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卡業務管理鬆散 金管會遭糾正
【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10.09.15 03:01 pm
監察院以信用卡、現金卡發行機構長期未確實徵信,以不合理的循環利率造成持卡人信用過度擴張,信用卡與現金卡發行機構債權委外催收及出售不良債權的管理有待檢討,對不當催收的裁罰過於消極等,通過糾正金管會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卡債族自救會日前向監察院陳情,質疑各地方法院審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案件未能依循條例意旨,致裁准更生或清算比率過低,剝奪卡債族生存權。監委李復甸、李炳南調查,金管會就信用卡管制業務之主要法規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歷經卡債問題發生至今,均未檢討修正。
根據監委調查,自93年起迄今,各信用卡機構因違反信用卡機構管理辦法而遭裁罰件數僅5件,裁罰理由未見有行銷不當或未確實徵信。
【2010/09/1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