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視需求投保颱風洪水險
2012-06-21 07:4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
近日泰利颱風襲台,豐沛雨量配合大潮對南台灣造成嚴重威脅,豪雨往往會造成房屋受損、淹水及傢俱泡水等財產損失,金管會表示,除做好防颱準備外,亦應檢視自身房屋投保保險情形,視實際需要選擇投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以獲得保障。
金管會提醒,目前住宅火災保險都不包含因颱風洪水所致的損失,消費者應視自身實際需要,選擇另外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並於投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時,注意相關保險規定。
金管會表示,颱風洪水險所承保的動產部分,是以建築物保險金額的30%或最高以新台幣50萬元為限納入承保範圍,例如: 建築物保險金額為500萬元,30%則是150萬元,但保險公司最高理賠50萬元為上限。
金管會提醒,因颱風或洪水引起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包括土石流)所致的損失,屬「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的承保範圍,建議房屋位於低窪地區或山坡地者,被保險人可適時加保,以獲完善保障。
金管會表示,建築物修復或重建期間,被保險人所支出的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事故之補償限額每日最高為新臺幣3千元,但以60日為限。
金管會並提醒已經投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的消費者,記得將受損財物拍照存證,可於申請保險理賠時便於保險公司加速處理。此外,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並不保障被保險人所有之車輛損失,建議於購買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時,另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以獲得周延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