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成300億資產 禁任意出售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6.30 04:04 am
金管會昨(29)日表示,對於潤成投資交付保管的300億元資產,金管會已訂有多層控管機制,非經金管會同意不得任意出售,外界質疑可自由買賣一事,與事實不符。
昨日有人以南山人小股東名義刊登廣告,質疑潤成投資交付保管的新台幣300億元等值資產可自由買賣、保管資產僅為財力證明等,認為金管會未專業審核南山人壽股權交易案。
對此,金管會表示,潤成投資提供的保管資產,已提出三項管控機制,包括非經金管會同意,不得任意提領保管資產。
據了解,對於高鑫零售在港交所揭露的內容,昨天金管會也請潤成方面說明。潤成方面表示,相關保管帳戶中並沒有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可處分的規定。
官員表示,這項內容跟金管會的控管機制並不抵觸,一般保管帳戶資產的處分,通常是要當事人同意,由於金管會已要求潤成在保管契約中載明須經金管會同意才能處分的約定,因此,未來也必須金管會同意後,潤成才能處分資產。
至於廣告中指稱,高鑫零售在6月20日公開說明書揭露128億元過渡性融資一事,金管會強調,已在6月9日委員會議決議要求其負債比率,潤成投資應確實辦理。
【2011/06/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