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壽險業務員以不實話術所騙,宏泰退回保費

推廣「保障找保險,存款找銀行」的正確保險觀念。

版主: 台灣之聲

偽造有價證券 壽險主管判4年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4月 03, 2012 5:47 pm

偽造有價證券 壽險主管判4年
列印本頁 16:46:2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3日電)台中市張姓女子在壽險公司擔任區主任,自97年起涉嫌陸續侵占多名保戶繳交保險費,並偽造支票繳回公司掩飾不法。台中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張女徒刑4年。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44歲的張女擔任壽險公司的區主任,負責招攬保險、收取保費等業務。在民國94年間因為借空白支票給同事清償地下錢莊款項,但因同事自殺身亡,而背負巨額債務。

張女自97年起,陸續侵占10多名保戶所繳交的保險費用、保單解約金、保單貸款等款項,金額由新台幣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前後共約侵占300多萬元,張女並偽造相關支票繳回公司,掩飾侵占不法款項。

另外,張女並未告知保戶,即偽造保戶資料,向壽險公司辦理投保,以達成業績。

張女在偽造支票跳票後,公司展開調查時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張女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1010403

.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重症未親簽 人壽竟賣5保單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4月 16, 2012 2:42 pm

重症未親簽 人壽竟賣5保單
健康勾選無異狀業者認瑕疵

2012年04月16日 陳母罹巴金森氏症多年,保險契約內也列入重症(黃框處)。
新北市一名男子發現他罹患巴金森氏症20多年的母親,去世前1年內向富邦人壽陸續購買5張保單,已繳保費高達1000多萬元,但購買前,他母親雙手已嚴重抖動、寫字困難、失智無自理能力,他質疑業者招攬過程有問題。富邦人壽保險公司表示,理財專員未依內部規定親眼見保戶親簽保單,確實有瑕疵,會與家屬協商處理。金管會保險局建議保戶申訴,尋求主管機關協助。投訴組

--------------------------------------------------------------------------------

陳先生說,去年12月14日母親過世,處理遺產繼承事宜時,發現母親在前年10月13日及去年10月28日向富邦人壽購買5張保單,從母親金融帳戶支出1084萬元保費,不過母親罹患巴金森氏症已20多年,還有高血壓,外觀可輕易辨別出有雙手嚴重抖動、寫字困難、失智情況,近年已無法自理。


子批:太誇張
陳先生表示,富邦的保險專員曾當面拜訪母親,健康狀況調查竟勾選無異狀,且契約上還有母親簽字落款,而契約是由他大哥送交富邦,且受益人就是他大哥,現已對他大哥興訟,但仍認為專員未確認契約是何人簽立,過程有瑕疵,抱怨富邦「太誇張!」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公關廣宣部表示,專員稱親自拜訪時保戶無異狀,但內部規定專員須親見保戶在保單上簽名,但這份保單卻是簽好名後由家屬送達,專員未見保戶親簽,顯有瑕疵,將懲處失職人員,另外,會與家屬協商,將此契約視為帶病投保自始無效,或合議解約,退還已繳保費。


可聲請禁治產
金管會保險局市場管理組指出,因法令未規範保險公司承攬業務時,須一一調閱保戶病歷資料,也未規範專員須親見保戶親簽,尚難認定業者疏失,若家屬有疑慮,可撥打金融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789-885反映,或逕循法律途徑解決,也建議民眾,若有親人因病失去行為能力,可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及監護人,預防類似糾紛。


巴金森氏症小檔案
成因:
腦中神經細胞退化,多巴胺分泌過少造成症狀:四肢僵硬、平衡感差、動作緩慢、雙手顫抖、說話速度緩慢且音量愈來愈小
治療:
可藉多巴胺製劑等藥物與深部腦刺激術減緩症狀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投資保單進化版 留意全委保單費用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4月 16, 2012 6:29 pm

投資保單進化版 留意全委保單費用
2012/04/14
【經濟日報╱文/陳怡慈】
全委保單熱銷,專家提醒,交給專家操盤不代表穩賺不賠,另外,全委保單就是投資型保單的一種,須留意各種費用的收取。

永達保險經紀人協理陳月碧表示,全委保單就是進階版的投資型保單。第一代投資型保單像吃自助餐,提供數百檔基金給投資人自己選擇。第二代投資型保單像是餐廳套餐,投資人可選穩健或保守的套餐。

至於進化到第三代的全委代操保單像是沒有提供菜單的餐廳,全由廚師決定菜單。也就是「聽專家說不如請專家操作」,直接交由基金公司幫投資人操盤。因代操保單績效傲人,近日逐漸成為退休族的新寵。

以新光、中泰與全球的這三張保單為例,全委保單也可以設計為壽險或年金,也可分為台幣或外幣計價。其中,變額壽險的保障較高,成本自然也較高,年金型的可確保退休後每個月有固定可以使用金額。至於美元和台幣的商品差別在匯率的波動,全要看客戶的需求及個人可承擔風險的能力。

全委保單均是由法人機構代操,投資人不必決定何時停利或停損,較適合較沒時間研究個別基金、沒有投資相關知識、相信全權委託專業投資的保戶。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泰康結緣國壽 帶領菁英遊台灣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4月 23, 2012 9:42 am

泰康結緣國壽 帶領菁英遊台灣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2.04.23 03:48 am

泰康人壽上周在台北舉辦績優業務員表揚與頒獎典禮,該公司董事長陳東升(中)定位此行為回饋、感恩、學習之旅。
泰康人壽/提供
泰康人壽董事長陳東升上周帶領公司約600名業務菁英到台灣舉辦觀光及表揚大會,陳東升將此行定位為「感恩、回饋與學習之旅」,感恩的對象就是台灣的保險同業,因為泰康成立初期,曾受到台灣同業相當多的幫助。

大陸壽險公司和台灣壽險業一樣,十分注重銷售文化與榮譽體系,泰康人壽從11年前開始舉辦銷售冠軍的獎勵旅遊,稱之為「世紀聖典」。過去大陸不開放,民眾要出國很難,陳東升誓言,要帶領旗下業務員周遊世界。

過去11年,泰康的業務員菁英已經去過馬來西亞、夏威夷、埃及、巴黎等,去年第十屆定位為「王者歸來」,回到北京太廟舉行。今年是新十年的起點,陳東升說,第一站就選擇到台灣,就是基於感恩、回饋、學習的心理。

陳東升表示,大陸壽險業的營銷體系,深受台灣保險同業的影響與幫助。他創辦泰康人壽初期,曾多次來台取經,尤其是與國泰人壽有很多交流,連續四、五年,泰康人壽每年都派學習團到國壽上課,國壽當時也派出高達71人的顧問團到泰康人壽,在每一家分公司派駐三名顧問,一待就是三個月。

陳東升說,他非常感謝國壽董事長蔡宏圖,也視蔡宏圖為自己的兄長。

據了解,在泰康人壽成立之初,曾邀請國壽入股,泰康願意釋出10%的股權。只可惜,當時政府對兩岸金融往來是絕對禁止的,蔡宏圖也只好婉謝這項入股邀約。

過去沒有保險經驗的陳東升,在創辦泰康人壽之後,為了借鏡優秀保險公司的管理經驗,他幾乎走訪世界各地優秀的保險公司。

同時,他也網羅各地人才,像是泰康人壽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首席風險官周國端,就是台灣人,他是台大財金系教授、前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前宏泰人壽董事長

周國端原本是泰康人壽的獨立董事,周國端說,泰康人壽的股權結構很健康,公司治理更是大陸壽險業的典範,在泰康,沒有任何資料不能揭露;另外,他認識陳東升十幾年,覺得陳是一個具有社會使命的企業家,同時對藝術品具有鑑賞力,對中國傳統藝術的保存與貢獻不遺餘力,於是他決定投效這家公司。

【2012/04/2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理專賣金融商品 無「證」免談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5月 02, 2012 7:02 pm

理專賣金融商品 無「證」免談
2012/05/02
10月1日上路 理專須出示信託業務人員識別證 違規者將撤銷資格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避免投資糾紛,今年10月1日開始,銀行的信託人員要銷售連動債、海外基金等信託業務相關的金融商品時,必須出示「服務證」,供客戶辨識,違規者將被撤銷資格,並停止職務。

包括連動債、海外基金等特定金錢信託,及股票信託等信託業務,向來是財富管理業務的主要業務,但過去銀行理專人員,在對客戶銷售信託業務相關商品時,客戶無法辨識對方是否具有信託業務人員資格。

據了解,過去連動債引發爭議時,就曾有消費者陳情指出,當初向他推銷連動債的銀行理專人員,根本沒有信託業務人員資格,就在賣信託業務相關商品。

因此,為提供客戶識別往來的業務人員是否符合信託業經營人員資格,金管會指示信託公會研議可讓客戶識別的相關措施,信託公會研議後決定修改相關規定,並要求信託業務人員必須有實體的「服務證」,讓客戶可以辨識。

金管會日前核定信託公會提報的「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任職、停止執行職務、撤銷登錄及處置與申復程序等應遵循事項」修正案,明訂辦理信託業法第16條有關的金錢信託等業務,且直接與客戶接觸的管理及業務人員,信託業應即為其辦理服務證核發作業,並控管服務證補發及繳銷的相關作業。

信託業應要求直接與客戶接觸人員,在服務客戶時主動出示服務證。服務證必須寫上服務機構名稱、姓名、人員類別、服務證號等事項,並註記可以辨識是信託業核發的識別標誌。

修正案並明訂,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如經註銷、撤銷、停職處置或撤銷處置登錄,致不符合規定者,信託業應立即停止其執行職務。

除此,信託業應擇一在相關文件、營業場所或網站,向客戶揭露以下資訊:「向本公司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本公司相關人員接觸的客戶,於必要時,得向本公司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的登錄情形」。

銀行業者表示,這項告知客戶可查詢信託業務人員登錄情況的規定,則必須從金管會核定這項修正案後四個月,也就是今年8月10日起實施。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投保送禮券 金管會擬禁止

文章老實人 » 週日 5月 20, 2012 10:08 am

投保送禮券 金管會擬禁止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2.05.20 03:39 am


買保險送禮券的「好康」即將取消?金管會認為,保險公司以送禮券方式變相「倒貼」客戶,影響市場秩序,考慮禁止這類的行銷活動。

幾家大型壽險公司為搶客戶,去年下半年爆發「買保險、送禮券」促銷大戰,民眾透過銀行通路買躉繳型的保單,保額達到一定金額,不但可享保費折扣,還贈送百貨公司禮券。

據了解,促銷大戰初期,保險公司作法較保守,禮券的回饋比率約為保額的百分之零點七,也就是說,保戶買一張保額一百萬元躉繳型養老險,可獲贈七千元禮券。

隨著保險業競爭火熱,禮券回饋趴數飆到保額的一趴,保戶投保一百萬元保額的躉繳險,就有一萬元禮券。

保險局認為,這種「買保險、送禮券」促銷手法,等於變相「退佣」、「倒貼」客戶,保險公司為了搶客戶、搶保單,不惜流血競爭,卻可能影響市場秩序,考慮明文禁止。

上周五保險局召集「銀行通路」包括富邦、南山、國泰、中國人壽及保誠人壽等開會,先協商業者「熄火」避免惡性競爭,如果情形未好轉,不排除勒令禁止禮券大戰

目前「銀行保險」通路回饋客戶,最多就是送新光三越商品禮券。本來這些「大保戶」收禮券,也拿得輕鬆愉快,但沒想到最近有些人,在報稅時,居然收到商品禮券的扣繳憑單。原來,拿到商品禮券,要計入保戶的「收入」繳稅,讓這些稅率達百分之四十的大客戶超級不爽,紛紛向金管會申訴。

保險局官員表示,保險法規已規定,不得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費的方法來招攬保險。送禮券的高額放佣行為,等於將保費打折,並破壞市場行情,有必要管理。


【2012/05/20 聯合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前台酒董事長韋伯韜涉背信 檢方傳喚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5月 21, 2012 5:57 pm

前台酒董事長韋伯韜涉背信 檢方傳喚
2012-05-21 00:54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兩年前為推動台灣啤酒進軍大陸市場,辦理台灣啤酒授權大陸經銷商銷售、代工生產案時,遭檢舉涉嫌獨厚特定業者,甚至疑收受回扣。台酒公司依背信罪將韋伯韜及副總游杭柳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已以被告身分傳喚韋伯韜,韋否認不法。

 據了解,韋向檢方供稱,一切依台酒公司規定辦理,目前該案仍在持續進行,絕無外傳獨厚特定廠商、收回扣等不法情事。

 據指出,台酒公司函送「老長官」韋伯韜前,相關公文曾送財政部長劉憶如核批後,才送檢方偵辦。

 原名韋端的韋伯韜,曾任行政院主計長等,韋在台酒董事長期間,因監察院審查公務員財產申報時發現他在苗栗縣財政處長時,成立一偉公司並擔任實際經營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他彈劾。韋因此主動請辭台酒董事長,目前擔任宏泰集團策略長和宏泰人壽董事長等職務

 另名被告游杭柳,進入台酒公司廿多年,研發出抱獎無數的「金牌台灣啤酒」,被譽為是台酒的「啤酒專家」。

 據指出,台酒公司近年積極進軍大陸,九十八年五月先以台灣啤酒商標在大陸註冊成功後,之後為降低成本,在大陸辦理授權經銷商的甄選,並尋求當地啤酒廠商代工生產。

 由於台啤在大陸商機龐大,吸引眾多廠商積極爭取授權代工,之後有廠商質疑台酒高層辦理授權代工不公,疑獨厚特定廠商,甚至疑收受回扣,檢舉當時的台酒董事長韋伯韜。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永達理保經 擬結盟建信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5月 22, 2012 8:37 am

永達理保經 擬結盟建信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2012.05.22 04:23 am


保險經紀人公司龍頭--永達保經董事長吳文永以個人名義在大陸投資的保經公司,目前正與中國人壽參股的建信人壽談合作,希望派駐保經人員到建設銀行各據點服務,一起把銀行保險通路做大。

建信人壽最大股東為建設銀行,台灣的中國人壽參股19.9%。建行有1萬多個據點,但大陸賣保單須要執照,且銀行員多半只會賣短年期商品,給了保經合作銷售的機會。

吳文永說,已和建信人壽董事長、同時是建設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軍談過,建信無業務員部隊,全靠建行銷售保單,但銀行通路屬於短單特性,希望長年期部分展開合作。他說,雙方目前還在洽談中,只要對方也能得到好處,沒什麼不可行的。

台灣目前還不允許保經公司到大陸投資,吳文永以個人名義,去年8月在北京成立永達理保經公司,股本人民幣2,000萬元,持股60%。永達理深圳分公司目前已經開業,上海分公司預計7月1日開業,在一線城市先站穩腳步,再延伸至廣州、蘇州、山東等地。


【2012/05/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吳文永看永達大陸營收,5年內將超越台灣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5月 22, 2012 9:13 am

《金融》吳文永看永達大陸營收,5年內將超越台灣
2012-05-22 08:1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看好大陸保險市場商機,國內保經業也開始積極布局,永達保經董事長吳文永去年就以個人名義在北京成立合資的永達理保經,今年更積極布點深圳、上海,吳文永指出,2014年永達理的FYP就將超越台灣永達,5年內營收及獲利更將是台灣永達的數倍。

  永達理開業不到1年,即將有3個據點,除拿到全國性營業執照的北京外,今年2月深圳也成立分公司、上海則預計將在7月開業,吳文永表示,預估今年將有人民幣2,500萬元的佣金收入,2013年即可損益兩平,隨著業務的擴大,下半年股本將從現在的人民幣2千萬元,增資到4千萬元。目前從台灣調派的人才已經多達51位。


  目前與永達理有合作的大陸保險公司包括:中義人壽、陽光人壽、生命人壽、太平洋人壽、泰康人壽、杭州信泰人壽,主力商品為分紅保單。

  至於台灣的永達保經在台開業11年,業績、獲利仍舊持續成長,股本9.82億元的永達保經,2011年的稅後每股盈餘達3.28元,2012年更上看4元。2011年的FYC為11億元、整體營收(FYC及通路服務費)達29億元,而2012年前4月的FYP達8億5千萬元,「今年營收應可到32億元,FYC也將再成長2成到13億元。」吳文永樂觀表示。隨著業績的成長,員工數將從2,000名再增15%。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賣保險送贈品 金管會要規範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6月 04, 2012 11:40 am

賣保險送贈品 金管會要規範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2012.06.04 10:31 am


保險公司賣保單大手筆贈送客戶禮券,引起金管會注意。金管會正在研究,規範保險業賣保險送贈品或是抽獎等回饋保戶的行為。

不少保險公司積極衝刺保費收入,透過銀行通路推出保額達一定金額就提供折扣,或是百貨公司禮券等的方式,吸引民眾投保。根據統計,累計今年前四月,銀行通路銷售壽險保單新契約保費近2,400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35%。

銀行通路占所有壽險新契約保費收入的6成左右,是保險公司重要通路,為回饋客戶,也會祭出一些好康。例如,保戶投保躉繳7年期養老險,會先給折扣,例如:300萬元保額以上折扣0.2%,500萬元以上折扣0.5%;而且,若達一定保額以上,還會另外加送知名百貨公司的禮券。


【2012/06/04 聯合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關懷互助協會違法吸金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6月 19, 2012 10:40 am

都會掃描-關懷互助協會違法吸金

2012-06-19 01:3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嘉義:中華慈惠堂理事長李音緣與台灣勞工協會理事長楊崎英,看準保險公司不願為年老貧病者保險,自民國九十七年起,陸續在全台各地,以「關懷互助協會」與「年老互助福利專案」為名,分別違法吸金二億、一億四千六百萬,法官昨以違反保險法,判處二年與三年六月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業務偽簽名 擅改保單地址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6月 22, 2012 5:40 pm

業務偽簽名 擅改保單地址
保戶怒提告 壽險公司致歉懲處

2012年06月22日 周小姐收到8份地址變更通知函(紅框處),事後才知道被業務人員擅自簽名同意變更地址。南山人壽高雄分公司吳姓業務人員未經保戶同意,擅自變更保戶周小姐的8份保單戶籍地址,離譜的是此人根本不是招攬她保單的業務員,周小姐直呼無法接受。對此,南山人壽表示,經查業務人員有疏失,已懲處。律師表示,業務人員擅自更改保單戶籍地址,已涉《刑法》偽造文書罪嫌,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訴組
--------------------------------------------------------------------------------
高雄周小姐說,她曾任職南山人壽,2008年向南山人壽投保8份保單,今年5月中卻收到8份地址變更確認函,她致電南山才發現,一名吳姓業務人員未經她同意,擅自申請變更她的戶籍地址,並且在申請書上偽造她的簽名。

業務員稱作業疏失
周小姐說,反映後,這名吳姓業務員傳送簡訊向她致歉,但她認為,這名業務員並非她的業務人員,更擔心保單內容被任意變更,她無奈地說,「保險業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才是最重要的吧!」
對此,南山人壽發言人資深副總許妙靜表示,一般變更合約,會寄發通知信函給保戶,經周小姐反映後調查發現,周小姐的保單聯絡地址原是南山人壽高雄分公司地址,業務人員想要變更為周小姐的聯絡現址,但誤勾選成變更戶籍地址,業務人員做了不該做的事。
吳姓業務員則說,當時公司希望把保戶的聯絡地址變更為現址,不料因為作業疏忽未向周小姐本人確認,對她感到抱歉,已受公司內部懲處。周小姐說,她已經在6月初對南山人壽及業務人員提告。

權益若受損可求償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表示,保險業務人員未經保戶同意,擅自偽造簽名,替保戶變更地址,已涉《刑法》偽造文書罪嫌,保戶若因此受有損失,可提告具體求償。

遭偽造文書處理方式
˙保留遭偽造文件
˙向偽造行為人或其主管反映
˙反映未果,可向法院提告尋求刑事局鑑定
˙若因此受有損失,對偽造行為人或其公司具體求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搞清「往生互助會」 陳揆點名金管會

文章老實人 » 週三 6月 27, 2012 11:55 am

搞清「往生互助會」 陳揆點名金管會
2012-06-27 01:07 中國時報 李明賢/台北報導
 為打擊非法吸金,行政院盯上中南部頗為盛行的「老人往生互助會」。行政院長陳冲昨在治安會報上點名金管會舉行跨部會議,釐清該互助會是否合法,並應由哪一單位管轄;陳揆強調,非法吸金犯罪危害層面很廣,調查局應持續列為重點工作積極偵辦。

 「老人往生互助會」指老人們共組一個會,一旦有會員往生,其他會員就繳一筆幫助籌辦喪葬費,根據估計,中南部地區有超過卅萬人曾經參加這種老人互助會;不過,特定業者利用此一模式非法吸金傳聞不斷,引發政府高度關注。

 陳冲昨在治安會報聽取調查局有關非法吸金專案報告,陳揆除要求調查局加強宣導反詐騙的機制作法,並請調查局召開「經濟犯罪防制執行會報」時,與各相關主管機關共同研商建立宣導平台,讓民眾得以了解防範,並注意風險。

 副院長江宜樺指出,中南部盛行的「老人往生互助會」爭議不斷,但該互助會模式若屬於合法,應有明確管轄單位;倘若「老人往生互助會」屬於非法行為,該由政府哪一單位出面管轄?但各部會回答互踢皮球,陳揆聽完仍一頭霧水。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明,「老人往生互助會」不算是多層次傳銷的一種,因為沒有銷售行為;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也提到,這不全然是保險的模式,比較像互助會模式。

 陳揆最後要求,在政府部門尚未釐清「老人往生互助會」的管轄歸屬與合法與否,由金管會開跨部會議研擬。

 陳揆也說,非法吸金犯罪危害層面很廣,調查局應持續列為重點工作積極偵辦,而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管理問題,並請教育部、法務部、金管會及公平會等協力合作推動。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沒證照招攬保險遭訴

文章老實人 » 週五 7月 06, 2012 7:51 pm

沒證照招攬保險遭訴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2012.07.06 07:30 pm


宜蘭縣吳姓壽險公司女副理沒取得「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人身保險」證照,卻向陳姓保戶招攬投保,陳付了美金9040元,但發現要保書簽名的業務員另有其人,向壽險公司申訴,公司與陳解約並還錢,但告吳姓女副理,檢方偵結,依背信罪嫌起訴吳女。


【2012/07/06 聯合報】@ http://udn.com/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違法販售保險商品,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7月 17, 2012 11:42 am

《金融》違法販售保險商品,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2012-07-17 07:5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昨(16)晚表示,李姓保險員在民國96至97年間,違法招攬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投資型保險商品,核處罰鍰新臺幣90萬元整,且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去年6月29日修正發布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未來如有上述違法販售者,將科以刑事罰則。

金管會表示 ,李姓保險員在民國96至97年間,招攬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美國國際投資人信託公司、英國英傑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標準人壽公司之投資型保險商品,核與行為時保險法第163條第2項規定不符,依同法第167條之1,核處罰鍰新臺幣90萬元整。

金管會表示,由於本案違法行為發生於96年至97年間,依據行為時保險法處以行政罰,但為促進保險市場秩序、維持保險市場安定,進而保障消費者,所以在去年6月29日修正發布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未來民眾如有上述違法販售者,將科以刑事罰則,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老實人
 
文章: 445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11:40 pm
來自: USA

上一頁下一頁

回到 台灣之聲保險路邊攤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07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