛苦苦工作,只想早點退休,為小孩存教育費,居然會因為存保險而欠債。」她搞不懂,自己在哪個環節走錯路,才一步一步走到保費高到自己快破產,而得不到任何保障的慘境。

別以為淑琪的經歷是個特例,事實上,很多保戶也付出高昂保費代價,卻沒把該有的保障補齊,他們沒有抓住先保障後投資儲蓄的優先順序,以至於該保沒保,完全弄錯重點。

保額只有標準的四五% 保費卻超支七成

保險專家常建議,保額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倍。若以台灣平均國民所得約六十萬元(兩萬美元)計算,平均保額應該是六百萬元左右。然而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統計,一二年,每人平均壽險保額僅僅只有一四三萬元,即使加上意外險,兩者加起來的平均保額也只有二六四萬元而已。這個數字只有國人平均該有的四五%。

保額明顯不足,但台灣人花在保險的支出卻屢創新高,毫不手軟;去年,每人平均年保費支出首度破十萬元,達十.六二萬元。如果根據另一個「雙十原則」,也就是保費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這個保費支出顯然又比六萬元(六百萬元的十分之一)多出快七成。

宏觀財務顧問平台總經理邱正弘觀察,這幾年,大家對保險意識提高,知道保險是理財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台灣人保費增加,投保率提高就不足為奇。「但只有保障觀念還不夠,如果沒有進一步了解正確的保險需求,反而容易被保險業務員牽著鼻子走,把預算花在刀背上而不是刀口。」他說。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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