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昨(19)日到金管會的朋友說感謝及失禮,把北2A門誤寫為北3門(板橋車站北邊有3個門北1、北2、北2A)。
7月19日下午到金管會的朋友透過永達保經有21位(含2位業務員見證)、錠嵂保經1位、台名保經1位、台新保代1位、保誠人壽1位,總共25位受害人。事先我們把名單給金管會主委及保險局吳主祕,要求通知銀行局官員、保險(經紀)公司人員及業務員到場以便讓業務員對質,結果全部槓龜,一個人也沒有到,顯然金管會官員也不願意讓25位受害人與業務員對質讓真相大白。為了遠自高雄、台南、嘉義遠道來的朋友,我們只好稍為妥協,直到保險局1736室讓保險局三組施瓊華副組長跟大家見面了解真相。
一開始我們先播放來自高雄已離職永達業務員提供的錄音帶,讓施副組長及其他官員了解吳文永博士的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是用「優惠存款」的不實話術教育業務員去騙自己的親朋友好友,業務員本身也是受害者,我們強烈要求要全額退款給受害人及受騙的業務員,我們也告訴施副組長在進來保險局之前,已向金管會胡勝正主委提檢舉函,要胡勝正主委依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相關規定查辦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施副組長亦告知5月25日吳主祕答應在8月24日之前,要送給委員會討論懲處永達之公文,已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發文永達保險經紀公司令其答覆。
會中我們要保險局要伸張公權力,不要碰到財團就矮了半截,要永達保險經紀公司不要在DM上找麻煩,應從「核保」上來認定,並建議從扣繳憑單或國中、國小老師學校出具收入證明(其實也可以用銀行存摺「轉帳」)來認定,如保費超過年收入10%,就認定保險公司是以「存款」作訴求招攬保險,投保人也認定是存款,才會把錢交給業務員。
最後施瓊華副組長要已送金管會的申訴人給他們10天,以前直接送永達沒有送金管會,昨天才申訴的受害人給金管會20天時間讓他們處理,面對一群大鯨魚(壽險財團給金管會壓力的人),我們這些奈米級的蝦米,不同意又能怎麼辦?
感謝大家的參與尤其是這麼熱的天氣,從高雄、台南遠到而來的朋友,無法馬上讓大家有滿意的結果,真失禮!20天後如沒有結果,我們再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